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0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及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会的通知
各公民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按照市教育局2020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及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会的精神要求,为做好我区小学一年级及小升初入学工作,确保稳定有序的招生秩序,经研究,决定召开2020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及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3:30—13:50签到,14:00正式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成都市双流区实验小学外国语学校(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正通路以西社保局旁)。
三、参会人员
学校小学一年级入学及小升初工作的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
四、会议内容
1. 解读2020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及小升初相关政策。
2. 小学一年级及小升初信息采集培训。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校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参加人员全程参加,参加人员请提前15分钟进入成都市双流区实验小学外国语学校内。
(二)遵守纪律,维护会场秩序,进入校园后,把电话设置为静音或振动,不得提前离场。
(三)参加人员注意往返交通安全。
联系人:李 韬 联系电话:85830519
特此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7日
2020-04-27
成都市双流区2020年幼儿园招生公告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37号)要求,现将成都市双流区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一、招生对象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双流户籍幼儿。二、招生原则公开公平、分类分批、免试入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平时如有空缺学位可随时补招。三、招生流程流程安排第一批次(公办园)第二批次(公益园)操作方式发布招生信息5月30日—5月31日在双流教育局门户网站“双流教育信息业务系统”、微信公众号“双流教育”、各镇街及幼儿园发布招生信息(幼儿园名称、地址、招生计划等)。网上报名6月1日—6月5日6月17日—6月21日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微信搜索小程序“双流教育”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点击“幼儿园报名”填报相关信息。报名幼儿每一批次只能选报户籍所在镇街的1所幼儿园,多报无效。现场资格确认6月6日—6月7日6月22日—6月23日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持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幼儿页)到所选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审核结果可通过小程序中“我的消息”查看。公示报名名单6月8日—6月14日6月24日—6月28日各幼儿园公示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幼儿报名名单(报名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生数的幼儿园,报名名单即为录取名单)。微机派位录取6月16日6月29日报名数大于计划招生数的幼儿园采取微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果可通过小程序中“我的消息”查看。办理入园手续7月1日—7月3日幼儿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按录取幼儿园具体要求提供)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幼儿园招生:实行备案制,各幼儿园于5月底在幼儿园发布经备案的招生信息(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自行招生,具体日程安排与第一批次公办幼儿园同步。五、注意事项1.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进行网上报名时,由家长按照每名幼儿限报1所幼儿园的原则,在现场资格确认环节自主选择微机派位方式,或共用1个流水号进行捆绑摇号,或分别使用不同流水号进行单独摇号。2.家长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需签定《2020年双流区幼儿园入园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交的幼儿户籍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报名无效。咨询电话:61481796(区教育局学前科) 特此公告。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6日
2020-04-26
2020年成都市双流区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初级中学及高完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2020年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即将开始,经“双流区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安排通知于后,请各校根据要求,提前做好规划,以保障我区本次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顺利进行。
一、器械和药品的准备
为保障考试期间相关药品及器械满足考试需要,各学校应按照教材要求并依据2020年成都市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中考试题,认真清点核实增补所需实验仪器、药品。
考试所需药品的采购,根据要求须向双流区公安局禁毒大队备案,备案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学校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法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分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流区公安局禁毒大队地址:东升街道棠湖南路三段28号,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13981786089。
请各学校严格按照双流区公安局禁毒大队要求,做好药品取用记录备查。
二、学校抽调考务工作人员
1、各校按附件一分配名额上报相应学科监考教师。
2、各校所推荐上报的监考教师必须是物理、化学对应学科的任课教师或骨干实验员;不能抽调与学科专业及从事工作无关的人员。
3、所上报的监考教师须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坚持原则,认真负责。
4、各校上报人员名单请按附件二格式填报,以校为单位,在4月30日前将监考教师信息表发送电子表到指定邮箱:1024523527@qq.com。
实考试题已挂双流教育信息业务系统“现代教育技术专栏”,请相关学校及时下载并做好各项考前准备。
未尽事项请与区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罗莉,联系电话:13882099746
特此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2020-04-26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实施学前教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作办学”的公告
为贯彻《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规范、普惠发展的有关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提升区域学前教育品质,让更多适龄儿童享受更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双流区教育局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作办学”的方式,与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合作举办幼儿园。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条件双流辖区内各社会组织(个人)举办的、设计规模在9个班级及以上的成都市二级及以上幼儿园,且保教质量较高、社会声誉较好、近三年无违规办园行为。校舍属租赁的幼儿园,租赁协议到期时间应在2025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二、合作方式依托社会组织(个人)所属民办幼儿园的园舍、设施设备、活动场地、管理团队和教育品牌,双流区教育局按协议支付其服务费和幼儿园运行经费,进行合作办学。三、工作程序(一)自愿申请。有合作办学意向的社会组织(个人),按自愿原则,如实填报合作办学申请书(见附件),于4月28日前,向所在镇(街道)教育干事提交申请。(二)镇(街道)初审。各镇(街道)按照申请条件要求,对提交合作办学申请的幼儿园条件进行初审,于4月2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初审合格幼儿园名单及申请书汇总报区教育局。(三)区教育局复审。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团队对初审合格的幼儿园进行复审,确认符合条件的合作办学幼儿园候选名单。(四)资格竞选。区教育局组织复审符合条件的候选幼儿园,竞选合作资格,确定和公布正式合作办学幼儿园名单。(五)正式实施。区教育局与合作幼儿园依法签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作办学”协议书,实施合作办学。特此公告。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宏 85816609,13880095345 附件: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作办学申请书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3日
2020-04-23
关于召开全区教育系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民办),各镇(街道)教育干事:为贯彻落实全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区教育系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6:00准时开始二、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全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2.安排部署开学复课有关工作。三、参会人员1.区教育局领导,局机关分片包联组长、副组长。2.各中小学(含民办)行政班子全体成员。3.各镇(街道)教育干事。四、会场安排1.主会场(区教育局二楼视频会议室)出席人员区教育局领导,局机关分片包联组长、副组长。 2.分会场(各学校视频会议室)参会人员(1)已安装视频会议系统的中小学在本校参会。(2)未安装视频会议系统的中小学由各镇、街道教育干事统筹安排,在本区域内学校参会。五、其他事项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的测试工作,统一调试时间:4月20日下午14:00—15:30。联系人:王斌,电话13980061135。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0日 (会议联系人:许虎 电话:18981925906)
2020-04-20
关于开展高中2017级教育教学“第三轮”督导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学校、区研培中心:为精准分析我区各高中学校“二诊”考试情况,助推高中学校准确把握备考方向,优化备考措施,提高备考成效,确保我区2020年高考再创辉煌。经研究,决定开展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时 间学 校4月21、22日(星期二、三)双流中学4月23、24日(星期四、五)棠湖中学4月28日(星期二)艺体中学4月29日(星期三)永安中学4月30日(星期四)棠外二、工作安排(一)学校高三备考规划专项督导。督导组对学校、年级组、教研组、教师个人高三备考规划进行检查与指导,要求规划内容具体科学、操作性强、责任到人,体现精细备考。(二)疫情特殊时期的教学管理指导。督导组对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相适应的高三管理和教学指导,确保高效备考。(三)基于学情标准问题导向的研修。各学科在备考研修中要充分体现对学情的了解、对课标的吃透、对高考的把握,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复习,高效备考。(四)落实“教学评一致性”课堂。树立“教、学、评”三位一体意识,教师的个体教案和课堂都要充分体现教、学、评的一致性,构建高效课堂。(五)问卷调查。督导组将进行教师和学生问卷调查,了解学校备考精细化管理,教师“教学评一致性”落实情况,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现状。(六)意见交换。一是学科研培员以学科组为单位,交换教学评一致性、学科备考及学科组建设等意见。二是督导管理组同学校交换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整改意见。三、其他(一)请学校安排好各学科组活动地点,学科教师安排好班级教学工作,参加活动。(二)学校根据督导工作安排做好统筹工作,学校不专门准备督导报告、督导材料等。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0日
2020-04-20
关于公建配套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教育干事、各公建配套幼儿园:
按照《成都市双流区推进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顺利推进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工作,请各公建配套幼儿园按照《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准备评估资料,区教育局将于4月21日—4月22日组织专家组对相关幼儿园开展评估工作。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0年4月15日
2020-04-15
双流区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移动‘和教育’杯”全国教育技术论文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要求,以研究促发展,切实提高我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深化课程改革,适应信息社会发展要求,现组织我区各学科教师及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相关工作者参加由教育部有关司局指导、中央电化教育馆与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公司共同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移动‘和教育’杯”全国教育技术论文活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双流区各学科教师及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相关工作者。
二、时间安排
论文提交:2020年4月15日——2020年6月16日
论文初评: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3日
三、推荐方式
1.区技装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我区参赛论文进行初评,评出一、二、三等奖,并择优再报送至省级推荐和全国推荐;
2.区技装中心将根据各单位组织工作情况、投稿数量以及获奖情况等,遴选出区级优秀组织单位奖。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校(单位)严格按照指南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积极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参加此次活动。每位老师仅可提交一篇论文,请汇总后于论文提交截止日期之前发到邮箱1838813406@qq.com。(压缩包以 教育技术论文活动+学校(单位)名称命名;论文文档以 论文题目命名;作者信息表(附件2)以 教育技术论文活动作者信息表+学校(单位)名称命名)
联系人:蒋婷婷 联系电话:028-68536208
附件1:双流区关于参加第十一届“中国移动‘和教育’杯”全国教育技术论文活动指南
附件2:教育技术论文活动作者信息表
附件3:市技装中心关于转发《关于组织我省教师参加第十一届 “中国移动‘和教育’杯”全国教育技术论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3日
2020-04-13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公告
一、适用对象符合条件,在成都市双流区居住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在成都市双流区居住务工的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二、提交材料(一)申请人以在双流区居住务工方式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须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非双流区户籍到双流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只提供《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3.申请人与双流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4.截至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1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5.截至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申请其他年级入学须提交子女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二)申请人以积分方式申请其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须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3.申请人的居住积分信息;除申请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外,须提交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三、办理流程(一)申请信息填报(5月1日—5月29日)打开微信,搜索“双流教育小程序”→微信授权登录,点击“随迁子女入学申请”→阅读申请须知并勾选同意→填报申请信息→填报成功。填报过程须按要求准确、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如有虚假信息,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二)现场提交资料申请人点击小程序中“我的随迁子女入学”,查看系统自动派发的现场初审日期,按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镇(街道)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核,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三)结果查询1.完成资料现场审核后,可通过“双流教育小程序”中“我的随迁子女申请”查询双流区各部门审核结果。2.7月中下旬,在“双流教育小程序”中“我的随迁子女申请”查询子女分配就读的学校。四、安排原则各镇(街道)按照“统筹安排、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教育资源紧缺的镇(街道),将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到邻近镇(街道)公办学校或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五、报到注册7月18—21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持户口簿到学校报到注册。咨询电话:85830519(小学)、85830810(初中)。特此公告。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20年4月9日
2020-04-09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对《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公告》的解读
为切实做好2020年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户籍在双流区居住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实施意见》(成办函〔2018〕168号),制定了《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予以解读。一、《公告》制定的依据是什么?答:依据是《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实施意见》(成办函〔2018〕168号)。二、哪些人员可在双流区申请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符合条件,在成都市双流区居住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在成都市双流区居住务工的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户籍人员。三、申请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一)以在双流区居住务工方式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须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非双流区户籍到双流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只提供《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3.申请人与双流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4.截至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险费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截至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1年的相关证明。除申请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外,须提交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二)以积分方式申请其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须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3.申请人的居住积分信息。除申请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外,须提交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四、怎样提供“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答:提供如下一种证明即可:1.截至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满1年的《成都市居住证》;2.截至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在双流区公安部门登记满1年的《居住登记回执》;3.截至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在双流区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产证》或房屋备案信息登记表)以及同一房产的水、电、气缴纳满1年的证明;4.截至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在双流区房管部门备案满1年的租房证明。五、以积分方式申请入学,几月份申报居住证积分、在哪里申报,什么时间可查询居住证积分? 答: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7〕51 号)相关要求,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申请人应到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申请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六、为何要积11分才能为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答:2014年起,成都市申请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其中要求申请人交纳社会保险、连续居住“两个满一年”,按积分政策折算后积分为11分,延续了之前的入学条件。七、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作假,或者隐瞒相关事项怎么处理?答: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项,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八、已在本区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申请?答: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公告》规定重新提交申请。九、如何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1.为解决申请人现场排队取号及等待办理时间过长,节省办件时间,双流区教育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发了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微信小程序。申请人5月1日—5月29日,通过微信搜索“双流教育小程序”,点击“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填报申请信息,按派发的现场初审日期到各镇(街道)指定地点提交材料。各镇(街道)指定登记点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2.完成资料现场审核后,可通过微信“双流教育小程序”中“我的随迁子女申请”查询双流区各部门审核情况和结果。7月中下旬,在微信“双流教育小程序”中“我的随迁子女申请”查询子女分配就读的学校。十、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应该向哪里咨询?答:家长咨询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途径咨询相关问题。网络:可以登录双流教育局门户网站(双流区教育信息业务系统)或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政策。电话:各部门咨询电话如下表。部门电话部门电话区教育局85830519(小学)85830810(初中)区行政审批局8581715885817103区公安分局85806301区政务服务中心(积分申报)85817006区人社局02812333区税务局85817380区房管局67035567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0年4月9日
202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