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9年中学第二次课程建设培训会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区研培中心:为进一步落实《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学年初高中学校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双教便函〔2019〕22号)相关要求,培育学生核心素养,办有品位的双流教育,推动双流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2019年全区中学第二次课程建设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主题校本研修培训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二、培训时间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8:40--8:55签到,9:00正式开始,培训为期半天。三、培训地点东升一中东升讲堂。四、参培人员1.全区各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各普通高中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2.区研培中心初、高中学科研培员。特此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9年4月15日
2019-04-15
关于开展2019年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区研培中心:为做好成都市2019年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相关工作,现将成都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成都市2019年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的通知》(成教函〔2019〕4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相关工作安排如下:1.各校须按要求认真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每项活动推选一件优秀作品参加区级比赛。安排一名中层干部具体负责学校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并加入双流区国学经典教育QQ群(群号,441232452)。 2.区研培中心指导学校开展好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遴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市级比赛。3.作品报送。教师诵经典参赛视频、教师写经典书法作品、教师讲经典作品、诗文创作作品报送时间为4月20日,其他作品在成都市规定时间节点前3天报送。作品报送地点为区研培中心发展室。联系人:杨玉明。联系电话,18980706919。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成都市2019年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的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9年4月9日
2019-04-09
关于转发《成都市双流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现将《成都市双流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考试报名工作。附件:成都市双流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9年4月4日
2019-04-04
关于2019年申报一级幼儿园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根据《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成教办〔2014〕20号)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成都市一级园申报及评定工作,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成都市一级园进行区级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经幼儿园自主申报成都市一级园的5所幼儿园(具体名单见附件)。二、验收时间2019年4月3日—4日三、验收人员双流区一级幼儿园园长四、验收方式听取汇报、深入班级观摩幼儿半日活动、召开教职工座谈会、查阅幼儿园档案资料等。五、工作要求(一)申报幼儿园自觉落实《评定细则》,先行自查、预查,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实事求是,体现特色,展示亮点,言简意赅,确保实效。(二)验收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员认真履职,填写《2019年成都市一级幼儿园实地考核报告》和《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估表》,于2019年4月9日之前将材料发送至QQ邮箱876598398。(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严守组织纪律。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成都市一级幼儿园验收工作日程安排 2.2019年成都市一级幼儿园实地考核报告 3.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估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2019-04-01
关于召开2019年全区中学课程建设培训会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区研培中心:为进一步落实《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学年初高中学校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双教便函〔2019〕22号)相关要求,培育学生核心素养,办有品位的双流教育,推动双流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2019年全区中学课程建设第一次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主题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培育的学校课程建设。二、培训时间2019年4月3日(星期三)上午,8:40--8:55签到,9:00正式开始,培训为期半天。三、培训地点双流中学学术厅。四、参培人员1.全区各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各普通高中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2.区研培中心初、高中学科研培员。特此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9年4月1日
2019-04-01
2019年春季成都市双流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本年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象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成都市双流区(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的中国公民,可在成都市双流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二、认定条件(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统一申报,并在认定前提供全体毕业生名单及其毕业证书编号。(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 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 188 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 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范类专业2015年及以前在籍学生,在 2019 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2015 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三、认定机构我区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向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四、申请流程(一)网上申报。1.申报时间。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26日,7:00至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2.申报网址。参加了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的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二)体格检查:时间、地点公布在网报“注意事项”。(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报“注意事项”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4.《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6.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8.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9.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五、其他事项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9年4月1日
2019-04-01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公、民办各级各类学校(园):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批次改革试点项目着力解决当前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着力弥补一些明显短板,具体方向和内容参见《2019年省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申报项目内容指南》(附件1)。请公、民办各级各类学校(园)高度重视,因地制宜、系统谋划、积极申报,力求将具有示范性、典型性、实效性的改革项目推向省级平台,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取得实质性突破。请具备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单位填写《第二批省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申报项目概况》(附件2),于4月1日(周一)17:00前将该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84956161@qq.com。具体要求和后续安排可来电咨询,联系人:邹晓志,电话:13258381553。 附件:1.2019年省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申报项目内容指南 2.第二批省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申报项目概况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9日
2019-03-29
关于开展高中2016级教育教学“第三轮” 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学校,区研培中心:为更好的服务学校,服务师生,认真落实成都市“二诊”相关会议精神,聚焦课程课堂,落实精细管理,深化“教学评”一致性,精准务实备考,确保2019年高考再创辉煌。经研究,定于2019年4月2日至4月11日开展全区普通高中2016级教育教学“第三轮”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时 间学 校4月2日、3日(星期二、三)双流中学4月4日、8日(星期四、星期一)棠湖中学4月9日(星期二)艺体中学4月10日(星期三)永安中学4月11日(星期四)棠湖外国语学校二、工作安排(一)“二轮”督导问题台账回看。督导组根据“二轮”督导问题台账,回看各学校问题整改情况及整改效果。(二)“二诊”考试分析专题督导。督导组专项检查各学校、备课组、学科教师对“二诊”考试的专题分析情况。各学校“二诊”后任务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可操作。各学科“二诊”要分析到班、到任课教师;要进行各班、各学科平均分、上线人数、错位生、踩线生等数据的对比分析;各学科后期复习措施和安排要具体、要有针对性。(三)高考备考管理工作专项督导。督导组专项检查学校高考备考各项管理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四)问卷调查。督导组将进行教师和学生问卷调查,了解学校备考精细化管理、“教学评”一致性落实、教师教学“六认真”落实、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现状等情况。(五)意见交换。研培员开展学科组交流,请各学校安排高三备课组全体教师参加;督导组同学校交换意见,对学校高考备考、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其他(一)请学校安排好各学科组活动地点,学科教师安排好教学工作,参加活动。(二)学校根据督导工作安排做好统筹工作,学校不专门准备督导报告、督导材料等。特此通知。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9日
2019-03-29
2019年成都市双流区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初级中学及高完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2019年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即将开始,经“双流区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安排通知于后,请各校根据要求,提前做好规划,以保障我区本次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顺利进行。一、器械和药品的准备为保障考试期间相关药品及器械满足考试需要,各学校应按照教材要求并依据2019年成都市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中考试题,认真清点核实增补所需实验仪器、药品。考试所需药品的采购,根据要求须向双流区公安局禁毒大队备案,备案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学校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校法人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校分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学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流区公安局禁毒大队地址:东升街道棠湖南路三段28号,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13981786089。请各学校严格按照双流区公安局禁毒大队要求,做好药品取用记录备查。二、抽调考务工作人员1、各校按附件一分配名额上报相应学科监考教师。2、各校所推荐上报的监考教师必须是物理、化学对应学科的任课教师或骨干实验员;不能抽调与学科专业及从事工作无关的人员。3、所上报的监考教师须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坚持原则,认真负责。4、各校上报人员名单请按附件二格式填报,以校为单位,在4月4日前将监考教师信息表发送到指定邮箱:1024523527@qq.com。实考试题已挂双流教育信息网“现代教育技术专栏”,请相关学校及时下载并做好各项考前准备。未尽事项请与区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罗莉,联系电话:13882099746特此通知附件:1.双流区2019年“实考”监考教师抽调人数分配表 2.双流区2019年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监考教师信息表 成都市双流区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9-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