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智慧教育平台
首页 > 通知公告
新教师培训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教发高(1999)10号文件精神,“中小学新教师必须在试用期内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规范性培训60学时,灵活性培训60学时,未完成规定学时及考试不及格者,延期转正”的规定,双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培训处将对我县2009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包括“高校毕业生支教计划”教师)举办岗位培训。有关培训安排如下: 一、     培训时间: 10月18日上午(8:30至9:00报到)9:00开始培训。 二、培训地点: 双流县职教中心(行政楼)。 三、培训对象: 2009年参加工作的双流县新教师。                                                                               职教中心师训处                                                                                                2009年10月12日
2009-10-12
关于对我县初高中新生学籍数据进行清理核实的通知
各中学:     2009年初高中学籍新生数据导入工作基本完成,请各校认真清理核实,凡因身份证等诸多原因未能上学籍的学校,请按照模板要求采集好学生基本信息,于10月14日(周三)上午9:00到双流中学科技楼三楼微机室进行集中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依据模板准备好电子文档学生基本信息。     2、打印出含学生信息关键字段和系统反馈的未成功导入的备注信息的学生信息表,经学校签字盖章后上交审核。 3、凡是涉及修改学生名字等事宜的学校,请提供户口薄等相关印证材料。         特此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中教科 二00九年十月十日
2009-10-10
关于2009年双流县新增市级骨干教师参加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单位): 现将 “成都市市级骨干教师培训通知” (见附件A、B、C、D)转发给你们,请提前通知参培教师按要求作好充分准备,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席。县教育局对新增市级骨干教师培训有总体要求,见“双流教育信息网”公告牌中公布的“关于2008年双流县新增市级骨干教师参加培训的通知”(通知时间:2008年11月19日),请严格按要求做好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如有教师调动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情况,骨干教师所在学校(单位)应及时报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联系电话:85816996。   附件: A、2009-2010学年度上期成都市骨干教师培训班(小学科学)培训通知 B、青羊区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关于成都市市级骨干教师第二轮培训的通知 C、成都大学教师教育培训中心关于2009年-2010年市级骨干教师第二轮培训安排的通知 D、成都市骨干教师培训武侯区培训点2009年秋季综合实践、初中语文、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培训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 2009年10月9日
2009-10-10
通 知
各级各类学校: 按照市上要求和我县庆国庆氛围营造的安排部署,请各学校于10月10日前,撤除国庆氛围营造插挂的国旗,并妥善保管,原按规定升挂国旗的场所保留。县委宣传部将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2009-10-09
关于做好社区教育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成教校: 根据市上安排,2009年市上目标中的社区教育学校(重点镇或优先发展镇)、社区教育工作站满覆盖和社区教育示范工作站的验收工作于2009年11月进行,各镇(街道)要成教校作好相关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有牌子、有场地、有设备、有工作制度、有教学计划、有活动记载(档案)、有经费来源、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此项目标已列入政府和成教校的年度目标,并将作为下半年工作考核的重点,务请各镇高度重视。 特此通知   附:相关制度(样本)                      双流县教育局 2009年9月30日
2009-09-30
双流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
各级各类学校: 最近一段时间,疫情呈现增速发展趋势,本土病例持续增多,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全县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做好防控工作,现将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2009]24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国庆大假期间提前上课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晨检、午检、晚检和相关防控措施;有住校生留校的学校要有校领导在校值班,有专人负责这部分学生的防控工作。 附: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2009-09-30
双流县教育局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双流县教育局于2009年秋起实行教师资格申请网上报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 1.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双流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需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乡级人民政府出具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2.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的时间为10月9日-10月16日); 2.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3.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体检表;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乡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三、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3. 在职教师学校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学校公章) 四、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六、咨询电话:85816996、85832418 注意事项:秋季不开展对在校学生的认定工作。     2009年9月
2009-09-29
双流县教育局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双流县教育局于2009年秋起实行教师资格申请网上报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 1.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双流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或派出所出具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2.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的时间为10月9日-10月16日); 2.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3.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体检表;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乡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三、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3. 在职教师学校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学校公章) 四、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六、咨询电话:85816996、85832418 注意事项:秋季不开展对在校学生的认定工作。     2009年9月
2009-09-29
关于开展2009年度优秀科技论文申报的通知
双科协发[2009]23号       签发人:郑树明  县级各部门、各镇(街道)科协,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2009年双流县优秀科技论文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根据双流县优秀科技论文评审奖励办法(双科协发[2007]22号),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10月30日。 注:驻县科技专家大院的专家在本县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双流县的论文由各镇科协组织申报。 特此通知! 附:双流县   年优秀科技论文评审表   联系人:彭  虎    电话:13908088805 张成元    电话:13518127789                                                双流县科学技术协会 2009年9月15日  
2009-09-29
双流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血防达标迎检资料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 省政府将于10月底对我县的血吸虫病达国家传播阻断标准进行全面验收。10月16-18日,省、市政府地病办组织专家对我县有关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按照督查要求,各学校要在达标时提供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有关文件、计划、总结、健康教育宣传等原始数据和原始记录。为更好地配合检查,根据双府地病办[2009]11号文件精神,现将各学校急需准备和提供的血防资料的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需准备和提供的资料 提供01-09年中小学校血防健康教育课普及血防知识的教案、课程安排,学校开展“五个一”活动的原始资料依据,即上一堂血防健康教育课、开展一次健康有意的血防课外活动(记录、信息)、做一次血吸虫防治知识问卷调查(试卷,分数在90分以上)、以班级为单位办一期展板(01-08年见照片或其它图像资料、09年最好是见现场、09年学校有一个永久性的宣传展板)、通过血防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写一篇作文。所有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当地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归档。 二、要求 1、血防达标资料是达标验收的重要内容,请各学校按照今年3月底局机关下发的《双流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双教办[2009]11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高度重视资料的准备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立即组织专人开始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 2、完成及上报时间:请各学校务必于10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 3、资料要求:按年度收集、整理、归档各类血防资料,资料内容一定要科学、准确、真实。 4、各学校请及时与当地公卫所协调,并争取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5、逾期未完成或未上报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因此而影响省级达标验收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2009-09-28
1 ... 467 468 469 470 471 ... 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