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优质教育 全域共享——信息平台体验及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公办中小学、相关直属单位:为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部署,推进成德眉资教育同城化发展,展示和推广成都市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取得的经验,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获得感,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和“优教成都”建设,经研究,决定召开以“优质教育 全域共享”为主题的信息平台体验及学术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优质教育 全域共享二、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6日(星期日)上午8:20前报到,8:30准时开会,会期半天。三、会议地点东升一中四、会议内容1.专家学术交流活动;2.教育信息化平台展演;3.教育信息化平台体验。五、参会人员1.双流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区教育局办公室、督导办、中教科、小教科、职成科、学前科负责人;2.公办中小学代表每校4人:校长1人,教师代表1人,家长代表1人,学生代表1人;(由学校安排组织)3.双流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由区教育局负责通知)4.双流区研培中心全体研培员、技装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六、其他事项1.请相关学校和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落实参与交流体验活动,按时签到,准时参会,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注意往返安全。有关活动事项及要求详见附件。2.各参会人员在指定区域就座,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各学校(单位)的参会情况也将纳入我区对学校(单位)年度干部培训目标管理考核。 附件:优质教育 全域共享——信息平台体验及学术交流活动方案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13日
2018-12-13
关于组织双流区学校参加成都市第十五届 电脑制作活动创客(现场)竞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按照成教技发〔2018〕143 号文件要求,为促进创客教育深入发展,提升学生科学素养和学科融合能力,现组织双流区学校参加参加成都市第十五届电脑制作活动创客(现场)竞赛,现将参赛名单及参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竞赛地点及时间1. 竞赛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中学(地址:金周路198号)2. 竞赛时间安排作品评选组:2018年12月15日(星期六)半天。时间安排活动内容具体安排地点9:00-9:30开幕式主持人开场领导讲话(介绍比赛、比赛规则)裁判宣誓选手宣誓开幕式完毕后,选手有序分组进入比赛场地操场9:30-12:00分组进行现场展示(具体分组见现场标示)现场赛选手答辩各功能室(见现场标示)现场创作组:2018年12月15日(星期六)全天、12月16日(星期天)半天。时间安排活动内容具体安排地点12月15日9:00-9:30开幕式主持人开场,领导讲话(介绍比赛、比赛规则)裁判宣誓选手宣誓开幕式完毕后,选手有序分组进入比赛场地操场10:00-20:00现场制作参赛选手利用现场提供的套件、工具制作出创客作品。各功能室(见现场标示)20:00-20:30清场参赛选手需全部离开制作现场,作品由现场工作人员保护 12月16日8:30-9:00签到参赛选手统一在阶梯教室签到阶梯教室9:00-11:30现场制作组的作品展示现场赛选手答辩各功能室(见现场标示)二、 参赛名单1.作品评选组现场面试名单序号组别项目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学校年级指导教师1高中创客竞赛防幼童走失腰带游羽焓李昌宇张浩翔四川省双流中学高二邓莎莎6小学创客竞赛口算宝陈瑞麟游政轩张鑫源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圣菲小学六年级张子红7小学创客竞赛单词宝彭陈饶博文王选智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圣菲小学五年级张子红2.现场创作组名单序号组别项目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学校年级指导教师1高中创客竞赛家庭智能灯光系统叶姿瑄刘彦刘鑫宇四川省双流中学高一邓莎莎2高中创客竞赛智能安居 智能安防张浩翔李昌宇游羽焓四川省双流中学高二邓莎莎3高中创客竞赛一键开关智能系统黄诗寒张黛眉陶 睿四川省双流中学高二贺其备4小学创客竞赛植物智能管家余佼龙应皓晨刘星辰成都市双流区实验小学四、五年级谢颖三、 竞赛相关要求1. 参赛选手应严格按照报名表所列项目进行比赛,凡未列入参赛名单的学生,市上不接受参赛要求。2. 各学校应高度重视此项竞赛活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参赛师生的安全教育及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预案。各参赛组指导老师应前往竞赛地点,做好学生的竞赛指导工作,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3. 参加竞赛的选手应由监护人陪同自行前往竞赛地点,安全由监护人负责。自驾车前往的,请在竞赛地点附近停车场停放车辆,并遵守现场秩序,家长不得进入赛场。4. 各参赛组指导老师带队入场,由指导老师于每天8:30—9:00统一在报到处报到,并联系领队人员汇报签到情况。四、 领队人员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晓燕 电话:18200480278附件: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关于举办成都市第十五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创客(现场)竞赛的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2018年12月12日
2018-12-12
关于开展2018年双流区机器人竞赛裁判培训的通知
各学校:
为提升机器人竞赛裁判水平,保障机器人竞赛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举办机器人竞赛裁判培训,具体事宜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13日(周四)上午,8:30—9:00签到。
地点:棠湖中学新校区。
二、参与人员
序号 姓名 学校
1 唐 凌 棠湖小学
2 严新勤 胜利小学
3 方毅宇 实小东区
4 杨建勋 彭镇小学
5 蒋 敏 棠中实验校
6 杨 滢 棠中实验校
7 范光辉 九江初中
8 杨露平 胜利初中
9 吴 昊 公兴初中
10 汪 霞 协和初中
11 李 莉 东升一中
12 贺其备 双流中学
13 马忠跃 棠湖中学
14 康 志 艺体中学
三、联系人
联系人:夏琪琪;联系电话:18380102775。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2日
2018-12-12
关于召开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历证明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中职学校:为贯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历证明工作的通知》和成都市中职学历认证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的中职学历认证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中职学历认证工作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下午2:00—5:00二、会议地点双流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三、参会人员学校负责毕业生工作副校长1名,负责毕业生学历证明工作的工作人员1名。四、温馨提示请各参会单位于2018年12月13日(星期三)17:00前将各单位负责毕业生学历证明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信息表发送向毅邮箱;进一步整理历届毕业生信息并归档,于12月27日将毕业生信息表发送向毅邮箱。联系人:向毅;联系电话:85830850邮箱:756402768@qq.com。特此通知。附件:1.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2.学历证明书办理申请表 3.毕业生信息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8年12月12日
2018-12-12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对《成都市双流区2019年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在本区居住务工的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解读
为切实做好2019年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户籍在双流区居住务工人员(以下简称流动人员)的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实施意见》(成办函〔2018〕168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117号),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制定了《成都市双流区2019年居住证持有人及在本区居住务工的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予以解读。一、《细则》制定的依据是什么?答:依据是《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实施意见》(成办函〔2018〕168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117号)。二、如何界定“流动人员”?答:本《细则》所称流动人员,是指在双流区居住务工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在本区居住务工的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户籍人员。三、流动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2019年,流动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提交材料分两种情况。(一)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向居住证(地)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等指定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双流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非双流区户籍到双流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只提供《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3.申请人与双流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4.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险费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5.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1年的相关证明。除申请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外,须提交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二)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向居住证(地)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等指定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双流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3.申请人的居住积分信息。4.除申请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外,须提交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四、什么是“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答:申请人提供如下一种证明即可:1.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满1年的《成都市居住证》;2.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在双流区公安部门登记满1年的《居住登记回执》;3.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在双流区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产证》或房屋备案信息登记表)以及同一房产的水、电、气缴纳满1年的证明;4.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在双流区房管部门备案满1年的租房证明。五、流动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几月份申报居住证积分、在哪里申报,什么时间可查询居住证积分?
答: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7〕51 号)相关要求,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申请人应到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六、流动人员为何要积11分才能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答:2014年起,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其中要求流动人员交纳社会保险、连续居住“两个满一年”,按积分政策折算后积分为11分,延续了之前的入学条件。七、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及在本区连续居住满1年的截止时间是否会提前?
答:按市级文件规定,从2020年起,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险满1年及在本区连续居住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至到当年5月1日。八、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作假,或者隐瞒相关事项怎么处理?答: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项,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九、已在本区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申请?答: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细则》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十、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什么时间、什么地方提交相关材料?答: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19年5月的工作日。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申请地点:申请人居住地所在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或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等指定登记点。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办理地点联系电话东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85833035黄龙溪街道事管中心85696001金桥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85851991黄甲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13608007939西航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85866020彭镇街道综合文化站85859130公兴街道市民中心64007957黄水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85895968协和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89461816胜利街道胜利小学13541303265永安街道目督办公室13550210006九江街道社会事务科85752500十一、家长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应该向哪里咨询?答:家长咨询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途径咨询相关问题。网络:可以登录双流教育局门户网站(双流区教育信息业务系统)或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政策;电话:可以电话咨询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相关问题,电话如下:部门电话部门电话区教育局85830519(小学)85830810(初中)区房管局67035567区公安分局85806301区市场监管局85817160区人社局02812333区政务服务中心(积分申报)85817006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11日
2018-12-11
成都市双流区2019年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在本区居住务工的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2019年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户籍在双流区居住务工人员(以下简称流动人员)的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实施意见》(成办函〔2018〕168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117号)要求,以流动人员在双流区“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或积分达标”为基本条件,制定本细则。一、适用对象流动人员申请其随迁子女(含被监护人,下同)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所称流动人员,是指在双流区居住务工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在双流区居住务工的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户籍人员。二、工作职责1.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统筹、协调、宣传工作。召集相关部门参加协调会,制订《〈成都市双流区2019年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在本区居住务工的成都市其他区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解读》(以下简称:《〈细则〉解读》);通过“双流教育信息业务系统”、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空港双流》、镇(街道)和西航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宣传本细则及《〈细则〉解读》;设立咨询办公室,公布咨询电话:85830519(小学)、85830810(初中),接受咨询;维护改进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网络审核平台。2.区公安分局负责出具并验证申请人的《居住登记回执》、居住积分信息,验证申请人的《成都市居住证》《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其子女的户籍证明是否真实有效和符合条件。3.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验证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所在务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是否在双流区办理。4.区人社局负责出具并验证申请人的成都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提供虚假《劳动合同》和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5.区房管局负责出具并验证申请人提供的居住房产(备案)证明。6.街道办事处负责接收、初审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申请材料,审核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并将申请材料上传到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网络审核平台;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7.区委编办负责根据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8.区财政局负责按政策规定做好义务教育相关经费保障工作,落实好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经费。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本细则要求,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和材料验证等工作,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杜绝审批工作的随意性。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办理时间2019年5月的工作日。四、办理地点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等指定登记点。五、提交材料(一)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向居住证(地)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等指定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双流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非双流区户籍到双流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只提供《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3.申请人与双流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4.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险费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5.截至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1年的相关证明。(二)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向居住证(地)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等指定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双流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3.申请人的居住积分信息。六、其它1.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外,须提交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2.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提交申请。3.从2020年起,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险满1年及在本区连续居住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至到当年5月1日。4.东升、九江、西航港、公兴等教育资源紧缺的街道,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或邻近街道的中小学就读。5.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项,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10日
2018-12-11
关于举行“一木环保”公益活动启动仪式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民办、中职):经研究决定,区教育局、区环保局、新华文轩双流分公司将举行“一木环保”公益活动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下午13:30-13:45报到,14:00准时开始。会议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迎春小学(双流区东升街道商学路1号)。二、参会人员各中小学校(含民办)德育(安全)主任,迎春小学部分师生,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三、要求1.各参会单位合理安排工作,准时派人参加,不得缺席;2.请参会人员注意往返交通安全,并按规定停放车辆;3.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特此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 年12月11日(联系人:刘光辉,电话:62142257,15928484075)
2018-12-11
关于参加成都市教育局举行的2018年成都市少年儿童经典学习展示系列活动颁奖典礼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为扩大2018年少年儿童经典学习系列展示活动影响,市教育局将在成都电视台举行“2018年成都市少年儿童经典学习展示系列活动颁奖典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颁奖典礼时间2018年12月11日(星期二)下午13:00参加颁奖人员彩排14:30-15:00 观众签到、入场15:00-16:30 国学盛典晚会二、颁奖典礼地点成都电视台第一演播大厅(二环路南四段13号,永丰立交西头)三、参会人员(一)区教育局分管国学经典诵读领导1名。(二)双流区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共15人(不含领奖人员和领导)具体名单见附件。(三)各学校领奖人员。(以下人员请13:00到场)1.国学知识学习优秀集体奖:双流区黄龙溪学校分管领导代表双流区获奖学校上台领奖。2.写经典优秀个人奖:双流区东升二中学生:吴雨鑫,作为双流区获奖学生代表上台领奖。3.诵经典个人优秀奖:双流区实验小学学生:王芊文,作为双流区获奖学生代表上台领奖。4.优秀组织奖:双流区教育局分管领导代表双流区教育局上台领奖。四、参会要求1.双流区教育局安排区研培中心杨玉明老师负责签到,领取入场券,会后负责领取本地区奖状,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代领。2.参加颁奖典礼的人员请尽量统一乘车前往,车辆停放在成都电视台背后的科园二路。3.请双流区各学校确定的领奖人员着正装(上台请勿穿大衣、羽绒服等厚重外套)。4.颁奖典礼结束后,双流区各参会学校安排一名代表,在签到处找区研培中心杨玉明老师领取奖状。特此通知。附件:双流区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名单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8年12月7日附件:双流区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名单(共15人)学校参会人员安排双流区实验小学学校教师:江大奎(写经典指导教师)学生代表:李英安邦学生家长:1人双流区棠中实验校学校教师:曾平(写经典指导教师)学生代表:曾墨林学生家长:1人双流区东升二中学校教师:何世华(写经典指导教师)学生代表:苏妍心学生家长:1人双流区黄龙溪学校学校教师:邱胜君 (诵经典指导教师)学生代表:许景雯学生家长:1人双中实验校附属小学学校教师:杨成根 (演经典指导教师)学生代表:1人(演经典学生)学生家长:1人
2018-12-07
2018年双流区学校图书工作情况通报(第三期)
各学校现将2018年各学校图书工作情况第三期(通报时段:2018、09、01——2018.11、30)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对照通报,按照图书管理标准与要求,进行自查、提高。2018年各学校图书工作情况通报第三期查询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通报时段:2018-09-01 —— 2018-11-30单位编号单位名称流通册数藏书册数学生读者人数图书流通率生均借阅册数51012248双流区西航港第二初级中学2038430028100867.88%20.2251012217双流区九江小学2119945565222546.52%9.5351012225双流区胜利小学74121771589241.84%8.3151012239双流区彭镇小学1781852406241934%7.3751012214双流区公兴小学1138734043218533.45%5.2151012263双流区棠湖中学实验学校31591100162496931.54%6.3651012245四川省双流区西航港街道第一初级中学93973348599228.06%9.4751012255四川省双流区黄甲初级中学47531852853525.65%8.8851012227双流区东升迎春小学892535039204425.47%4.3751012212双流区棠湖小学1897878127372524.29%5.09510122021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高中部)1193353321320022.38%3.7351012273成都电子信息学校1724678497338021.97%5.151012259四川省双流区金桥初级中学52682404145421.91%11.651012229四川大学西航港实验小学1542970644423821.84%3.6451012242四川省双流区东升第二初级中学958546462147520.63%6.551012264四川省双流区黄水初级中学40902150541819.02%9.7851012260四川省双流区彭镇初级中学57703202454818.02%10.5351012223双流区金桥小学50632972899917.03%5.0751012210双流区东升小学1242275867264016.37%4.7151012206四川省双流艺体中学25335159858274515.85%9.2351012265双流区黄龙溪学校736947340164315.57%4.4951012240双流区黄甲小学352623626110314.92%3.2510122333双流区协和实验小学472733767189014%2.551012257四川省双流区九江初级中学563940592116413.89%4.8451012231双流区双华小学250118120127513.80%1.9651012208四川省双流永安中学1000773996237113.52%4.2251012246四川省双流中学协和实验初级中学34212730270712.53%4.8451012224双流区实验小学944475543307212.50%3.0751012220四川双流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20179162519708812.42%2.8551012270四川省双流建设职业技术学校404535100109411.52%3.751012267四川省双流区公兴初级中学24762226967811.12%3.6551012230双流区黄水小学357632654118610.95%3.0251012275成都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450441331196410.90%2.2951012201四川省双流中学1922019557732009.83%6.0151012202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初中部)6197631068509.82%7.2951012254四川省双流区胜利初级中学1094142662817.67%3.8951012243四川省双流区东升第一初级中学45716624619416.90%2.3551012203成都双流中学实验学校45298351731435.42%1.4451012216双流区西航港小学11382703231874.21%0.3651012226双流区永安小学12373134712233.95%1.01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6日
2018-12-06
关于转发《关于迎接2018年第二次成都市综合文明指数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测评迎检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现将《关于迎接2018年第二次成都市综合文明指数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测评迎检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附件的指标认真梳理整改,做好迎检准备。 附件:《关于迎接2018年第二次成都市综合文明指数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测评迎检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8年12月5日
2018-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