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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6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9月4日,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区教育局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区教育局党组深刻认识此次巡察既是对教育系统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又是对建设“教育强区”的一次精准把脉问诊,也是对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政治教育和党性淬炼。局党组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2025年9月4日反馈当天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区委巡察工作要求,传达十四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对区教育局党组及有关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的反馈意见,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学习《巡察整改实操手册》及有关工作规程,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决策部署上来,以坚决态度和务实举措推动整改落地。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和延伸巡察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宣科,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跟踪推进、资料汇总等工作。构建“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科室(直属单位及学校)具体落实”的闭环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边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责任不脱节。 (三)细化整改举措,压实整改任务。区教育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分析,于2025年第41次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中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三张清单”》,清晰划定每个具体问题对应的整改落实举措、分管责任领导、牵头责任科室及办结时限,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牵头管、件件有人具体抓、全程有人跟进督,确保整改工作航向不移、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四)严格督导推进,狠抓工作落实。局党组书记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先后主持召开17次党组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调度整改进度、听取落实情况,对局党组及10所延伸巡察学校及下属事业单位、7所被巡察学校的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深入分管科室开展调研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扎实开展督查督办,跟踪问效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从严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巡察反馈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刚性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印发《区教育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三是带动全系统深入学习。面向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印发《工作提示》,有序安排学校列席局党组会议学习议题7次,截至目前已实现62所中小学全覆盖,向学校印发局党组会议纪要、学习材料14次;区委教育工委印发实施《局机关干部到学校列席党组织会议工作规则》,在局党组会议和局机关大会上,就区教育局机关干部到校列席党组织会议作培训部署,明确要求各学校对标对表开展好“第一议题”学习,已安排机关党员干部列席139个学校党组织会议,查处并整改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巡察反馈的“贯彻新思想不够坚定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同步推进学习和贯彻落实。对标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文件,重新修订完善《中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审议通过并实施《2026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巡察以来累计开展集中研讨9次。二是抓好具体问题整改。针对未及时印发《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任务实施方案》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置,同月印发《实施方案》,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上下更大功夫。三是做好引领带动和督导检查。实行班子成员包片开展政治理论宣讲工作机制,巡察整改以来班子成员深入学校讲党课5人次,党组主要负责人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校园长开展专题宣讲;选派机关干部列席139个学校党组织会议,通过现场监督、资料核验等方式对学校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针对巡察反馈的“教育领域学用结合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促进留双就业。联动区人社局,开展“六进校园”活动35场,“园区行”“院系行”等活动12场;“走进新能源”“走进大飞机”等职业实训营活动4场,组织高校毕业生深入园区、企业进行实习实践,组建“就业帮帮团”分享就业经验。面向2025届毕业生开展电商直播、数据标注师、电工等劳务品牌培训,强化实操能力培养,同步构建“培训+就业”一体服务机制,定向输送至区内企业就业,实现“培训即就业”的精准对接。二是抓实就业帮扶。协同建立2025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台账,依托“基层服务平台+就业服务专员+网格员”帮扶网络,实施“1131”精准服务。三是推动校企对接。召开驻双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积极与省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对接,为学生增加实习和就业的机会。 整改进度:已完成 (四)针对巡察反馈的“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研判、加快优化。在全面摸排全区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报告,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再次集中学习《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召开局党组会议(区委教育工委会议)专题研判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班子配备情况,研究优化措施。巡察整改以来,新任职一批优秀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兼任党组书记、专职副书记数量持续减少。二是提升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运行实效。针对个别学校存在的议事决策方面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置,同步责令相关学校完成问题整改;针对工作机制不健全的个别学校,督促其完成章程、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修订;举一反三印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党组织有关制度的通知》,指导各学校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明确书记、校长职能职责,厘清党组织会议与校长办公会职责权限。三是规范资料管理。组织机关干部列席学校党组织会议并现场查阅、指导学校会议记录归档情况,督促资料管理不善的学校认真整改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置。将党组织会议记录等资料归档纳入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培训内容,对学校党组书记和分管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指导,切实提升学校档案管理意识和能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五)针对巡察反馈的“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力加劲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双流中学与重庆市暨华中学、双流区实验小学与原渝北区空港新城小学完成合作协议签订,建立长效机制,将互派干部和选派教师加入对方名师工作室、教育资源共享等作为常规合作项目。巡察整改以来,双流区与原渝北区互派教师干部跟岗学习、加入对方名师工作室,结对学校开展线下交流活动14次。二是全力推进“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目标达成。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召开全区教育中长期规划专题会3次,研究“十四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针对推进滞后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到位。“四不两直”对区内部分中小学开展多轮次体育课程实施情况实地督导与抽查,2025年组织完成覆盖全区56所学校的体质健康抽测工作,全区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预期目标;2025年开展“蓉漂人才荟”考核招聘工作,拟录用高中教师中硕士研究生比例76.7%,根据最新事业年报统计,双流区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为32%、达到规划目标。三是完成“公参民”学校公办资源退出工作。联合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方案并报经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实施,目前已完成。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六)针对巡察反馈的“‘大思政课’建设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扎实推进。针对思政教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置、明确整改要求。坚决落实“每年专题研究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硬性要求,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研究思政教育工作7次。持续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联合成立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共同体。制作“行走双流”思政地图,串联33个本土教育点位,深度挖掘双流本土红色基因、家风文化等资源。二是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通过优先招聘在编和编外教师、选拔合适教师转岗、扩充兼职教师数量等举措,指导相关学校按要求配足配齐思政课教师,党员专职思政教师占比持续提升。三是压实学校思政课建设责任。印发《成都市双流区推进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及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运用“第一种形态”对个别落实书记校长讲思政课要求不到位的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置,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对全区中小学书记、校长讲授思政课进行检查,2025年均已完成2次授课,并纳入年度述职内容。推动全区72所中小学在“双流区智慧教育平台”开展学期课程计划表备案审查,确保思政课开齐开足。组织思政学科教研员每月集中开展学科专题研修,不断提升思政教师专业素养技能。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七)针对巡察反馈的“执行‘双减’政策还有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发力、靶向整改。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聚焦经费保障机制、晚自习服务质量,专题研究“双减”工作2次。召开全区教学工作会、义务段“双新”视导分享交流会等专题会议,将“双减”落实情况持续纳入督导与研讨重点,累计覆盖学校书记(校长)、教学分管副校长、教务主任等660余人次;巡察整改以来,先后3次召开命题专题会议,印发《成都市双流区中小学考试命题管理制度》,依托“五项基本功”领航班培训,聚焦“作业设计力”提升,组织开展优秀案例专题讲座。严格控制考试频次与难度,优化命题质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并固化工作成效。二是强化常态督导、从严督促整改。全覆盖对全区72所中小学开展“四不两直”督查。针对部分学校“双减”工作减负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快处置。三是健全监督体系、强化过程管控。着力构建常态化、全方位的监督管控体系,稳步推进各项监督举措落地落实,建立《双流区“双减”“双新”工作常态化监督机制》,面向全区45所义务段学校开展“双减”专项问卷调研,广泛收集师生、家长意见建议,累计回收有效问卷10万余份,并针对性指导存在问题学校整改,形成长效、动态监管。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八)针对巡察反馈的“‘五育并举’还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满足个性化发展为导向,全面加强课后服务资源建设。召开专题会议2次,重点围绕课后服务校本课程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各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个性化需求,破解课后服务形式单一问题。完成“双流区课后服务系统”优化升级,严格遴选优质机构入驻,目前拥有平台课程达49种,涵盖音乐、美术、科技等领域,为全区学校提供多元化、菜单式课程。加强与四川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等驻区高校对接,广泛引入科技、艺体、心理等各类教育资源,弥补课后服务课程短板。二是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狠抓全区学生体质健康提升。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部分中小学进行了多轮次线下实地督导与抽查,督导体育健康课程、大课间等落实情况。2025年12月,开展全区56所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工作,形成年度学生体育综合素质测评数据分析报告。将学校体育课程建设、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纳入学校主要负责人增值性评价。三是以学生身心健康为核心,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推动印发实施《成都市双流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实施方案》,以实验小学东区为样本召开“教联体”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形成学校主导、家庭参与、社区支持的初期运作样板。健全校外德育活动保障支持体系;印发《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系统性明确全流程要求,细化安全主体责任划分与应急预案。全区39所学校依托区研学实践平台开展校外实践(研学)活动共计117场,累计参与学生5万余人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 (九)针对巡察反馈的“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前瞻布局,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行适龄人口学位匹配动态监测,将东升、西航港、九江、怡心等重点区域项目纳入双流区“十五五”教育项目计划,保障教育项目合理布局规划。在学位供需矛盾突出区域加快推进学校项目建设,2025年新建成投用中小学幼儿园14所、完成2个改扩建项目,共计新增学位1.7万座,全区小学、初中大班额较巡察整改前明显下降,重点区域幼儿园报录比下降25%。加强乡镇幼儿园学位利用,全面推行“满三入园”政策,乡镇幼儿园新招收900余名适龄幼儿;利用17所幼儿园闲置学位改造托位380个。二是精准补短扶弱,全域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组织全区55所中小学校完成2025年成都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全区4、8年级学业质量综合评价报告,将各学校教育质量内控机制建立情况纳入年度学校督导评估。三是创新办学举措,提升区域高中育人品质。坚持多样化特色发展路径,开展高中学校一校一品、课程建设分享交流活动,指导各高中学校将人工智能、科技教育常态化融入国家课程,突出科技高中、艺体高中办学特色,新增双流中学民航飞行班等特色育人项目。聚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双流区拔尖创新人才贯通培养方案,制定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高中教学督导规程,每学年至少开展4次专项研究、3次专项督导,赋能高中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扩大公办普通高中学位供给,2025年新增广都综合高中、双流中学龙渡校区招生,2026年将完成树德中学怡心湖学校高中部等项目,公办高中学位供给率进一步提升;加快推进新建怡心高中项目,制定“十五五”期间公办高中学位挖潜方案并报经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四是深入全面指导,推动民办中职专业达标建设。强化专业指导,组建专业中心组,补充专业教研员,做好整改与复评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开展区级专业教研活动27次、组织师生技能培训15次,指导师生参与各级竞赛获奖10余人次,组织专家对民办中职学校开展专业建设复评2次,专业合格率达100%。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针对巡察反馈的“集团化办学改革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集团化办学评价机制。优化教育集团架构,立足全区中小学教育集团发展现状,新增成都艺体中学教育集团、成信大常乐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广泛听取集团龙头学校、成员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并邀请专家指导,进一步完善集团“捆绑式”一体化考核及名师工作室考核方案,优化更新《成都市双流区名校集团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确保充分贴合学校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组织开展12个名校集团考核,在考核现场会上点名批评考核结果相对靠后的名校集团龙头学校;针对成员主要为民办学校的教育集团、龙头学校为新体制学校的教育集团以及融合教育集团,坚持因校制宜,不考核教师交流指标。二是切实发挥龙头学校带动作用。组织各名校集团龙头校与薄弱成员校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定期选派龙头校骨干教师到成员校支教,巡察整改以来已选派龙头校骨干教师到成员校开展交流、支教783人次,常态化开展跨校联合教研、优质资源共享活动共计717次。将成员校提升情况纳入名校集团及龙头校年度考核核心指标,明确表彰奖励与追责问责办法,从制度层面保障带动效果持续提升。 整改进度:已完成 (十一)针对巡察反馈的“‘三名工作室’建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规范导师学员遴选工作。对第十一期50名工作室导师、学员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复查,完成17个工作室导师申报条件整改,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置。二是优化“三名工作室”考评机制。完成2023—2024年度工作室考核资料自查自纠,对复查发现问题逐一补充情况说明。对标省市名师工作室、其他区县工作室管理考核办法,优化工作室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等次比例设置。 整改进度:已完成 (十二)针对巡察反馈的“区级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调研分析。对全区近三届学科带头人学段学科人数情况摸排,建立台账清单,充分掌握学科带头人各学段、学科人数等基本情况。二是开展再次复核。对所有学科带头人申报资料进行复核,确保均满足申报条件或农村薄弱学校、薄弱学科等破格条件。三是加强归口管理。明确牵头行政科室统筹责任和区教科院具体管理责任,指导区教科院对学科带头人评选的过程性资料进行规范归档管理。四是加强跟踪问效。在第十二届学科带头人评选中,将按照专任教师的人数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加强对已评为“学科带头人”的名优教师的使用和管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 (十三)针对巡察反馈的“教育数字化转型推动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基础数据全覆盖。巡察整改以来,对平台使用效能不佳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入校调研督导,5次在全系统通报基础数据和应用数据情况,要求学校定期关注离校教师并及时进行数据更新。目前全区超95%学生已完成家长绑定,公办学校家长总体绑定率超过99%。二是攻坚推进平台功能应用。区平台项目组成立开展“清零”计划,针对平台基础数据和应用数据未完善的学校(幼儿园)进行点对点联系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完善。三是全面清理学校自建系统。对部分学校自建系统和网站全面核实,与区平台功能重叠的目前已全部归口使用平台应用,与区平台不存在重复建设的特色系统,已全部向区教育局备案完成,已关停和注销3个系统。 整改进度:已完成 (十四)针对巡察反馈的“教育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和化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逗硬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发《双流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召开百日攻坚专题会议3次,排查整改各类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安排9所学校在全区教育系统会议上作检视发言;制定《成都市双流区校园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相关责任人11人。二是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整治。修订完善学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各学校开展校园风险隐患排查6次,聘请专业团队对学校校园风险隐患整治效果进行抽查3次,相关均已整改。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启用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开展全区四年级至高三年级共10万余名学生的心理健康测评,完成心理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和德育副校长、主任心育能力培训、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三是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效。巡察整改以来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培训会6次,每月与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共享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信息。全覆盖完成全区学校防学生欺凌、防溺水、防性侵、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召开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约谈部分学校相关责任人,安排部署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 (十五)针对巡察反馈的“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够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装备采购履约。2026年1月起,将技装中心纳入机关统一管理,优化工作时间,确保装备采购安装工作及时有序开展。建立采购项目动态台账,强化人员业务培训,依规推进招标签约、履约支付工作,严格规范验收流程。修订《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中小学教学设备招标采购项目验收工作规程》《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筑牢采购合规防线。二是抓实资助培训督查。召开全区教育资助工作培训会,明确各校提取一定比例事业收入经费用于困难学生帮扶。截至目前,完成8所中职、6所普通高中、64所义务段学校、80所幼儿园实地督查,约谈个别学校责任人,全面落实低保学生各项减免帮扶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三是强化精准资助施策。建立资助考核问责机制,严控鸡蛋牛奶资助按月规范发放。精准对接民政低保数据,“鸡蛋牛奶工程”资助低保学生覆盖率100%。四是优化诉求处置机制。聚焦“校服”“校园餐”“教辅”等6大重点领域建立诉求敏感台账,实行闭环销号管理。优化节假日应急处置流程,建立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持续提高诉求件“首办”质量。 整改进度:已完成 (十六)针对巡察反馈的“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建立常态化研究部署机制,巡察以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全区教育领域群腐问题集中整治工作8次,向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7次。持续强化监督执纪,对推进整治工作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发现问题线索并移送区纪委监委,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堵塞监管漏洞。紧盯校园餐、校服采购等重点领域,印发《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成都市双流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文件,将食堂财务、物资采购等易出问题的环节纳入制度规范。全面推行校园“数字食安”系统和校服采购“十步流程”监督机制;将“校园餐”和校服采购监督纳入学校年度督导评估。三是深化日常监督,健全长效监管体系。开展全区中小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交叉检查,就食材抽检不达标、班服采购等问题约谈7人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召开全区教育系统食堂财务管理巡察问题整改会,组织全区分管后勤、财务的学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学习学校食堂经费使用等规范性文件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 整改进度:已完成 (十七)针对巡察反馈的“行业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民办学校监管。2025年完成民办中职学校年检财务专项审计并上报市局,督促问题整改。召开2次民办教育专题会议,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召开3次专题协调会议,化解某学校工程款纠纷并完成结案报备。开展教育资助培训,要求民办学校提取部分学费收入作为奖助资金。二是深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区教育局联合5部门印发寒暑假校外培训治理文件,凝聚监管合力。2025年以来,查纠违规机构5起,行政处罚4起。统筹推进本区域内平台的推广应用,已督促推动13家培训机构通过国家平台核验。三是筑牢安全宣教防线。依托开学第一课,开展反诈讲座、普法宣传200余场次,联合公安、经信等部门开展“两卡”管理宣传8场次,全方位筑牢校园安全底线。四是规范教育基金会资金管理。规范教育基金会专户管理,将专项结余资金退回财政。 整改进度:第一、三、四项已完成,第二项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八)针对巡察反馈的“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公积金缴存基数管理。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公积金基数专项工作会,对各校财务负责人开展政策培训,压实核算管理责任。督促各校精准统计教师工资收入,统一规范数据统计口径,全面完成2025年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确保缴存核算精准合规。二是规范课后服务经费发放。随机抽查、调研各学校课后服务方案,责令发放不规范的学校限期整改。巡察整改以来,先后3次召开工作会,专题部署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工作,细化经费测算、发放及课程管理要求,严禁学校违规收取课后服务费,定期公开延时服务费发放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 (十九)针对巡察反馈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印发《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经费管理制度》,更新完善局机关内控制度,进一步细化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报销审核等管理标准。二是抓实专项整改。全面开展差旅费报销问题自查清缴,追缴多报销差旅费并上缴国库;全面清理代收代缴账户资金,厘清账务往来,保障资金安全合规。三是提升财务履职能力。常态化开展财务专题培训,先后2次召开全系统专题培训会,聚焦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管控、差旅费规范报销等重点,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新版经费管理制度,通报审计问题,压实各校内控建设责任。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十)针对巡察反馈的“工会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层开展专题培训。持续强化工会经费政策学习,组织工会委员及财务人员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督促个别工会制度执行不严格的学校(单位)开展工会法规专题学习3次,全覆盖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工会经费使用、财务管理专项培训,全面规范经费使用标准和操作流程。二是规范慰问工作流程。严格规范慰问对象审核范围,教育工会专项印发慰问工作通知,明确面向系统内困难、工伤、重病、受灾等特殊困难教职工开展帮扶慰问,严格界定慰问标准,累计慰问教职工33人。三是严肃追责问责,抓实整改。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的学校工会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置。常态化推进自查自纠,通过专题会议部署,组织各校全面排查工会经费使用、制度落实情况,累计开展工会经费专项自查2次,及时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是强化日常监督。将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纳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重点内容,融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十一)针对巡察反馈的“内部审计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审计工作责任。优化内审工作分管机制,审计工作由党组书记直管、党组副书记协助分管,全面强化内审过程管控。二是加大审计力度。2026年计划开展校园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小学食堂审计等审计项目30余项。三是深化法规学习培训。局党组带头学习《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构建“局党组领学、关键岗位干部任务促学、学校(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学”三维学习体系。先后召开的专题项会议2次,对采购管理、审计整改、巡察整改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培训。四是健全审计制度体系。印发《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审计整改落实与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全系统审计整改工作标准。五是抓实整改闭环管理。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5次专题研究审计相关事项,对2023年以来的内审项目开展全面复盘核查,完成全区学校(幼儿园)内审工作检查评估。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十二)针对巡察反馈的“国有资产管理失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资产自查整改。召开全区教育系统财务工作暨巡察整改工作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对资产未入账情况进行梳理自查,下发书面告知函,督促各校逐项核查设备入固、凭证上传、系统录入情况,全面补齐完善相关资料。重点对新开办幼儿园装备录入问题开展实地核查,确保资产台账真实完整。二是盘活闲置教育装备。针对性开展闲置设备统筹调配,实现系统闲置装备动态清零,有效提升教育装备使用效益。同步聘请第三方公司优化升级装备管理系统,提升资产精细化、动态化管理水平。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及业务培训。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数据录入不精准等问题,组织相关负责人开展自我检视,对岗位职工开展采购管理专项业务培训,规范资产全流程管理。四是健全长效管理制度体系。聚焦装备管理薄弱环节,修订完善《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到校指导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全区教育装备资产管理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十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采购项目实施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查招采程序漏洞,规范采购全流程管控。针对采购招标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等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针对实施不规范项目,依法依规重新组织招标,严格核查投标企业关联关系。指导下属单位重点复盘历年采购项目,终止不合规服务协议,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及黑名单制度;强化代理机构监管,常态化开展采购法规培训,修订完善《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筑牢招采合规防线。二是紧盯项目履约短板,闭环落实问题整改。聚焦项目逾期、交付滞后、服务量不实等履约问题逐项整改,规范延期资料报备,及时据实完成资金支付,依规追缴违约金。三是压实验收监管责任,健全长效管理制度。针对项目验收不到位问题,全面复核项目设备、功能及安装情况,建立项目进度台账和跟踪督办机制,约谈问责相关经办人员。组织全员学习《双流区中小学设备招标采购项目验收规程》,常态化开展专项自查。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十四)针对巡察反馈的“零星工程指导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抓实小额工程整改清零。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小额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整改,逐项整改到位、闭环销号。针对相关学校小额工程未按规范施工问题,在结算审计中对未安装部分工程量予以审减。针对多支付监理费问题,督促监理公司退回多支付金额,并要求学校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二是健全长效管理和警示教育机制。召开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人员大会、开学工作会、专题会议,开展工程项目管理政策宣讲4次,全覆盖培训学校书记、校长、分管同志及总务主任。对项目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问责,责令深刻检讨。同步修订完善《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小额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流程、压实责任,从制度层面规范小额工程建设管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十五)针对巡察反馈的“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局党组将党建与业务融合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重要对照检查内容,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谋划,细化年度党建重点工作部署,印发《2025年双流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要点》《2025年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重点工作任务》《2026年双流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要点》。结合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特点,优化调整16个党建学区,明确各级岗位职责,选派党员干部分片指导,构建全域覆盖、上下联动的党建工作体系。二是深化党建改革重点任务。抓好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全覆盖督导64所纳入改革范围的校(园)学校章程等制度建立情况及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学校打造“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治理体系,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等特色党建项目,以示范引领推动改革赋能办学治校。三是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不断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厘清议事权责和工作流程;组织机关干部下沉学校,督促完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制度;严格落实“双培养”机制,重点从骨干教师、管理干部中储备培育党员,持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强化培训指导,“两新”党建指导员指导“两新”学校、培训机构党组织,确保力量集中、指导精准。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十六)针对巡察反馈的“执行党组工作规则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组会议全过程闭环管理。修订完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中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由政治素养过硬的党员干部专人统筹负责党组会会务组织、会议记录、纪要撰写印发等工作,确保记录真实完整、规范准确,如实反映决策过程。严格落实会议资料规范化归档,统一整理议题单、待议件、签到表、会议记录纪要等全套资料,定期核查记录规范性、决策合规性,严格规范议事发言和表决流程,实现会议议事、决策、归档全流程规范闭环。二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执行党组工作规则不严谨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处置,切实增强规矩意识和程序意识。三是强化对下属单位督导指导。定期通过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对下属事业单位集体决策等民主决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明确要求各下属单位重大事项变更须提前报局党组审核,坚决杜绝擅自调整行为,切实强化民主决策与项目管理规范意识。巡察整改以来,累计集中检查下属单位单位6次。针对会议决策落实偏差问题,督促相关单位修订完善会议议题申报、支出审批制度,规范会议记录与报销审核流程;将教育装备调配纳入集体决策及上级审议范畴,严守重大事项决策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十七)针对巡察反馈的“党组织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组织设置,补齐基础短板。严格对标党组织建设要求及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要求,针对个别学校党组织委员超职数配备及党支部委员选配不合理问题,完成专项核查与班子优化调整。统一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要求设置基层党组织委员职务,推动基层党组织设置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强化规范培训,细化流程管控。重点围绕党组织班子选配、换届选举流程、委员履职规范等核心内容,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党务工作培训2次,覆盖学校党组织书记400余人次、党务工作者800余人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建立年度换届选举工作台账,严格落实换届前期摸排机制,落实预警提醒、流程督导闭环管理。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抓好源头培养。实施精准靶向指导,加大从中层干部、骨干教师中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的通知》,落实“双培养”工作机制。聚焦骨干教师、优秀中层干部、思政教师等重点群体,精准筛选党员发展培育对象,建立《拟发展对象培育台账》。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十八)针对巡察反馈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学习规范,严肃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党组织开展党建党务工作重点学习,深入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规定与《党务工作实操》,明晰“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标准及操作规范。指导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党组织扎实开展“三会一课”、规范党组织生活,做好会议记录。二是紧盯问题整改,规范党内生活流程。聚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等问题靶向整改,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要求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全程参与支部组织生活会。印发《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提示》,明确会议主题、召开流程、工作要求,安排机关党员干部列席指导学校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聚焦民主评议关键环节,细化列席监督职责,持续做好闭环指导。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印发《2025年度全区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暨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实施方案》,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按期换届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核心内容。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十九)针对巡察反馈的“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校级班子建设。针对校级班子不齐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加大干部选拔配备力度。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开展三轮校级干部选拔,干部配备率提升8.7%。持续拓宽干部储备渠道,通过组织举荐、公开遴选等方式,储备一批优秀校级干部储备人选。印发《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下属纳入机关管理事业单位与学校人才双向交流实施办法》,遴部分学校干部至下属纳入机关管理事业单位工作,夯实干部梯队建设。二是规范编外招聘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办学校招聘编外教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编外教师招录流程。召开新体制学校教师招聘培训会,明确招聘全流程标准,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编外教师招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强化人才引育并举。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引育工作,完成新教师招聘及岗前专项培训,有效提升新晋教师业务能力;有序开展各级教师职称认定、评审与推荐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十)针对巡察反馈的“校级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实地走访学校、召开专题会议等途径多渠道调研,将学校办学质量、校(园)长民主评议、个人专业发展情况等因素纳入校(园)长考核指标,完善不同学段、办学模式的学校分类考核评价机制。联合省教育评估院开展学校书记、校长增值性评价;积极对接省教科院,加紧探索建立校级干部综合评价系统。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十一)针对巡察反馈的“巡视巡察监督发现问题部分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标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印发《关于推进全区教育系统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区学校(直属单位)精准制定领导班子及“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边界、细化履职要求。二是抓好“关键少数”,强化学习教育。对新提拔、交流轮岗的校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召开全区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5次,覆盖局机关、全体校级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廉洁学校建设。制发2025年、2026年《全区教育系统清廉蓉城建设廉洁学校建设行动工作计划表》,聚焦“廉教五品”行动开展廉洁学校建设,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专项督导评估。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十二)针对巡察反馈的“内部审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内审制度,压实整改责任。印发《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审计整改落实与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为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工作提供了指导。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会议研究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食堂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事项5次,明确责任台账和整改时限,并扎实做好“回头看”工作。并对2023年以来的审计项目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盘、逐校监督,推动审计整改落实。二是聚焦具体问题,抓实靶向整改。已在东升、怡心等重点区域新建并投入使用机关第二幼儿园分园、怡心湖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有效缓解区域招生压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保持“不松劲”的态势,持续常态整改。巡察整改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巡察整改集中期结束不等于整改工作收尾,区教育局党组将始终保持整改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坚决杜绝“过关”思想和“松口气”心态。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问题是否反弹、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改成效是否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细化阶段性目标,明确推进节点,确保整改工作持续发力、善作善成。 (二)保持“长久立”的定力,持续长效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挖问题根源,着力破解制度短板、机制漏洞。对整改过程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提炼,转化为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决策、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等方面的制度体系,确保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让制度真正发挥刚性约束作用,从根本上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保持“求实效”的韧劲,持续深化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把整改成效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发展。聚焦巡察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大攻坚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区域教育事业发展的堵点痛点问题,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通过持续深化整改,不断提升党组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推动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85822018;电子邮箱sljybgs@163.com。  
2026-06-08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采购项目需求编制及询价第三方服务机构征集公告
各潜在申请人: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征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政部2021年第19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单位拟采购项目需求编制及询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公开征集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申请人参加征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采购项目需求编制及询价第三方服务机构征集。 (二)征集需求: 1.征集目的: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实现单位拟采购项目的成本有效控制、需求科学合理,保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提升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 2.征集内容:建立征集人第三方价格询价及需求编制单位,为征集人拟采购项目提供合法合规的项目价格询价服务、采购需求调查及需求征集服务。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方式,经审核合格后纳入单位第三方单位选择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征集人可根据入第三方单位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调整。 4.征集范围与分类:结合采购项目预算规模,分为以下四类,第三方单位需根据自身资质及业绩能力,对应承接相应类别项目服务: A类:预算金额1000万(含)以上项目(该类项目需求编制前需按规定开展需求调查); B类: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不含)项目; C类: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不含)项目; D类:预算金额100万(不含)以内项目。 二、申请人要求 (一)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独立于征集人及征集相关方,不得与征集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关联关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申请人公章,承诺内容真实有效,若经查实虚假承诺,取消入其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项目价格询价及需求编制专业能力的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承诺函)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无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申请人公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申请人公章); (八)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例政府采购相关项目的价格询价或预算测算业绩(提供有效履约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履约完成证明等,加盖申请人公章,合同需明确服务内容、服务金额等关键信息); (九)本项目拒绝已入成为征集人单位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参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申请人公章,征集人将对申请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实); (十)申请人应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次征集及后续服务,不得有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规行为。 三、征集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要求送达的响应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二)递交方式:分为现场递交和邮件递交两种方式,申请人可选择任意一种方式递交,不可重复递交: 1.现场递交:递交至征集人办公地点(地址可咨询联系人),密封1本,密封袋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征集响应人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将征集文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330677795@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单位+XX项目响应文件(现场递交)”; 2.邮件递交:将征集文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330677795@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单位+XX项目响应文件(邮件递交)”,邮件附件需命名规范,清晰可辨,同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申请人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按要求扫描、命名或发送的,视为递交无效。 (三)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格式自拟,内容需完整、真实、有效,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涉及复印件的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需纸质版,字迹清晰、装订规范。 (四)申请人可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征集人,补充、修改的内容需按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中涉及的需求编制工作,第三方提供的需求内容仅为征集人在项目需求编制时的参考路径之一,不具有唯一性、特定性,征集人将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国家相关标准及需求调查情况,最终确定采购需求,确保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项目实际需要。 (二)若响应本次征集的有效申请人数量不足3家,征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调整征集方式或继续开展征集工作,不再单独发布结论性公告,相关情况将另行通知各申请人;若响应本次征集的有效申请人数量≥3家以上的,征集人可根据单位情况,在征集响应人中自行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不再单独发布结论性公告。 (三)征集人享有自主选择价格询价及需求编制第三方机构的权利,入选单位的服务费按年度据实核算,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万元,服务费由征集人按合同约定支付,每项服务项目的具体服务费用根据服务项目数量、难度等协商确定,实行“以事定费、讲求绩效”原则。 (四)入选单位纳入征集人第三方咨询单位管理,管理期限自为1年,期满后征集人可根据服务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期;征集人将对第三方咨询单位的服务质量、履约情况、合规性等进行动态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且1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五)本次征集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串通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申请人的征集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申请人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征集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若涉及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征集人的联系方式 征集人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28-8585611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日     
2026-04-01
2026年上半年成都市双流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部署,结合省市教育部门规定,我区将于2026年3月27日启动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双流区包含天府新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双流区包含天府新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双流区包含天府新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双流区包含天府新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函〔2026〕57号)规定,新体检办法自2026年4月20日起施行。2026年4月20日前报名的申请人员,执行原体检标准,使用附件1体检表;2026年4月20日及以后报名的申请人员,执行新体检标准,使用附件2体检表,本次在双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到下面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在医院领取):    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道城北上街120号门诊二楼五区,联系电话:028-85737632。)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正北上街97号。联系电话:028-61613080。)     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健康体检科(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道花园路二段300号,联系电话:028-85808932。)     体检时间3月22日至6月18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0:30。     体检时:1.空腹采血;2.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两寸免冠照一张;3.体检表和体检结果,自行到医院领取。     申请人如不能到上述医院体检,按四川省教师资格体检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可到省内外其他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需自行带上《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必须填写体检人的相关信息,贴好照片,照片和体检日期处须加盖医院公章,并由体检医院出具“符合四川省教师    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结论意见,医师签名,否则视为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     温馨提示:4月20日以后参加体检的采用新的体检标准,体检表请使用附件2。     (六)从业禁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报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全省统一上半年认定时间:3月27日至7月23日     1.双流区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7日8:00至5月6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日8:00至6月18日18:00。     2.申报网址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 ,“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     (二)现场确认     上半年第一批次:5月7日9:00-5月12日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8日9:00-6月24日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512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5815159)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双流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验证的可不提交。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籍证明(限四川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三)领取证书     本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认定结果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和认定QQ群里进行公示,认定通过者按程序制作证书。取证时间以群公告的形式通知,领证地点为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双流区正清路86号芯谷金融中心二楼B16,B18窗口,领证电话028-60615506)。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可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关注《2026年上半年成都市双流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加群交流。已网报成功的人员,请加入“2026双流教资认定1群”QQ群(群号:1085698499),只能加一次,并修改名片,用真实姓名,相关认定事项可在群内通知、交流。         附件: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6年3月26日
2026-03-26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下属纳入机关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调动人员公示
    根据《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下属纳入机关管理事业单位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经笔试、面试、考察,确定赵小芳、何建军、余薇、李雪梅、刘启、王晓玉、熊敬娟、侯志杰8名同志为公开遴选下属纳入机关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调动人员,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17日—3月24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如对拟调动人员有异议或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教师科或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8—85816360(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64009283(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通讯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84号   附件:公开遴选下属纳入机关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26年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 附件   公开遴选下属纳入机关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考试 总成绩 考察 1 赵小芳 女 1983.11 93.54 合格 2 何建军 男 1987.06 93.55 合格 3 余薇 女 1992.12 92.32 合格 4 李雪梅 女 1988.12 92.36 合格 5 刘启 女 1988.06 94.00 合格 6 王晓玉 女 1976.09 95.72 合格 7 熊敬娟 女 1987.10 93.68 合格 8 侯志杰 男 1990.12 93.26 合格    
2026-03-17
关于公开遴选下属纳入机关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对象人选公示
    根据《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下属纳入机关管理事业单位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在笔试和面试考核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王晓玉、刘启、熊敬娟、何建军、赵小芳、侯志杰、李雪梅、余薇8名同志为公开遴选下属纳入机关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对象人选,现予以公示。     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认为该同志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纪律的行为,请于3个工作日之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考察组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也可拨打举报电话向纪检监察组、考察组举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中请告知真实姓名,同时欢迎对考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028—85816360(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64009283(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通讯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84号   附件:2026年公开遴选下属纳入机关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对象人选名单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26年公开遴选下属事业 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6日 附件: 2026年公开遴选下属纳入机关管理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考察对象人选名单  序号 姓名 考核总成绩 1 王晓玉 95.72 2 刘启 94.00 3 熊敬娟 93.68 4 何建军 93.55 5 赵小芳 93.54 6 侯志杰 93.26 7 李雪梅 92.36 8 余薇 92.32  
2026-02-06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报废资产处置询价评审结果公告
2026年1月16日,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对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报废资产处置询价进行了公开评审。 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方案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单位:成都兆凤麟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自2026年1月16日至20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28-85830820  通信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84号 邮编:610200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6年1月16日  
2026-01-16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双流区教育局采取市场竞价方式处置报废资产,现公告如下: 一、报废资产概况       1.本次处置的报废资产为已超出使用年限,且部件老化或损坏的办公台式电脑41台。       2.报废资产存放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84号)。 二、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处置,最高价成交。 三、意向受让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子产品废旧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等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四、现场踏勘      本次处置的报废资产具体情况以各意向受让人现场踏勘为准。      现场踏勘人员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盖章生效)。      现场踏勘请先电话联系后进行,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1月14日(9:00—17:00)。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18167668655 五、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现场踏勘领取报价单)。 六、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上午12时00分。      开标时间:2026年1月16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84号)。 七、评标办法(最高价成交原则) (一)评标程序      评审资格审查材料   评审价格表   确定成交候选人。 (二)评审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高评标价法。根据有效报价由高到低,确定成交候选人,成交价为其报价。      成交单位应在合同正式签订后一次性缴清全部款项,要求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在清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局内环境及设备设施。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6年1月12日
2026-01-12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25年公开选拔中小学正校级干部储备人选入库人员公示
根据《公开选拔中小学正校级干部储备人选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公开选拔中小学正校级干部储备人选入库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4日。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如有需要反映情况的,请于2026年1月4日前以真实姓名向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或中共成都市双流区纪委成都市双流区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书面材料或当面反映。监督电话:028-85816360(中共成都市双流区纪委成都市双流区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582274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附件:2025年公开选拔中小学正校级干部储备人选入库人员名单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 2025年公开选拔中小学正校级干部储备人选入库人员名单 
2025-12-25
关于公示2025年成都市双流区中小学实验教学能力展示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双流区各中小学:   按照《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成都市双流区中小学实验教学能力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共收集作品246件,通过区级评审,共评出一等奖53件、二等奖87件、三等奖97件,学校优秀组织奖16个。现将区级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信息核对(一)请各学校认真核对获奖作品相关信息,诸如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团队成员等,一旦发现错漏及时通过联系邮箱发送具体修正信息,获奖名单详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7日。二、证书获取公示期满后,电子奖状将发布在“双流区学校功能室管理群”qq群(801608098)中。请各学校分管主任及时下载发放至各获奖教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廖老师 028-85857925;电子信箱:1159543672@qq.com。特此通知。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2025年10月31日           
2025-10-31
2025年下半年成都市双流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结合省市教育部门规定,我区将于2025年9月11日启动今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对象(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双流区包含天府新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在双流区包含天府新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双流区包含天府新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双流区包含天府新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二、认定条件(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四)普通话证书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要求,本次在双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到下面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在医院免费领取):    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道城北上街120号,联系电话:028-85737632。)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正北上街97号。联系电话:028-61613080。)成都市双流区中医院体检科(地址:双流区东升镇淳化街205号,联系电话:028-85808932。)体检时间:9月16日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体检提示:  1.空腹采血; 2.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免冠近照一张。体检表和体检结果,自行到医院领取。申请人如不能到上述医院体检,按四川省教师资格体检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可到省内外其他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需自行带上《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上必须填上体检人的相关信息,贴上照片,在照片上和体检日期上盖上医院公章,并由体检医院出具“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结论意见,医师签名,否则视为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   (六)从业禁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三、认定机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报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认定)。四、认定流程(一)网上申报1.申报时间全区统一下半年认定时间:9月11日至12月26日。申请人网上报名9 月 11 日 8:00 至 10 月 15 日 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务必保存自己的国网报名号和账号密码。2.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认定机构: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二)现场确认时间:10月13日至10月17日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512办公室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双流区教育网站“双流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双流教育信息业务系统”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验证的可不提交。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报名号)。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以双流区包含天府新区公安局派出所开具的材料为准)。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在四川省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7.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等相关资料或学生证原件(限在读研究生)。(三)领取证书本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认定结果在网上公布。依据所有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将领证时间予以公告,到双流区行政审批局领证(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大件路文星段289号,B10窗口,电话028-60615506)。五、其他事项(一)申请人可关注《2025年下半年成都市双流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四)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五)现场确认后,将对申请人及时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六)加群交流。已网报成功的人员,请加入“2025双流教资认定”QQ群(群号:962692525),只能加一次,并修改名片,用真实姓名,相关认定事项可在群内通知、交流。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25年9月10日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否(相片)近期2寸免冠彩照文化程度民族联系电话籍 贯现 住 址过去病史:1.你是否患过下列疾病:患过 ∨   没有患过×1.1肝炎、肺结核、其他传染病 □    1.2精神神经疾病 □1.3心脏血管疾病 □                1.4消化系统疾病 □ 1.5肾炎、其他泌尿系统疾病 □       1.6贫血及血液系统疾病 □1.7糖尿病及内分泌疾病 □          1.8恶性肿瘤 □1.9其他慢性病 □2.请详细写出所患疾病的病名及目前情况3.你是否有口吃、听力或其他生理上的缺陷?我特此申明保证:以上我所填写的内容正确无误。签名 年   月   日  1.以上内容由受检者如实填写。2. 填表请用蓝或黑色钢笔,字迹清楚。3. 过去病史请写明日期、病名、诊断医院或附原疾病证明复印件。查体部分:一、内科血压:              mmHg      心率:    次/分营养状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腹部器官神经及精神其它医师签名二、外科身高:                 公分             体重:       公斤 浅表淋巴脊柱四肢关节平趾足皮肤颈部外生殖器其他医师签名:三、五官科:1、眼:裸眼视力:右                           左矫正视力:右矫正度数                 左矫正度数色觉检查:彩色图案及编码 单颜色识别:红、绿、紫、蓝、黄2、耳:听力:右                 米          左               米耳疾3、鼻:嗅觉:鼻及鼻窦疾病4、其他外貌异常     口吃 医师签名:化验检查血常规小便常规血糖:                            总胆红素:肝功:ALT                          AST 总蛋白:                              白蛋白:肾功:                              尿素氮肌肝:1、心电图医师签名:2、B超医师签名:3、胸部X光片医师签名:4、其他医师签名:体检结论:负责医师签名:体检医院意见:体检医院盖章年     月    日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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