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中小学图书管理系统升级暨阅读活动培训通知
各中小学、完职中:
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图书馆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规划及相关工作要求,“成都市中小学图书管理系统”已于2018年8月21日前完成了系统升级工作。为提升我区图书管理人员对升级后图书管理系统的操作能力及学校阅读活动工作开展。结合我区中小学实际情况,经区技装中心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双流区中小学图书管理系统升级暨阅读活动”培训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报到;9:30开始,会期一天。
二、参培人员
各学校图书管理员(请参培人员带一册图书)
三、培训地点
双流区棠湖小学微机室(景贤楼 四楼)
四、培训内容
1、成都市中小学图书管理系统升级使用、实操培训;
2、阅读活动工作培训。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校做好安排,按要求派人准时参会;
2、请各参会人员注意往返交通安全。
六、联系人
温英 联系电话:85804466
特此通知 。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18年9月6日
2018-09-06
关于召开“民办培训教育机构综合管理平台”培训会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干事:为全面规范全市教育培训市场,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市教育局会同中国教育学会共同搭建“民办培训教育机构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chengdu.sanchijiangtai.com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为做好培训教育机构信息登记和校外培训情况普查等工作,区教育局拟召开全区管理平台培训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会议时间:2018年9月6日(星期四)13:20签到,13:30准时开始。二、会议地点双流区教育局二楼视频会议室三、会议内容管理平台基本功能的介绍及操作流程。四、参会人员(一)各镇(街道)教育干事。(二)东升街道培训机构10所(由东升街道教育干事选派)、西航港街道培训机构5所(由西航港街道教育干事选派)、九江街道培训机构5所(由九江街道教育干事选派)。五、会议要求请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不得迟到、缺席,注意往返交通安全。联系人:张佳军 联系电话:18602841776特此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9月5日
2018-09-05
关于报送学校审计工作情况资料的通知
各公办学校:根据5月25日双流区教育系统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培训会的要求,学校内部审计小组在学校校长的领导下,于2018年春期结束后开展对学校食堂管理审计工作,并形成内部审计报告。请各学校于9月17日(周一)下午17时前,向局审计科报送正式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含电子文档)。联系人:高录桃 联系电话:13668290843特此通知。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审计科2018年9月4日
2018-09-04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2018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及全市2018年秋季开学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例会的通知
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相关科(室):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将召开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及地点会议时间:2018年8月30日(星期四)14:30-14:45报到,15:00准时开会。会议地点:区教育局二楼视频会议室。二、会议内容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食安第五次全体会议、省食安委201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学校秋季学期和今后一段时间食品安全工作以及全市学校秋季开学期间的各项安全稳定工作。三、参会人员(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二)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分管安全副校(园)长;(三)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四、注意事项1.各参会单位合理安排工作,准时派人参加,不得缺席;2.请参会人员注意往返交通安全,并按规定停放车辆;3.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坐;4.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特此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 年8月29日(联系人:魏东;电话:85836518,18010694175)
2018-08-29
双流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指南
双流区教育资助坚持“三精四公”原则(“三精”即精准识别、精确发放、精细归档;“四公”即政策公开、规则公平、结果公正、群众公认),依托“两个平台”(即“双流区教育资助管理中心”、“双流区教育基金会),通过“三级资助”,即国家资助、区级资助、社会资助,构建起全学段、满覆盖的学生精准资助体系。一、资助对象在双流区中小学、幼儿园就读且学籍在双流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或幼儿(择校生除外),对其实施保障: 1.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 2.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家庭 3.孤儿(含民政福利机构寄养的孤儿) 4.重大疾病学生 5.残疾学生 6.父母双方因服刑在押、强制戒毒、重残或长期患重病(重病1年以上)等情形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 7. 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服刑在押、强制戒毒、重残或长期患重病等情形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 8.因意外灾难等突发事件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业的家庭 9.经济困难单亲家庭等其他相对贫困家庭 二、资助项目 (一)国家资助1.学前教育资助(1)资助对象: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公益性幼儿园在园非双流籍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2)减免项目:减免保教费 (3)资助标准:1000元/人.年2.义务教育阶段资助(1)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减免项目: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生活补助 (3)资助标准: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全免;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人.年;初中1250元/人.年3.鸡蛋牛奶工程 (1)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成都籍在校低保家庭学生 (2)资助项目:在校期间每天一个鸡蛋和一盒牛奶 (3)资助标准:800元/人.年 4.宏志助学金 (1)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低保家庭学生及特困供养人员中的优秀非住宿生 (2)资助项目:助学补助 (3)资助标准:小学1000元/人.年;初中1250元/人.年5.普通高中教育资助 (1)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2)减免项目:学费、高中国家助学金、公办学校低保学生课本费 (3)资助标准:学费92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年;课本费600元/人.年 6.普通高中滋蕙计划 (1)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来困难学生 (2)资助项目:根据当年上级是否安排项目计划而定(3)资助标准:2000元/人.年7.中职教育资助 (1)资助对象:中职在籍学生 (2)减免项目:学费、住宿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公办学校低保学生课本费 (3)资助标准:学费公办学校全免,民办学校补助2000元/人.年;住宿补助公办学校全免,民办学校补助5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年;课本费600元/人.年 8.中职学生价格补贴 (1)资助对象: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2)减免项目:按照当月、年物价情况进行补贴 9.高校新生入学资助 (1)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并被全日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国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等。 (2)减免项目:路费,剩余的用作生活费 (3)资助标准:省内资助标准500元/人,省外资助标准1000元/人 10.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新生和在校生 (2)减免项目:通过贷款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3)资助标准:本专科最高每年可贷8000元,研究生最高每年可贷12000元(二)区级资助1.学前教育免保教费(1)资助对象:在我区公益性幼儿园就读的双流籍在园3-5周岁幼儿 (2)资助标准:保教费全免(3)施助主体:区教育局(计财科、学前科)2.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住宿费(1)资助对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资助标准:全免(3)施助主体:区教育局(计财科)3.义务教育阶段“鸡蛋工程”(1)资助对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资助项目:鸡蛋(3)资助标准:在校期间每天一个鸡蛋4.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学费、书本费、住宿费、生活费 (1)资助对象:特残教育学校住校学生 (2)资助标准:全免 (3)施助主体:区教育局(计财科) 5.自强助学金(1)资助对象:本区常住户口,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本人或受助者父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证》。(2)资助标准:学前、小学500元/人.年;初中、高中、中职、中专1000元/人.年;统招在读全日制专科(含高职)3000元/人.年、本科4000元/人.年、研究生5000元/人.年;成都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专科1500元/人.年、本科2000元/人.年,资助年限为三年;参加成人高考、自考取得毕业文凭的残疾人,给予一次性补贴:大专(含高职)毕业每人2500元、本科毕业3000元。(3)施助主体:区残疾人联合会6.免除中考报名费 (1)资助对象:双流籍初中低保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中考报名费60元/人 (3)施助主体:区教育局(区招办)7.普通高中免学费 (1)资助对象:全区双流籍普通高中学生 (2)资助标准:全免 (3)施助主体:区教育局(计财科) 8.高中宏志班(1)资助对象:具有成都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孤儿及低保边缘家庭的初三、高一、高二学生;近三年内被评为校级及以上“创三好”、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其他荣誉,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中考成绩达到本区(市)县当年“宏志生”招生学校同批次录取要求(指标到校生和高中在读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2)资助标准:免除“宏志生”学费、书本费、住宿费。生活费按3500元/人.年 (3)施助主体:学费、书本费、住宿费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实施;生活费由区慈善会实施 9.大学新生一次性资助 (1)资助对象:双流籍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大学新生 (2)资助标准:人均4000元 (3)施助主体:区教育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大学生阳光圆梦工程 (1)资助对象:当年或上年考取大专、本科的我区城乡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子女。 (2)资助标准: 低保家庭学生及孤儿学生:省外本科4500元/人.年,省内本科4000元/人.年;省外专科3500元/人.年,省内专科3000元/人。 民政1类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省外本科4000元/人.年,省内本科3600元/人.年;省外专科3000元/人.年,省内专科2600元/人。(3)资助期限:2年。每一学年按资助标准进行资助,第二学年按资助标准的70%进行资助。 (4)施助主体:区慈善总会(三)社会资助 1.免除午餐费 (1)资助对象:公办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每月180元标准免除午餐费 (3)施助主体:区教育基金会 2.减免校服费 (1)资助对象:公办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按所在学校学生校费对应标准减免秋季,夏秋校服各1套 (3)施助主体:区教育基金会 3.购买保险费 (1)资助对象:公办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年260元标准资助购买学平险、少儿互助金 (3)施助主体:区教育基金会 4.爱心慰问金 (1)慰问对象:患重大疾病的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在籍学生 (2)资助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人.年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各学段资助 (一)学前教育 学期初向就读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享受减免保教费 (二)义务教育学期初向学校提出申请,优先享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三)普通高中 学年初向学校提出申请,享受免学费政策,并按最高档次享受国家助学金(不低于每年每生2000元)。 (四)中职教育 学年初向学校提出申请,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同时,通过在线申请,到户籍地县(市、区)申领每生每期500元的生活费补助。 (五)高等教育 向就读大学提出申请,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同时,通过在线申请,到户籍地县(市、区)申领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资助,直到学业结束。 三、资助流程 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校评审—公示—资助中心复核—资金发放(一)申请 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申请同时需提供以下相应证明材料: 1.低保证、残疾证、烈士证、死亡证等证件,有法定有效证件者无需再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服刑、戒毒等证明,有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者无需再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3.区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学生本人或父母患重大疾病的病情证明材料 4.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社区(村组)、街道(乡镇)或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5.学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申请表格或其他) 6.申请时间: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大学新生一次性资助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向所在高中(职中)提出申请,生源地贷款每年6-9月在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二)班级民主评议 各学校(幼儿园)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班主任召集班级科任老师、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初步审核资助学生(幼儿)的条件,意见以及资助分档建议,并将申请材料报学校(幼儿园)评审小组。 (三)学校评审 学校(幼儿园)成立由学校校长 (园长)任组长、分管校长(园长)任副组长,学校各年级年级组长代表、班主任代表、科任教师代表以及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学校根据区资助中心分配到学校人数,对班级民主评议结果进行评审。 (四)公示 初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及校园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注意学生敏感信息的保密)。公示结束后,由评审小组长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加盖学校(幼儿园)公章,正式确定受助学生(幼儿)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并经终审确定的学生(幼儿)名单及有关证明材料报区资助中心。 (五)复核、资助资金发放 区资助中心对受助名单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将资助金按学期划拨至各学校(幼儿园),各学校(幼儿园)及时将资助金转到学生的资助专用银行卡上,并将打卡成功的回执单存档备查,复印件交资助中心。 各学校(幼儿园)要分项目建立受助学生档案,由受助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签领单一律造册登记并保存三年以上。对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建立精准的个人跟踪台帐。各项资助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或拖延支付。各项资助金必须专款专用,各学校(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借口抵扣,不得转用于学生家庭消费支出或将助学金作为奖学金发放。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为本校(园)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受助学生的真实性和评定的公平性及资金专款专用负责。 2018年8月20日
2018-08-28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调整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编码的通知
各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根据《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双教函〔2018〕65号)文件精神,我区公办幼儿园将于2018年9月1日正式与“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分离,为便于统一管理和相关资料报送,现重新调整各公办幼儿园和公益性幼儿园编码,新编码自本通知之日起实行,原编码作废。附件:1.双流区公办幼儿园编码 2.双流区公益性幼儿园编码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8年8月28日附件1双流区公办幼儿园编码镇街幼儿园编码东升街道实验幼儿园GB001机关幼儿园GB002丰乐幼儿园GB003迎春幼儿园GB004九江街道九江幼儿园GB005实验幼儿园万科第五城分园GB006蛟龙幼儿园GB007万家幼儿园GB008西航港街道西航港幼儿园GB009常乐幼儿园GB010彭镇彭镇幼儿园GB011柑梓幼儿园GB012金桥镇金桥幼儿园GB013红石幼儿园GB014黄水镇黄水幼儿园GB015胜利镇胜利幼儿园GB016黄甲街道黄甲幼儿园GB017公兴街道公兴幼儿园GB018协和街道协和幼儿园GB019三江幼儿园GB020永安镇永安幼儿园GB021黄龙溪镇黄龙溪幼儿园GB022东岳幼儿园GB023附件2 双流区公益性幼儿园编码镇街幼儿园编码东升街道骆家祠幼儿园10001音美幼儿园10002乐创幼儿园10003棠湖幼儿园10004春蕾幼儿园10005春天幼儿园10006园丁幼儿园10007龙桥社区艺体幼儿园10008清华幼儿园10009星月幼儿园10010行知幼儿园10011赛纳维幼儿园10012双桂幼儿园10013智慧果幼儿园10014育红幼儿园10015星之路幼儿园10016棠湖塔桥幼儿园10017小天使幼儿园10018金贝贝幼儿园10019艺术幼儿园10020蓓蕾幼儿园10021小布丁幼儿园10022九江街道五桐幼儿园10023童心幼儿园10024观庄幼儿园10025蛟龙幼儿园10026银桥幼儿园10027小灵通幼儿园10028智慧贝贝幼儿园10029育苗幼儿园10030大井幼儿园10031爱贝尔幼儿园10032爱立方幼儿园10033西航港街道黄晶幼儿园10034桂花堰社区幼儿园10035白家场镇幼儿园10036诚信幼儿园10037光明星幼儿园10038金明幼儿园10039金果果幼儿园10040九龙湖幼儿园10041蓝天幼儿园10042童灵幼儿园10043快乐宝贝幼儿园10044莲花社区幼儿园10045阳光幼儿园10046胜利镇学艳幼儿园10047永安镇金星幼儿园10048凤凰幼儿园10049新街幼儿园10050红星幼儿园10051金桥镇金桥社区幼儿园10052鲢鱼寺幼儿园10053美霞幼儿园10054舟渡村幼儿园10055彭镇琴琴幼儿园10056飞腾幼儿园10057金湾幼儿园10058恒爱幼儿园10059启明幼儿园10060花石桥幼儿园10061公兴街道新成幼儿园10062公兴小学附属幼儿园10063金谷幼儿园10064荷韵佳苑幼儿园10065公兴实验幼儿园10066黄水镇音美幼儿园10067花石桥幼儿园10068牌坊幼儿园10069育苗幼儿园10070鑫贝幼儿园10071黄甲街道王家场幼儿园10072黄甲蓝天幼儿园10073双华欣欣幼儿园10074虹桥之星幼儿园10075星光幼儿园10076卓乐剑桥幼儿园10077黄龙溪镇红太阳幼儿园10078
2018-08-28
关于召开民办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干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川教〔2018〕57号)等文件精神,持续规范我区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召开成都市双流区民办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8 年8 月21日(星期二)上午, 9:30 签到,10:00 正式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双流区教育局六楼小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各镇(街道)教育干事
四、其他事项:
请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不得迟到、缺席,注意往返交通安全。
联系人:张佳军 联系电话:18602841776
特此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8月20日
2018-08-20
关于召开提升融合教育质量骨干教师培训会的通知
各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特教校:为贯彻落实国家《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成都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深化教育机制体制改革,加快建设优教成都,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学有优教,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到2020年率先在中西部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精神,按照成都市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的具体项目要求,力争用三年的时间,进一步提升区域融合教育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增强教师教育诊断、教育教学、康复训练、巡回指导及教育评估等能力,促进双流区特殊教育内涵发展、品质发展,切实加快“优教成都”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召开“成都市双流区融合教育骨干教师培训会(第一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地点成都市双流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多功能厅二、培训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24日。上午8:30-9:00签到,9:00培训会正式开始。三、参会人员1.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巡回指导教师(16人);2.各中小学(含幼儿园)融合教育骨干教师(各2人);3.区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42人)。四、培训主题及主讲嘉宾培训时间主题(上午)主题(下午)主讲嘉宾8月20日身心障碍学生筛检评估及安置辅导工作相关表件工具编制实作身心障碍学生筛检评估量表编制实作1:学习障碍与智能障碍林坤灿台湾东华大学教授朱怡珊台湾东华大学博士候选人8月21日身心障碍学生筛检评估量表编制实作2:自闭、过动及情绪障碍身心障碍学生筛检评估量表编制实作3:主要障碍综合实作林坤灿台湾东华大学教授朱怡珊台湾东华大学博士候选人8月22日融合教育现场行动方案系列编制1:特殊学生能力评估与个别化教育计划相关表件工具编制实作(1)融合教育现场行动方案系列编制1:特殊学生能力评估与个别化教育计划相关表件工具编制实作(2)林坤灿台湾东华大学教授胡若芬台湾资源教室教师8月23日融合教育现场行动方案系列编制2:2019台湾12年国教特教课程实施规范及特殊需求领域课程纲要融合教育现场行动方案系列编制2:普通教育课程与教学调整及增置特殊需求领域课程表件工具实作(1)林坤灿台湾东华大学教授胡若芬台湾资源教室教师8月24日融合教育现场行动方案系列编制2:普通教育课程与教学调整及增置特殊需求领域课程表件工具实作(2)融合教育现场行动方案系列编制3:情绪行为问题诊断及正向行为介入量表及相关表件工具编制实作林坤灿台湾东华大学教授胡若芬台湾资源教室教师五、会议要求1.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安排,按时签到、准时参会,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2.参会人员注重会场纪律,做好会议记录。3.各学校(幼儿园)参培教师回校做好校本二级培训。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8年8月14日
2018-08-14
关于召开民办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干事、民办培训学校负责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重大事项督办通知》﹝2018﹞2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召开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的通知要求,持续规范我区民办培训机构,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召开成都市双流区民办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18 年 7月27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签到,14:30 正式开会,会期半天。二、会议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六楼大会议室三、参会人员:各镇(街道)教育干事、各民办培训学校负责人四、其他事项:请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不得迟到、缺席,注意往返交通安全。联系人:张佳军 联系电话:18602841776特此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7月27日
2018-07-27
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案例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园)、直属单位: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精神,请各学校(园)、直属单位根据近年来教育改革实际,按案例征集要求,积极参加征集活动,案例要求及评选办法见附件。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参与案例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应选取在国家和省市具有一定示范意义的案例,在线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填报网址:https://ff.lingxi360.com/f?fid=IbaSSUVFrG5HU&utm_bccid=LXEmaDkN。申报时请将相关案例电子版同时报区教育局,邮箱:84956161@qq.com。特此通知。附件:成都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7月27日
2018-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