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县教育局关于向各校征集各类教育图片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迎接省、市今年10月对我县教育的全面检查,宣传双流教育,特向各校征集图片,内容为省、市、县、局各级领导到校视察、指导工作以及学校实施素质教育、课程改革、开展各项活动的照片,每校不得少于5张,望各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在9月10日前将照片发到教育局宣传外事科的邮箱bjs@cdsledu.net或交到教育局宣传外事科。
宣传外事科
2007-9-4
2007-09-04
双流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环境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请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活动,并于9月25日上交参赛作品到教育局政保科,其中征文一所学校选送一篇,课件数量不限。
附成环宣[2007]209号文件:
成 都 市 环 保 局
成 都 市 教 育 局
成环宣[2007]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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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境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环保局、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2007年成都市学校环境教育工作要点》(成教体[2007)8号)要求,继续推进“十个一”学校环境教育工程活动,切实提高学校环境教育实效,不断提高师生环境保护意识。市环保局、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环境教育系列活动,活动分为“我的环保体验”征文竞赛活动和中小学教师环境教育课件竞赛活动,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师生广泛参与,并与2007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市环保宣教中心。此次活动由宣教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地址:成都市芳邻路8号环保大楼303室
联系人:刘晓华 贾晓莉 邮编:610072
电话:87011686 邮箱:xizxjyk@163.com
网址:www.cdepb.gov.cn或成都市环保局
附件:1、“我的环保体验”征文竞赛活动
2、中小学教师环境教育课件竞赛
主题词:环保 教育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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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7年6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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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00份)
附件l
“我的环保体验”征文竞赛活动
一、征文竞赛主题:以“我的环保体验”为主题,突出中小学生参与环保社会实践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宣传和推广各学校开展环保社会实践的先进经验,培养学生热爱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和环保社会实践能力。
二、征文竞赛内容:文章主题突出,密切联系中小学生在学校、家庭和社会活动中的环保实践、生态体验,参与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活动的感受,参与美化绿化环境等社会活动的体会,以及环保实践的创意和设想等。
三、征文要求: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文体不限,作者原创。小学生要求500字以上,初、高中要求1000字以上,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学校、年级、班级以及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征文请自留底稿,一律不退还。
四、参赛对象:成都市各小学、中学在校学生。
五、参赛及评选方式:
1、各学校将参赛作品交于所在地环保、教育局, 由环保、教育局进行初评,评选出20篇征文于2007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市环保宣教中心。
2、市环保局、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统一评审。
3、本次竞赛共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80名。对获奖的选手市教育局、环保局将联合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
附件2
中小学教师环境教育课件竞赛活动
一、课件要求:
1、课件内容要求:依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和《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的要求,结合现行试用的中小学各学科教材,以本地的环境现状为教育资源,设计制作环境教育的多媒体、视频课件,时间不超过45分钟,并刻制成光碟。
2、报送要求:参赛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学校,作品适宜年级以及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作品请自留备份,一律不退还。
二、参赛对象:成都市各中学、小学在职教师。
三、参赛及评选方式:
1、参赛教师将参赛作品交至当地环保、教育部门,再统一 送至市环保宣教中心教育科。
2、市环保局、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对获奖的教师市环保局、教育局将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
2007-09-04
关于进一步落实“感受新变化迎接十七大”形势教育课的补充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感受新变化 迎接十七大”形势教育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07]65号)的安排,现对进一步落实好形势教育课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9月3日,在形势教育课之前的“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启动仪式上,周济部长将发表讲话。希望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同志深入中小学,与学生共上形势教育第一课,课后可安排与学生座谈交流等活动。 二、为便于及早做出安排,形势教育课第二课至第六课的电视播出和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平台传输时间现已确定,具体如下: 第二课 9月24日(星期一) 15:00—15:45 第三课 10月22日(星期一) 15:00—15:45 第四课 11月19日(星期一) 15:00—15:45 第五课 12月10日(星期一) 15:00—15:45 第六课 12月28日(星期五) 15:00—15:45 三、如时间安排有困难,可将内容录制下来,安排其他时间进行,但要切实保证教育效果。
成都市教育局 二00七年八月三十日
2007-09-03
会 议 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教校、各基层工会:
经研究决定,于9月4日下午3:00在华阳中学鼎华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教职工趣味运动会领队、教练会,请各校领队或教练准时参加,不得缺席。
双流县教育工会
2007年8月3日
2007-09-03
关于做好我县2007年9月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完中:
高2009级、2008级第二次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将于2007年9月13日至16日在全市统一举行。为保证本次会考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工作
各级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随时保持有两人以上昼夜值守试卷,加强考务培训,严格执行《成都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务细则》,严肃考风考纪,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二、试卷申报
请各学校于9月2日上午12:00前将本次会考的试卷需求量按附件二样表要求,以邮件形式上传到xy@mail.cdsledu.net。注意仔细核对科目和卷量,确保卷量准确无误。
三、领、返卷和报告制度
请各校9月12日下午15:00至16:00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持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和防水包装物到教育局中教科领取试卷,注意仔细清点和核对。
考试期间,加强各考场学校的巡视检查,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务必第一时间上报。
四、阅卷工作
阅卷工作于9月17日至19日在县教研室进行。
五、成绩上报和发放
9月19日前将成绩以VFP数据库形式分学科上报传xy@mail.cdsledu.net,每个学科一个数据库文件,各数据库文件以“区(市)县代码+学科名.dbf”命名,数据库内容包括姓名、会考号、分数、等级,库结构与6月会考成绩库一致。
阅卷切务必仔细核对和录入成绩,切勿漏录、错录,成绩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本通知中未做详细要求的,一律以成招办[2007]19号文件要求为准。
双流县教育局
二00七年八月三十日
2007-08-31
关于中小学校学籍管理的通知
关于中小学校学籍管理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成都市电子学籍管理工作日程安排,现将我县电子学籍管理工作日程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学籍管理工作日程安排
1、9月1日-5日:完成电子学籍升级工作
2、9月6日-13日:完成电子学籍新生数据录入、分班工作
3、9月14日:各校学籍管理员培训(另行通知)
4、9月19日-25日:完成高二年级电子学籍分班工作
二、注意事项
1、各校要加强学籍管理,配备精通业务、熟练运用计算机、责任心强的人员为学籍管理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2、本次新生基本信息数据录入要求详细、准确、完整和真实。
3、在处理学生异动时,要严格按程序执行,准确、真实、详细地填好《联系表》中的内容,学校签注意见要明确,加盖学校公章,手续不全的拒绝处理。
双流县教育局
二00七年八月三十日
2007-08-31
关于上报初中招生情况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
我县2007年初中招生工作已完成。为及时掌握全县初中招生总体情况,请各校于9月4日前按附表要求将你校的初中招生情况以传真形式(85830939,加盖公章)上报县教育局中教科(电话:85830810,向毅)或上传xy@mail.cdsledu.net。
双流县教育局中教科
二00七年八月三十日
2007-08-31
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函【2007】7号)的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为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各区(市)县要结合家乡的变化,紧紧围绕“感受新变化迎接十七大”这一主题,积极宣传当地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增强中小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尤其要充分挖掘地方教育资源,组织开展班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把这一主题贯穿活动的始终。 二、9月3日上午10:00-11:00,中宣部、教育部等部门将利用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平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一频道、互联网等信息传输方式,在全国中小学举行第四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的启动仪式,之后统一上形势教育课的第一课“生活新变化”。 课后根据课上布置的社会实践题目,结合当地和学生的情况,让学生选择一个自己感兴趣的角度,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会,感受家乡变化、感受社会变化,利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8周年的契机,通过班、团、队会等畅谈交流收获,以小调查报告、演讲、绘画、音乐、舞蹈、手工等多种形式来表达自己对家乡的热爱、对祖国的热爱和对未来的希望。 各区(市)县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做好小学高年级和初中、高中学生在校观看启动仪式的有关工作;农村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平台组织学生观看。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宣传部、文明办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组织有关媒体对活动过程进行宣传报道;团委部门要会同学校制定班团队活动的方案,落实到每一个班、队。 三、启动仪式后,全市所有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都要在9月选择一天作为“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开放日。在开放日,各学校要根据全国形势教育课的系列专题开展活动,并将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向社会开放、向家长开放、向新闻媒体开放、要通过课堂教学、班(队)活动、校园广播、校园文化环境等多种渠道对在校学生进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充分展开学校德育、素质教育成果。 四、各级部门电教系统要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务必在8月20日前完成相关技术、设备调试工作。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开学前对技术设备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完善准备工作,以保证9月3日形势教育大课堂活动顺利开展。 五、请各级部门于10月12日前将本地区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总结和2—3个典型案例分别上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 特此通知。 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 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成都市教育局 共青团成都市委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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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中小学 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 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办公室
印发
(共印85份)
2007-08-30
计财科会议通知
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及镇(街道办)教育干事:
为了做好2007-2008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县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布置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 参会人员:各学校负责教育事业统计人员和镇(街道办)教育干事。
二、 会议地点: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三、 会议时间:
2007年9月6日上午9点,各级各类中小学及职业中学、公办幼儿园。
2007年9月6日下午2点,各镇(街道办)教育干事及民办中等职业类学校。
请参会人员按以上时间安排准时参加,不得缺席。
双流县教育局
2007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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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