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表由镇(街道)财政所、社会事务办、教育干事共同填写,3月19日(星期三)前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电子邮箱:cdsldds@126.com);
2、出台的相关文件应提交复印件。
3、教育干事务必在收到此文件后,短信回复至13980860840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