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更好地开展“2008年成都市排球年活动”,提高我县基层学校体育教师的排球教学、训练水平,请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参加。
附件一:关于举办“2008年成都市排球年活动”教练员、辅导教师培训的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2.26
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标识喷涂和标牌核发工作
各学校: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公交管[2007]162号)和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标识喷涂和标牌核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统一规范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维护各级各类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管理制度,推进校车管理工作 各区(市)县教育局要对辖区内的校车进行进一步清理,与辖区内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密切配合,逐一健全完善校车及其驾驶人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档案,详细掌握辖区内校车的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定校、定人、定车,并与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准确掌握校车及其驾驶人的基础情况,掌握校车安全技术状况及其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 二、喷涂统一标识,保障校车安全 城区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要会同各区(市)县教育局督促辖区内自有或自备校车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规定的式样和时限,统一校车的涂装式样和标识。校车统一标识涂装式样和时限要求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同时加强路面管理,对不符合喷涂规定的抄告本辖区教育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抓紧喷涂安放工作,按期完成任务 (一)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或自备校车,必须按照《四川省专用校车标识喷涂式样》进行统一喷涂,对原已喷涂了标识的专用校车,应按照全省统一的外观式样重新进行喷涂。 (二)租用车辆作为校车的,各学校必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经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由学校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非专用校车标牌,并按规定放置于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的适当位置。 四、工作要求 各学校、幼儿园要于2008年2月28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自有或自备校车的学校,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申报,按时完成校车检测、喷涂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校车基本资料信息。 (二)租用车辆作为校车的学校,需向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后,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非专用校车标牌。同时,各学校要管理好非专用校车标牌的使用;对租用车辆又不放置非专用校车标牌的学校,交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 市交管局车管所 钟 诚 87850150 市教育局办公室 龙克建 86127173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成都市教育局 二OO八 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标识喷涂和标牌核发工作的通知》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cdedu.gov.cn/PicImagesPath/AccessoryFile/200406/rar/200822298546.rar
2008-02-25
关于核对、补齐高2008级部分学生会考成绩库的通知
各完中:
为准确核定高2008级毕业会考成绩,同时为高考报名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现以2007年12月高三会考成绩库为基础数据库,将其中三年会考有成绩不齐(转学等原因引起)的考生的三年会考成绩库见附件,请学校按照此数据库文件内容认真核对、补齐该部分学生的会考成绩,并于2月27日前将其书面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县教育局中教科,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上报时间:2月27日12点前
二、上报形式:电子文档、书面材料及考生相关证明材料
三、上报材料说明
1、上报的电子文档一律为VisualFoxpro的数据库文件(表)(*.dbf),文件名为学校代码+hkcj.dbf。
2、会考号为在校学生的当前会考号(学籍号)。
3、上报的会考成绩均为等级,其中,正考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二次会考分为合格(即补考及格)和不合格(即补考不及格)两个等级。
4、对于在大成都外参加会考的学生的会考成绩,在上报等级的同时还需上报分数。
5、在各科成绩栏中,学校只需将学生所缺科目成绩输入(数据库文件)和填入(书面材料)相应栏即可。
6、书面材料:学校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1、该成绩合库文件为 VisualFoxpro的数据库文件(表)(*.dbf),请从附件内下载后依据学校代码(或学校简称)字段,用VFP命令将本校学生的记录单独拷出,切勿擅自改动文件类型和库结构,以防数据丢失。
2、对于未参加2007年12月会考的学生,请自行追加在最后(数据库文件
和书面材料),包括已考所有科目的成绩。
3、因涉及到学生会考成绩的合并,请务必仔细检查其会考号和姓名,确保准确无误,电子文档(*.dbf文件)内容应与书面内容一致,如有出入,一律以书面材料为准,成绩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五、县教育局中教科联系人:向毅,联系电话:85830810电子邮箱:xy@mail.cdsledu.net
双流县教育局中教科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2008-02-22
通 知
各完职中、初中学校教导处:
为了提高教学常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注重管理的细节和过程的落实,强化考核和评估,真正体现管理出效益、出质量,各学校教导处应从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和完善有关教育教学和质量管理的标准、办法以及确保各项管理落到实处的措施。请将本学期教导处工作思路和有关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措施于2008年3月10日前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上报到双流县教育局中教科。
双流县教育局中教科
2008、2、22
2008-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