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天气消息
成都市气象台2008年1月10日17时发布第3号重要天气消息:
近日来,我市天气晴好,气温偏高,目前日平均气温比历史同期偏高3~4度。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北方强冷空气影响,预计11日晚开始,我市天气将发生转折有一次明显的降温降雨天气过程,72小时内全市日平均气温将累计下降5到7度。请注意预防此次降温过程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前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2008-01-11
关于加强档案资料收集 做好年度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双流县档案局
《关于加强档案资料收集、做好年度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
现将双流县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资料收集、做好年度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加强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确保归档材料的齐全、完整、无缺、漏、失泄密发生,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双流县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资料收集、做好年度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00八年一月十日
双流县档案局文件
双档发[200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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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 流 县 档 案 局
关于加强档案资料收集、做好年度立卷归档
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00七年已经过去,随着各项工作的考核、验收,大部分文件材料已办理完毕,即将转化为档案。为了加强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确保归档材料的齐全、完整、无缺、漏、失泄密发生,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制度,及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凡属本单位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后移交档案室及时组卷归档。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散失和损毁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及时安排组织学习档案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并进行监督和检查;档案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收集,将需归档材料列出清单,向有关承办人员催收催交;各主管部门也应做好下属单位的指导和监督,防止遗漏、散失、积存文件的现象发生。收集工作在2月底完成,4月底前完成立卷归档工作,5月初接受县档案局、县财政局的检查。(检查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单位主要工作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已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应收集齐全归档。特别注意以下文件材料的收集:
1、加强收集党委(组)、支部、行政会议记录,综合统计报表、人事任免等属永久保存的文件材料;
2、加强收集本单位发文或填报材料的各种电子文件;
3、加强收集基建工程中的全套文字、图表、预决算材料,特别是竣工图,必须经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方能有效。
4、加强收集会计决算报表等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材料。
5、加强收集反映本单位工作和活动的录音录像、照片、光盘等档案材料。
6、加强收集本单位购置设备的开箱材料。
7、各单位要注意收集2007年度特殊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如:各有关单位在进行“新农村建设” 、“重点工程建设”、“重大节日活动”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应注意的问题
1、近年来新成立的机构和已给定全宗号的单位(双流县保密局、防邪办、县经济局、县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房产管理局、防震减灾局、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商业局、县临空总部经济管委会、黄龙溪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航空物流园区管委会、锦绣东山生态观光走廊管委会、成都新兴特色蔬菜基地管委会、成都昆山都市农业管委会)将纳入2007年度档案立卷归档检查范围。
2、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档案工作所必须的人、财、物。使档案的保管保护和利用能够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3、加强档案业务建设,按照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精神,文书(教学)档案保管期限已作调整,2007年度档案检查按新规定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编制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教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县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上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20日前,县档案局审批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30日。
4、文书(教学)档案卷盒的脊背、归档章、档号均应随着保管期限的变动作相应调整。(各类标准印章,如:年度章、全宗号章、保管期限章、归档章等县档案局均可代办)
5、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及每份文件材料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等均应收集齐全。本单位发文必须附文件签发单,填写拟稿人、签发人、签发份数、校对人等内容,并加盖印章后一并归档。凡属永久保存而字迹容易褪变、扩散的文件材料应当复制、抢救、复制件与原件一并归档。
双流县档案局
二OO八年一月十日
2008-01-11
关于对普通高中、职业中学2007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党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发挥目标管理的激励作用,经研究,定于2008年1月16日——18日,对普通高中、职业中学2007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望各校对照《双流县教育局机关和普通高中、职业中学2007年党建工作目标》,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填写好考核评分表,准备好印证材料,迎接目标考核。
附件:
1、双流县普通高中、职业中学2007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安排表
2、双流县普通高中、职业中学2007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特此通知
中共双流县教育局委员会
2008年1月10日
2008-01-10
双流县教育局关于上报公务用车情况的紧急通知
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双流县纪委办公室《关于上报双流县各级各部门公务用车情况的紧急通知》精神,请各学校(单位)务必于2008年1月11日上午12:00前将本学校(单位)公务用车(包括借用车辆)情况汇总,经学校(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传真到县教育局(传真号:85830939),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若发现单位有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情况,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公务车统计表
联系电话:85811009 85830882
双流县教育局监察审计室
2008年1月10日
2008-01-10
关于在全县中小学进一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
双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双治县组(20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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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双 流 县 教 育 局
双 流 县 司 法 局
关于在全县中小学进一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局《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总体部署,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以下简称“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县“三电”设施安全,巩固深化平安建设成果,现决定在全县各中小学进一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关系国计民生,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全县各中小学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重要性,把此次“三电”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制定宣传活动方案,从师资、课时、内容等方面逐项具体落实。
二、 围绕主题,精心组织
各中小学要紧紧围绕此次“三电”整治专项斗争这个主题,精心组织,有针对性地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使他们真正懂得爱护“三电”设施光荣,破坏“三电”设施可耻的理念。
三、 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各中小学要结合本校实际,动员学校、社会各种力量,扎实有效地开展此次专项法制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和社会教育作用,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既要内容丰富,又要寓教寓乐;既要形式多样,又要注重实效。切忌搞形式主义,搞花架子。
四、 注重资料收集,加强信息沟通
各中小学要注意此次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并将活动方案于2008年1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政保科。
双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双 流 县 教 育 局
双 流 县 司 法 局
二00八年一月二日
主题词:依法治县 三电 法制宣传 通知
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省法建办、市治市
办;
送:县委办信息科、县政府办秘书科、县委督查办、县政府
目标办、人大内司委、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发:各中小学。
双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一月二日
双委文准字194号 (共印10份)
2008-01-10
关于召开双流县二○○七年度满30年教(工)龄教职工座谈会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教校、直属单位: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教师的关怀,鼓励教师终身从事人民教育事业,拟召开双流县2007年度满30年教(工)龄教职工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1977年1月1日—1977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期间满30年教(工)龄的教职工(名单附后,如有错、漏,请于2008年1月14日前与县教育局人事科吴老师联系);
2、教育局领导,办公室、教育分中心、计财科、工会、宣传外事科负责人、人事科全体人员。
二、会议地点:中和中学体育馆。
三、会议时间:2008年1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时。
二○○八年一月十日
2008-01-10
双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现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现就在全县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以下简称“百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入查找和整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全县今年第一季度特别是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主题
强化责任、治理隐患、保障平安。
三、活动目标
(一)进一步落实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监管长效机制;
(三)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
四、总体要求
(一)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抓好“两个重点、三个关键”(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和关键企业、关键部门、关键岗位),进一步深化道路及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改善全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三)深入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川府发〔2007〕40号)、《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以下简称“规定”)和《成都市各级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成办发〔2006〕106号),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推进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四)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执法,抓好联合执法。深入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活动,铲除滋生事故的土壤,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强化一线岗位员工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培育安全文化。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8年1月3日—2008年1月10日;
第二阶段(实施整改):2008年1月11日—2008年3月20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08年3月21日—2008年3月31日。
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对开展“百安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08年4月1日前向县安监办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并由县安监办汇总后报县政府。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百安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按属地原则报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时按照隶属关系报县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六、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深入学习贯彻《规定》。各镇(街道)、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贯彻实施《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细抓实抓好。通过新闻报道、宣讲辅导、培训教育、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志、散发手册、播放专题影视片、开展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定》的精神和内容,形成贯彻落实《规定》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镇(街道)、有关部门。
(二)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以职工自我教育为主、全员参与的 “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写一条安全生产体会、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看一场安全生产录像或电影、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签名活动”的“十个一”活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要抓住当前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一次《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保护内容条款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的监督检查,推动和促进《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劳动保护内容的宣传和落实。
牵头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集中开展一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监控责任,提出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步骤和具体时限。要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的通知》(成办发〔2007〕101号)精神,按照“属地管辖,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管理6项制度,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隐患管理长效机制。“百安活动”期间,县安监委将向社会公告一批县级重大安全隐患。各镇(街道)、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及时公告、督办、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镇(街道)、有关部门。
(四)围绕“两个重点、三个关键”,开展八个方面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1、道路交通:保持“决战70天、打好攻坚战”活动的严管态势,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落实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抓好春运安全。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反双超”和外挂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路面管控,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完善冬季雨、雾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控预案;严格源头管理,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冬季行车安全教育,落实超长客运安全管理措施,严格“五不出站”制度,强化“三品”检查;严把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开展中小学校车集中排查整治活动;抓好出租车市场整治工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其他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镇(街道)。
2、水上交通:以宣传贯彻落实《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水上安全监管水平,遏制水上交通事故。加强对黄龙溪旅游船舶、公园、水库船只“救生衣行动”常态化管理;严厉打击超员超载、争抢航道、冒雾冒险航行行为。严禁利用船只采砂和打捞红线虫作业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船只。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园林局;
其他责任单位:相关镇(街道)。
3、非煤矿山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严格台阶式开采,规范作业行为,推进机械化作业,防止坍塌和滑坡事故发生,严禁非法生产和采石作业。
责任单位:相关镇(街道)、县安监局、县国土局。
4、消防及公共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市安监委《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成安监委〔2007〕84号),扎实开展对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二合一”、“多合一”小企业、小作坊火灾隐患的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狠抓重大节日和冬季防火工作,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商场、集贸市场、景区、庙宇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重点单位和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齐全,疏散通道、出口安全畅通;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加强对各种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制订应急预案,妥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等事件。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其他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文体和新闻出版局、县商务局、县园林局、县旅游局、县人防办、县民宗局。
5、旅游业安全:加强对旅行社的安全监管,严格旅游客车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对旅行社合理安排旅游团队运行计划和租用旅游车辆的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对旅游景区游乐设施和旅游星级饭店特种设备的安全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牵头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交通局、双流质监局;
其他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6、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加强以防范液氯、液氨、燃油、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监管。关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严格新、改、扩建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认真贯彻12月7日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成立“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四包”责任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加强对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发放规范经营市场。
牵头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双流质监局、县城管局;
其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双流工商局、县供销社。
7、建筑及城市公用设施安全:以防坍塌、防高坠、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深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模板支撑、塔吊作业等环节的安全隐患,落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勘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加大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开展“送安全知识到现场活动”,办好建筑工地民工夜校,提高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素质;加强对重大项目以及人防工程、桥梁、城市户外广告牌、风貌整治工程、新居工程和农村拆建房的安全监管;强化对病险水库的监测、管理和整治。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城管局、县人防办、县水务局、县交通局。
8、铁路道口安全:开展路外和道口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铁路运输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规划局、县安监局。
(五)严格事故查处。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按照 “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及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监察局、县安监局。
(六)强化社会和政府监督。活动期间,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对典型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安监局、县监察局。
附件:双流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OO八年一月三日
附件:
双流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廖维忠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朱永忠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戚跃安 县安监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园林局、县商务局、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双流质监局、县旅游局、县规划局、县城管局、县安监局、县人防办、县总工会、团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办副主任徐开丰同志担任。
2008-01-09
关于转发《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
各学校: 近期,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其详见http://www.sc.gov.cn/zwgk/flfg/dfxzgz/200711/t20071114_224544.shtml)(以下简称《规定》),自2007年12月9日起施行。四川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的通知》(川教函[2007]623号),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的通知》(成安监发[2007]40号),为认真抓好《规定》宣传落实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充分认识《规定》颁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宣传贯彻《规定》的组织领导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生产的法定义务,是各级教育行政职能部门与各级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职责的客观要求,更是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有效途径。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宣传贯彻《规定》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方案》,于2008年3月10日前认真开展并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所属学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电子邮件地址:jyj_bgs103@cdedu.gov.cn 。报送后请通过电话进行确认。联系电话:86127173 。 三、近期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的主体意识,落实全员“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加大对安全责任制的执行考核力度。 (二)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不同群体的文化水平和接受能力,细分受众层次,采取多种有效手段,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效果,使其愿意看、看得懂、记得住、学得会。 (三)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包括建筑物、体育设施、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传染病的预防等工作。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范。对本年度相关的文件、资料、档案进行清理、归类和封存,防止失密事件发生。严格遵守现金、有价证券的管理规定,禁止将大量现金存放在办公室内。摄像机、照相机、电脑、电视机等贵重物品,要由专人负责管理。 (四)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冬季是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高发时期,因使用煤炉直接燃烧取暖、用柴油发电机发电、以及用煤气在较封闭室内进行餐饮活动等均容易引起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在日常工作中要尤其注意加强防范。 (五)冬季(特别是早晨)容易出现大雾,视线较差,师生在上班、上学途中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要教育师生在大雾时段减慢汽车、自行车行驶速度,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六)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安全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强化防范意识,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全面检查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安全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测和维修,对破损的消防带和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及时进行更换,数量不足的要进行补充,型号不符的灭火器要改正,以确保防火灭火的需要,防患于未然;要严格按照办公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到禁止在办公区、办公室内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要严禁单位和个人在办公区内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加工食品或取暖; 要组织专人对本单位办公区域内和系统所属的食堂、锅炉房、配电房及用电、用气、用火情况的安全性和执行制度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防止人为因素引发火灾事故,确保万无一失,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七)加强对临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做到责任清、任务明,使其切实负起自己的职责,自觉遵纪守法。 (八)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在职在位,按规定检查安全防范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各单位节假日值(带)班表,要在放假前一周报送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九)全力做好安全维稳工作。当前要切实做好成都市“两会”及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维稳工作。要结合教育系统工作特点,把安全稳定工作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深入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各类矛盾的排查、疏导和调处工作,把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苗头解决在初始状态,消除在萌芽之中。
二○○八年一月九日
2008-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