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教发高(1999)10号文件精神,“中小学新教师必须在试用期内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规范性培训60学时,灵活性培训60学时,未完成规定学时及考试不及格者,延期转正”的规定,双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培训处将对我县2009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包括“高校毕业生支教计划”教师)举办岗位培训。有关培训安排如下:
一、 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双流县职教中心(行政楼)。
三、培训对象:
2009年参加工作的双流县新教师。
职教中心师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