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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春游活动等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春游活动等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原文: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与讲话精神,结合今年我市学校安全工作部署,针对气温逐渐上升、春季学校易发事故等特点,现就近期全市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春游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春游活动的管理,严把春游活动安全关,确保师生安全。     (二)加强活动管理,落实预案。各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春游报批管理工作,既不因噎废食,又要高度警惕。负责德育工作的处(科)室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实效;负责安全工作的处(科)室要严格审查活动安全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制定的学生春游活动方案、应急预案提前三天上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报材料包括完整的活动计划、方案和安全预案。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未购买校方责任险的,一律不允许组织春游活动。     (三)活动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活动有序顺利开展。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车辆超载和超速行驶。在车辆换乘时,带队教师要维持好学生秩序,加强学生管理,严禁下车随意走动,尤其应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应该充分掌握活动当天天气情况,通知学生做好相应准备;如果发车时遇天气变化,要认真分析趋势和可能,做出延时、变更处理,并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好引导、说服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项。     (四)要加强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必须要有学校领导带队和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必须有足够医务人员一同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组织中小学生春游,要以安全、就近分散为原则,原则上不组织学生跨市(地区)旅游。在活动中,如遇师生在途中突发疾病、意外伤害,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随车带队教师要立即联系应急车辆,视轻重由校医作处理或就近送医院。     (五)活动结束时,要及时清点人数,如出现学生走失,切不可大意、拖延,要立即组织就地寻找,并利用广播等形式发布寻人启示。 二、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和国家、省、市卫生、教育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对无证上岗、无证经营的要坚决取缔,发现问题必须认真整改;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教育学生不要到校外购买过期、变质和标识不清的食品,确保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三、要加强学校楼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楼道是师生经常通过的地方,稍不注意就会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切实加强对楼道安全的管理。加强对学生在楼道的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因楼道拥挤伤人的事故发生。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楼道安全的检查和研究。要对存在的楼道安全问题进行梳理,找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应制度和工作预案,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进行对预案的演练。学校要完善楼道安全警示标志,对楼道梯步较高、地面防滑功能差、栏杆扶手不牢固、楼道间照明不足的,都要采取切实措施立即整改。     (二)结合实际情况,加强防范措施。在课间休息、中午放学、晚自习下课和集会解散等特殊时段,要安排人员在楼道或可能发生问题的地方负责疏导、保护和管理学生。     四、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要保障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学校要重点对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及电器、仓库和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报告厅等人员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五、加强学生游泳安全管理工作     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对青少年学生游泳安全的教育、游泳课的安全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     (一)通过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以及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等方式,对师生进行广泛的预防溺水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意识。     (二)严格规定中小学生不得私自下河游泳,不到水边游玩。     (三)不断加强家校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子女的预防溺水工作。同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倡家长和其他监护人教会子女游泳技能,提高中小学生逃生自救能力。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2008-03-17
关于填报双流县镇(街道)创建“县教育强镇”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1、此表由镇(街道)财政所、社会事务办、教育干事共同填写,3月19日(星期三)前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电子邮箱:cdsldds@126.com);     2、出台的相关文件应提交复印件。     3、教育干事务必在收到此文件后,短信回复至13980860840确认。
2008-03-17
中国教育工会双流县委员会关于转发县总工会《关于开展2008年女职工读书活动的通知》的
各学校(单位)基层工会: 现将双工发[2008]08号文件《关于开展2008年女职工读书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基层工会每季度至少向县总工会上报五篇读书心得。 上报文章署名要求:县教育工会××学校基层工会××人(姓名)。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08年女职工读书活动的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双流县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
2008-03-14
关于印发双流县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双流县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配合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双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迎接今年北京奥运会的召开,按照成都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县爱卫会特制定《双流县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双流县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方案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2008-03-13
关于申报双流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双流县杰出贡献奖的通知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双流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于2007年11月发出《双流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06-2007年度双流县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双科技发[2007]104号),进行2006-2007年度双流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双流县杰出贡献奖的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将日期申报日期延长到4月30日。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积极申报。 附:《双流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06-2007年度双流县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双科技发[2007]104号)文件
2008-03-13
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县级各新闻单位及县级相关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今年3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动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深入扎实推进全市平安创建工作,现将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8年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坚持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双流”目标任务和“35223”发展思路,继续深化“平安细胞工程”、“整体联动工程”、“天网工程”,村、社区警备战略,深入推进平安双流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使平安建设活动进一步深入人心,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活动,为构建和谐双流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省第九次、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十一届四次全委会和县委十一届四次全委会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试验区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二)深入宣传中央综治委、中央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 (三)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力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继续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严厉打击幕后控制、操纵流浪未成年人乞讨和教唆流浪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 (四)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宣传涌现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的英雄事迹以及在保护见义勇为者方面所作的工作,弘扬社会正气。 (五)大力宣传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犯罪活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宣传通过“严打”整治行动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的情况;宣传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保护“三电”设施、铁路设施和输油气设施。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及输油气设施的犯罪活动;宣传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与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弘扬正气,鼓舞士气。 (六)加大对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色情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对黑网吧和违规上网经营场所予以暴光,净化网络和上网环境。 (七)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 (八)要加强以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教育和“共铸诚信,共建和谐”为主题的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 三、宣传要求 (一)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和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将宣传月活动纳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镇、街道综治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宣传和新闻单位的职能作用和优势,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宣传方案,做到有计划、有规模、有实效。“三电”企业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运用宣传车、挂图、标语、短信等有效手段,加强保护“三电”设备、设施安全的宣传。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到报刊有版面,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掀起综合治理宣传新高潮。 (二)双流新闻中心、县广电局、电视台要制定宣传报道工作计划,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加强与县委宣传部和县综治办的联系;要注重形式创新和宣传实效,把宣传形式、宣传内容和实际效果有机结合起来。 (三)县综治委将于3月26日(星期三)上午在东升、华阳两地组织集中宣传,东升、华阳街道要按照属地原则,集中上街开展宣传(地点:东升街道在新一佳对门设点,华阳街道自行确定后3月10日前报县综治办),县级机关七大口牵头组织县级各部门,特别是县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制作展板、印制宣传资料,参加东升辖区的集中宣传。其余各镇、街道要确定具体集中宣传日,并于3月10日前将方案报县综治办。集中宣传要注意发挥展板、挂图、标语等手段的作用,创新形式,营造氛围,突出效果。 (四)宣传月活动由县综治委与县委宣传部牵头。具体组织协调由县综治办、县委宣传部新闻科负责,宣传重点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 (五)各镇(街道)、各单位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总结,于4月5日前报县综治办。县综治委将对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情况纳入综治工作目标考评,对成效突出的街道和单位进行表彰。 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标语口号。     双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中共双流县委宣传部 2008年2月26日         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标语口号   1、创建“平安双流”,维护社会稳定。 2、共建平安双流,共享双流平安。 3、弘扬正气见义勇为,全力维护社会治安。 4、褒奖见义勇为勇士,弘扬社会正气。 5、增强群众法制观念,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6、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7、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8、加强政法基层组织建设,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9、光缆无铜,盗割违法。破坏光缆,依法重判! 10、破坏盗窃公用电信设施害国害人害己。 11、“三电”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 12、严禁收购“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国家明令禁止收购的专用设施。 13、维护铁路治安秩序,确保运输安全通畅。 14、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路设施违法犯罪分子。               (各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由党政网络传送)         主题词:综治  宣传  通知 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县综治委主任、副主任 双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双委文准字046号                   (共印20份)
2008-03-13
关于召开双流县2008年学校德育工作会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     经研究,决定召开双流县2008年学校德育工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3月14日(星期五)上午8:30—8:50报到,9:00准时开会,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学校德育负责人、县德育教研员、关工委小组组长 四、会议主持人:罗超 五、会议议程 1、四川启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学校捐赠安全小黄帽 2、领导讲话 3、通报2008年政保科工作思路 4、安排2008年校风建设活动月工作 5、双流县教育局关于评选2008年度市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安排 6、2008年安全工作要点 六、注意事项 1、请参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到会,不得缺席。 2、请参会人员自带“活动月”通知及德育工作分片表、培训安排表(双流教育网下载)。 3、请宣传外事科到会采访报道。 4、会务工作由政保科负责,联系电话:85830263。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十二日
2008-03-13
关于认真做好人事聘用合同鉴证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教校、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加强人事聘用合同管理,按县人事局的要求,现就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实施聘用管理,完善人事聘用合同鉴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成都市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实施细则(试行)》、《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以及《双流县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学校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实行教职工聘用制。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教师签定人事聘用合同,人事聘用合同要经县人事部门鉴证。对人事聘用合同进行鉴证,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人事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审查、证明人事聘用合同真实性、公正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和服务措施,从2008年起,教育系统人事聘用合同鉴证作为人事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各学校要加强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在认真梳理本校签定人事聘用合同的基础上,严格按政策要求,于每年十月到县人事局公务员科进行鉴证。 二、此次人事聘用合同鉴证对象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1、聘用合同期限到期后,与学校续签人事聘用合同的教职工。 2、2005年及以后的新进教职工。 3、其他从未进行过人事聘用合同鉴证的教职工。 三、鉴证材料要求 1、需要进行鉴证的教职工人事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2、聘用合同花名册(包括拷贝在U盘上的Excel电子表格文件)一式三份。 3、时间安排:请各学校严格按附件2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办理鉴证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县人事局公务员科(联系电话:85833236)、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5822749)。 人事聘用合同鉴证工作是深化和完善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校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人事聘用合同填写注意事项 附件2:各校人事聘用合同鉴证时间安排表 附件3:人事聘用合同花名册       双流县教育局 二○○八年三月四日
2008-03-10
双流县教育局关于召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各镇(街道)教育干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依法规范教育收费,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3月10日(星期一)下午1:30准时开会。签到时间:1:00—1:20。 二、会议地点 双流中学实验学校学术演讲厅(行政楼三楼)。 三、参会人员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2、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3、直属单位负责人; 4、各成教校校长; 5、部分民办学校校长(以县教育局电话通知为准); 6、成都机械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7、各镇(街道)教育干事。 四、相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做好安排,准时参会,不得缺席; 2、请按会议座次表顺序入座。 3、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 二00八年三月七日
2008-03-07
双流县档案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召开档案业务技能培训会的通知
    双流县档案科学技术协会                                                                                            双流县档案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召开档案业务技能培训会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各单位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实现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档案员的业务水平,有效地为双流各项工作服务。经研究决定召开档案业务技能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3月16日-3月18曰(星期日-星期二) 二、培训地点: 双流县委党校内 三、会务费:200元/人。 四、培训对象: 各单位文书、科技档案员参加。注:新成立的一级单位(双流县保密局、防邪办、县经济局、县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商务局、县临空总部经济管委会、黄龙溪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航空物流园区管委会、锦绣东山生态观光走廊管委会、成都新兴特色蔬菜基地管委会、成都昆山都市农业管委会)及新档案员必须参加 五、培训内容: 文书、教学、科技、照片等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录入、管理等。 请各单位参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到县档案局报到登记(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组织本系统参训人员集中报到)。 联系电话:85822533   联系人:唐秀梅       电话:13882089119 特此通知     双流县档案科学技术协会 二OO八年三月七日
200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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