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报“四好”班子和“五好”党支部的学校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教校、民办校:
近年来,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确保了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涌现了一批“四好”班子和“五好”党支部。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决定于2008年6月23——24日,对申报“四好”班子和“五好”党支部的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在“七.一”前予以表彰。希各校对照《考评细则》,准备好相关印证材料,迎接检查。
附件:双流县教育系统“四好”班子和“五好”党支部检查验收安排表
2008-06-20
通 知
各级各类学校:
接市教育局通知,根据《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关于做好“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成文明办〔2008〕24号)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学习和做好投票工作,并将参加投票的人次等情况于6月22日12:00以前上报双流县教育局宣传外事科。
电话:85830860
双流县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
2008-06-19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直属团组织:
现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成文明办【2008】24号)转发给你们 ,请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及团干部于21日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对“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进行投票。
共青团双流县委
2008年6月18日
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文件
成文明办[2008]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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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抗震救灾英雄少年”
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文明办、教育局、团委:
为充分反映灾区少年儿童在这次抗震救灾中所表现出的高尚品质,用他们的感人事迹激励广大未成年人奋发向上、健康成长,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决定联合表彰“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在这次罕见的特大灾难中,我市受灾地区少年儿童同样表现出了临危不惧、勇于救人、坚强勇敢的优秀品质。成都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向四川省和中央文明办推荐报送了19名“英雄少年”。按照中央和省文明办有关组织“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市投票组织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这次投票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作为服务抗震救灾工作的实际行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投票时间。6月16日至21日为全国投票时间,届时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将在中央和省市的主要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发布,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可通过央视网、手机短信进行投票。
1、网络投票。网民可以直接登陆央视网(www.cctv.com),或点击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中青网、中青在线、光明网、中国广播网和搜狐网、新浪网、网易网、腾讯网、悠视网、四川新闻网、四川文明网、四川在线、成都公众信息网、成都在线等网站相关链接,进入“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公众投票页面参加投票。
2、手机投票。(1)手机短信投票:每位候选人设有唯一的数字编号,手机用户可将候选人对应的编号,发送至工艺短信专用服务号码“10666116”进行投票。(2)手机网上投票:各手机用户可登陆手机央视网(wap.cctv.com),进入“抗震救灾英雄少年”专题,参与投票。
三、投票组织。各区(市)县文明办要积极牵头组织好社会各界群众的投票工作。各区(市)县教育系统和基层团组织要认真组织教育工作者、学校学生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投票工作,特别要把我们手中最珍贵的一票投给我们身边最勇敢、最坚强、最感人的 “英雄少年”。
请各地利用学校、社区的网络教学服务设施,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对本次评选活动和“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发表感言。网民可登陆各网站“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栏目留言,手机用户可编写感言内容发送至公益短信专用服务号码“10666116”.
成都市精神文明办公室(代章)
成 都 市 教 育 局
共 青 团 成 都 市 委
2008年6月13日
2008-06-18
关于转发双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做好次生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
现将双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做好次生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值班,认真做好防汛工作。
双流县教育局
2008年6月18日
附:
双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关于做好次生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据气象部门预测,从6月18日开始,四川地区将遭遇一次持续3天的降水天气过程,局部地区可能有大到暴雨。请各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准确地报告有关信息,全力防范因地震、降雨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
请县交通局、国土局、气象局、水务局、防震减灾局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准备。
请县气象局、水务局、防震减灾局速将应急预案上报抗震救灾指挥部。
2008-06-18
关于领取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的通知
各中小学、部分民办学校:
请尽快派人到县教育局一楼办公室领取《双流民防手册》和《地震来了怎么办》。民办学校以教育工作会议中通知的14所民办学校为准。联系电话:85822018。联系人:邓老师。
特此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
2008-06-18
2008年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关于举办
2008年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各类民办学校,各镇(街道)教育干事:
根据《双流县教育局2008年学校安全工作意见》,结合我县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举办双流县2008年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08年6月19日—6月20日(星期四-星期五),会期2天。
二、培训内容
1、关于民办学校及机构年审工作的有关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
3、双流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4、民办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
5、学校接送车校车安全管理
6、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7、学校卫生防病工作
8、学校建筑安全管理
9、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10、学校安全管理体系
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三、培训方法
(一)为保证教学质量,请市县有关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和有关机构专家进行专题讲座;
(二)对学校易发生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应急演练。
四、培训地点:双流县矩星宾馆
五、参加人员:各镇(街办)教育干事,民办学校负责人。
六、会议要求:
1、民办学校参加会议人员由各镇(街道)教育干事带队,于6月19日8:30准时到矩星宾馆报到。
2、参加会议人员交培训会议费300元/人。
双流县教育局
2008年6月16日
2008-06-16
双流县教育局关于填报“成都市2008年鸡蛋工程”低保家庭受助学生名册的通知
各公办小学、初中: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继续开展面向义务教育段低保家庭学生的“鸡蛋工程”的通知》(成教计[2008]46号)文件精神,对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进行统计,请各学校于2008年6月20日前将低保家庭学生的《低保证》复印件、《成都市2008年”鸡蛋工程”低保家庭受助学生名册》(电子和纸制文档1份)交县教育基金会。逾期不报后果学校自负。
附:成都市2008年“鸡蛋工程”低保家庭受助学生名册
双 流 县 教 育 局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2008-06-16
关于填报2008年度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统计表的通知
各学校:
请上报2008年度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材料[详见双教办2008(21)号文件]的同时,将《2008年度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统计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报政保科。
2008-06-16
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开展好教育助学工程,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下发了《成都市教育资助体系实施意见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成教计〔2007〕5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确保《通知》精神贯彻落实,现就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幼儿)教育资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幼儿)的资助申请和审核问题
按照《通知》要求,从去年秋季开始,教育资助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免除所有申请审核流程,根据“成都市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供信息实施主动资助。为了确保在今年秋季开学时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的教育资助能够顺利运行,各校、幼儿园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今年是全面依托“信息平台”对低保家庭学生(幼儿)主动实施教育资助的第二年,各校、幼儿园高度重视,要与各镇(街道)协调配合,确定专人负责,切实保证信息录入、资格确认、资助实施等各环节的工作准确无误,实现“无缝”衔接。
2、切实做好“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鉴于教育资助工作涉及范围广、资助项目多,经“市城乡一体化救助体系联席会议”决定,将“信息平台”的低端平台延伸至中小学,因此各校应配备相关设备,实行专人专设备管理。
3、确保录入的基本信息真实、完整、全面。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幼儿)应于开学前两个月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录入家庭基本信息。基本信息的录入工作务必在8月2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镇(街道)承办、各学校协助。
4、确保对低保家庭学生(幼儿)的教育资助及时、主动
(1)各中小学可在开学时对低保家庭学生开设“绿色通道”,学生报到时向学校出示“低保证”;由学校登录“信息平台”进行确认,并登记和保存相关材料备查;城乡低保家庭子女身份一经确认,学生免费入学,学校立即在“信息平台”中录入有关资助信息(如: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受助项目、受助标准……。)。
(2)学前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幼儿“信息平台”的确认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幼儿监护人在报到时向幼儿园出示“低保证”,由幼儿园登记和保存“低保证”复印件,再由幼儿园向县教育局递交低保家庭幼儿的“低保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民办幼儿园交镇〈街道〉教育干事,由镇〈街道〉教育干事向县教育局递交相关材料),最后,由县教育局登录“信息平台”,并依据“低保证”等材料进行确认。身份一经确认,立即在“信息平台”中录入有关资助信息。
二、保障措施
为保证《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将教育资助实施工作纳入对学校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三、录入信息要求
1、“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幼儿)”,必须在《低保证》上有学生本人姓名的,才能视为“低保学生(幼儿)”。
2、各学校在放假前,必须告知低保家庭学生(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镇(街道)录入家庭基本信息,以便开学报到时确认。
3、小学、初中:只有在校住宿的低保家庭学生,才到镇(街道)录入家庭基本信息。学校确认时,只选择“生活补助”的项目和标准。
4、按照双教字[2007]175号文件规定,各中小学将低保家庭学生本期免收的“社会实践活动费、自行车停放费、高中计算机上机服务费、高三考前补习费、会考费、升学考试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人数和金额务必于6月30日前纸制报表交县教育基金会,如果学校收取了上述费用的应于放假前退还学生。
5、各校(园)必须按时录入确认信息,逾期不录入后果自负。
附件:2008年春季学校免收低保家庭学生费用项目统计表
双 流 县 教 育 局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2008-06-12
通 知
各级各类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教育系统的人口与计生工作,现将双办发[2008]53号《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纪委等部门关于学习贯彻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望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严肃纪律,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特此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2008-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