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小学、初中: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继续开展面向义务教育段低保家庭学生的“鸡蛋工程”的通知》(成教计[2008]46号)文件精神,对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进行统计,请各学校于2008年6月20日前将低保家庭学生的《低保证》复印件、《成都市2008年”鸡蛋工程”低保家庭受助学生名册》(电子和纸制文档1份)交县教育基金会。逾期不报后果学校自负。
附:成都市2008年“鸡蛋工程”低保家庭受助学生名册
双 流 县 教 育 局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