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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中小学进一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
作者: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8-01-10

 

双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双治县组(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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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关于在全县中小学进一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局《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总体部署,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以下简称“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县“三电”设施安全,巩固深化平安建设成果,现决定在全县各中小学进一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关系国计民生,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全县各中小学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重要性,把此次“三电”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制定宣传活动方案,从师资、课时、内容等方面逐项具体落实。

二、 围绕主题,精心组织

各中小学要紧紧围绕此次“三电”整治专项斗争这个主题,精心组织,有针对性地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使他们真正懂得爱护“三电”设施光荣,破坏“三电”设施可耻的理念。

三、 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各中小学要结合本校实际,动员学校、社会各种力量,扎实有效地开展此次专项法制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和社会教育作用,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既要内容丰富,又要寓教寓乐;既要形式多样,又要注重实效。切忌搞形式主义,搞花架子。

四、 注重资料收集,加强信息沟通

各中小学要注意此次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并将活动方案于2008120日前报县教育局政保科。

 

 

双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00八年一月二日

 

 

主题词:依法治县       三电       法制宣传        通知

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省法建办、市治市

    办;

送:县委办信息科、县政府办秘书科、县委督查办、县政府

    目标办、人大内司委、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发:各中小学。                                          

双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OO八年一月二日 

双委文准字194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