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智慧教育平台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情况相关数据直报系统的操作说明
各公办中小学校: 请各校5月22日17:00前登录www.yjjc.org.cn首页,点击右上角“网络直报系统”的链接,根据系统使用说明操作,录入数据(注:各中小学用户名和密码分别经中教科、初教科审核后到督导室领取)。以下为数据直报系统的有关操作说明,请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进行相关操作,有问题请随时联络我们(电话:85830820、15902886929 、13608022212、13980860840)。  一、直接登陆www.yjjc.org.cn ,进入“网络直报系统”,录入分配的学校用户名、密码,点击“提交”,进入学校填报的页面。  二、点击左侧菜单“数据填报”,进入到学校总表的填报,填报完第10项:减少学生人数,后提交,网络生成减少学生花名册。  三、进入到“减少学生”的花名表,填写减少学生的相关信息。 四、填写完后确认,提交之前允许修改。 五、各校务必在29分钟之内完成操作并提交,否则系统不予接收,请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教师录入。         双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09年5月20日   
2009-05-21
双流县2009年小学六年级和抽测年级调研测评工作安排意见
各小学: 小学六年级调研测评是对小学生六年学习情况的一次阶段性综合性评价,对于全面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后小学阶段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达成情况,促进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稳步提高,着力贯彻落实“一校一品一特色”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经教育局研究,决定于6月17日、18日进行小学六年级和抽测年级调研测评。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研测评时间、科目及分值 1、调研测评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6月17日上午 9:00—11:00 语   文 6月17日下午 2:30—4:10 品德与社会、科学(合堂开卷测评) 6月18日上午 9:00—10:40 数    学                     3:30 6月18日下午2:30—   4:10 4:30   抽测学科 2、六年级调研测评分值:总分42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品德与社会50分、科学50分、综合素质80分。 英语、信息技术由各校根据县研培中心出的样题组织测评,其结果计入学生个人成长档案。 二、测评组织形式 今年小学六年级、抽测年级调研测评采取全县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的形式进行。 三、具体工作安排 1、考点设置:全县共设39个考点,每个考点原则上设置在镇(街道)小学,并在考室周围布置警戒线。 考点设考点主任一人,由本校校长担任;考点副主任一人,由监考学校校级干部担任;督查员一人,由县教育局指派。 2、学生测试证及存根册,均使用“双流县2009年小学毕业生测试证”及其存根册。 3、布置考室:每30人设一考室,尾考室最多不超过35人,单人单桌(多余桌椅一律搬出考室外),准考号统一贴在桌子左上角,2人监考。考室布置如图所示: OX001    OX002    OX003    OX004    OX005    OX006   甲 OX012    OX011    OX010    OX009    OX008    OX007  乙   监 OX013    OX014    OX015    OX016    OX017    OX018  监        考 OX024    OX023    OX022    OX021    OX020    OX019  考 前门 OX025    OX026    OX027    OX028    OX029    OX030  后门   4、组织及监考工作 各学校的测评组织工作由教育局统管,各片区分管。各片区要成立小学六年级及抽测年级调研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片区教研管理员担任,成员由片区内小学校长组成,具体负责:①按规定在片区内每所学校只设置一个考点;②统筹安排考点内各类考务工作人员(实行片区内循环交叉,确保两不见面);③指导各考点开好考务工作会,培训好考务工作人员;④将上述安排于6月4日前报县教育局初教科。 各校应在片区六年级及抽测年级调研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①于5月21-25日到教育局初教科核对六年级学生学籍;②布置考点和考室;③准备学生测试证及其存根册;④按照相关规定培训考务工作人员;⑤接待考生熟悉考点;⑥制定师生安全工作预案等有关考务工作;⑦详细检查并确保考室的安全。 5、试卷领取:由各考点督查员于测评当天到教育局底楼办公室领取,在确保试卷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准时送达考点保密室交保管员。测评结束将试卷装订完毕后,于当天交县研培中心保管。 四、评卷及统计工作 由县研培中心具体负责,对试卷实行统阅和统计。阅卷教师在全县统一抽调,评卷工作必须统一标准,严格公正、严明纪律。 五、计分办法及与初中的衔接工作 1、计分办法 六年级学生调研测评成绩均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其中80分以上为A等(优秀),70-79分为B等(良好),60-69分为C等(及格),60分以下为D等(不及格)。 对测评不及格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六年级调研测评学科命题意见自行组织命题、测评和评阅,补考合格视为毕业,补考成绩和试卷交县研培中心备案。 2、与初中的衔接工作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小学应在六年级调研测评结束后,向本镇初中报送六年级调研测评学生花名册和以等级形式呈现的六年级调研测评成绩,学生凭《户口薄》和六年级调研测评成绩通知单到初中报到。严禁初中以考试的方式(含笔试和面试)录取新生,严禁将各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或参考因素。 六、其它事项 1、纪律要求:各片区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小学六年级调研测评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考点要严肃考风考纪,提高测评管理水平,对违反测评纪律、弄虚作假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2、师生安全:各校要制订测评期间师生安全工作预案,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师生的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3、在外借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直接持《户口薄》、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和小学六年级调研测评成绩到当地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登记,由各镇政府负责安排入学(在外借读的东升镇城镇户口学生另见有关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 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
2009-05-21
双流县教育局关于2009年职业中学到初中学校招生宣传的通知
各职业中学(含民办)、初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双流县教育局、双流县监察局《关于2009年两类高中招生的有关纪律规定》(双教字【2009】58号文件)的精神,加强组织管理,规范招生秩序,进一步巩固职业教育成果,确保我县2009年职业中学招生的顺利进行,圆满完成招生任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同意各中职学校于2009年5月29日——2009年6月6日到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请各校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初中学校必须有专人负责组织学生了解中职学校情况,并确保招生宣传活动的有序和安全。 2、各职业中学提前和初中学校联系,定时间、地点,不得发生冲突,更不得影响初中学校的教学秩序。 3、各职业中学招生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严禁虚假宣传和诋毁其它学校。 4、各职业中学不准从事与招生有关的宴请活动,不准赠送礼品、礼金(含购物券、卡等),不准以各种优惠条件甚至以各种奖金为诱饵来吸引学生。 5、初中学校教师和招生工作人员,特别是毕业班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严禁炒作(或变相炒卖)学生、学生名册和学业成绩,严禁接受招生学校的宴请、礼物和礼金(含购物券、卡等)。 各中学一定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严守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招生腐败现象,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双流县教育局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
2009-05-20
关于征集有关教育发展照片素材的通知
  各中小学:    省教育厅将制作一期以“关于建国六十周年的教育方面的展板”,需要征集照片素材,要求是50-90年代期间的老照片,分辨率在300-500左右,可以是校舍、教学、师生等等,并配上简要的文字说明。现向学校征集照片,经采用后,可彰显我县教育和学校发展的风采。请学校将照片和简要的文字说明于本周四(5月21日)下午2:00前发送到教育局中教科邮箱中cdsleduwp@163.com 。   特此通知 双流教育局中教科 2009年5月20日
2009-05-20
双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填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情况相关数
各公办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填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情况相关数据的紧急通知》教督办[2009]7号文件精神,我县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情况监测工作,请各中小学教务主任和监测员按要求和填表说明,认真填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情 况的相关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工作要求 各学校接到本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填表要求与说明,按时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二、数据填报对象 有初中和小学学生的公办中小学校(填报学校详见附件5,小学校区纳入中心校)。 三、数据填报内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相关情况表(详见附件1)。 2. 2008年9月1日——2009年5月13日义务教育监测项目县学生变动情况表(详见附件2、3)。 四、数据报送方式 1、各中小学校义务教育监测员(熟悉计算机操作)5月21日(星期四)将经校长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附件1、2、3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分别报送初教科、中教科,经审核后在督导室指导下直报教育部。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初教科:  傅新民 联系电话:028—85830519    13908088833 中教科:  王  平 联系电话:028-85830810    13111893501 督导室:  李久和、 李  彦 联系电话:028-85830820    13608022212    13980860840  双流教育督导QQ群号:86396675   附件: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相关情况表(中小学填写)       2、义务教育监测项目县学生变动情况表(小学学校填写) 3、义务教育监测项目县学生变动情况表(初中学校填写) 4、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5、应填报监测数据学校名单      双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2009-05-19
双流县教育局关于2009年双流县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就读公办中小学
各位家长: 2009年双流县进城务工就业农村劳动者子女申请就读本县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登记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县以外到我县镇(街道)范围内进城务工就业且暂住在我县镇(街道)的农村劳动者的6—15周岁有学习能力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子女(包括被监护人,下同)。 二、登记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2009年5月5日—6月12日持下列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所在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子女入(转)学申请。学校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本县义务教育段的公办中小学不接收毕业年级(即六年级、九年级)转学生。 三、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本人及子女的原籍农业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2、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本人于2009年5月1日前在本县公安机关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IC卡暂住证,或由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2009年5月1日前办理了暂住登记并加盖印章的《暂住人口登记表》。 3、在镇(街道)辖区内务工就业的劳动合同(由县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重新换签或新签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请各位家长互相转告。 相关政策可上双流教育信息网或双流公众信息网查询。 网址:www.cdsledu.net或www.shuangliu.gov.cn 双流县教育局 2009年5月4日
2009-05-19
关于转发成都市教育局转发的《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
各级各类学校: 为进一步搞好我县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现将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教体[2009]2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川教[2009]117号)转发你们,望各级各类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我局相关文件精神,务必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的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杜绝各类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附:1、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00九年五月十九日
2009-05-19
双流县新教师培训通知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教发高(1999)10号文件之规定和双流县教育局的指示,原教师进修学校对我县2008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举办第二期岗位培训。培训的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双流县2008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 二、培训时间: 2009年5月23、24日,6月7日共三天。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培训地点:原教师进修学校。   原双流县教师进修学校 2009年5月18日
2009-05-19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双流县委办公室、双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成都
各级各类学校、各直属单位: 现将中共双流县委办公室、双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成都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紧急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共双流县委办公室、双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成都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紧急通知》的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00九年五月十四日
2009-05-14
关于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省、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会计人员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人员是:持有合法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培训内容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预算管理”。     培训安排     1、培训组织     双流县财政会计学会具体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     2009年7月13日开始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为三天,报名时安排参训批次,培训中坚持严格的考勤和考试试制度。     3、培训认定。     凡是参加了培训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由县财政局颁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本次学习证明按规定将作为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的依据之一。     4、培训和报名     培训地点:财政局八楼会议室;     报名地点:双流县财政会计学会(财政局六楼会计服务窗口);     报名时间:2009年5月18日—2009年7月31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5804371;     培训费用:按照省物价字费[1999]46号文件,每人每期培训90元。收费包括教材、培训资料、教育课时费等。        双流县财政局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2009-05-13
1 ... 481 482 483 484 485 ... 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