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四川省骨干教师培训的通知
棠湖中学、中和中学、华阳中学、太平中学:
根据《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函〔2010〕145号)的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教师继续教育西华师范大学培训中心四川省第二批骨干教师第三阶段培训时间安排》,请相关学科省级骨干教师按规定参加培训,不得缺席。具体培训时间安排和参培人员名单见附件。
如有教师调动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情况,请及时报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联系电话:85816996。
附件:四川省教师继续教育西华师范大学培训中心四川省第二批骨干教师第三阶段培训时间安排及参培人员名单
双流县教育局
2010年5月6日
2010-05-06
关于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县校园安保工作督查的通 知
各级各类学校:
近日,上级相关部门将对我县校园安保工作进行督查,请各校园根据文件和有关会议要求扎实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0一0年五月五日
2010-05-05
关于在双流县开展“园丁杯”“感动双流教育十佳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
感动是情感的共鸣,是心灵的震撼。社会在感动中发展,精神在感动中升华。通过开展“园丁杯感动双流教育十佳人物”评选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发掘出一批在全县教育战线真抓实干、勇于创新、成效卓著的优秀校长、在教育第一线辛勤耕耘、业绩突出、深受喜爱的骨干教师和关注关心支持双流教育的社会人士,广泛宣传和扩大他们的影响力和榜样作用,助推双流教育现代化,首届“园丁杯感动双流教育十佳人物”评选活动,由双流县教育学会、双流县新闻中心、双流县电视台具体承办有关事宜。现就开展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价值观理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树立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褒奖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平民英雄”,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通过开展“园丁杯感动双流教育十佳人物”评选活动,发现感动、表达感动、传递感动、共享感动,为打造我县“空港现代田园大城市”、率先在西部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和谐双流作出贡献。
二、评选内容
1、感动双流教育的校长2名。
2、感动双流教育的教师6名。
3、感动双流教育的社会人士2名。
三、候选人推荐条件
“园丁杯感动双流教育的校长”是指现任双流县所有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职业中学的公办、民办学校正职校长。
“园丁杯感动双流教育的教师”是指现任双流县所有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职业中学的公办、民办学校教学第一线教师。
“园丁杯感动双流教育的社会人士”是指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在对双流教育的关注、支持中,其个人行为得到社会、群众的普遍认可并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四、候选人评选标准
(一)“园丁杯感动双流教育的校长”评选标准:
认真学习和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代校长的风采,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具有先进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具有完整的学校管理思路和鲜明的办学特色。
2、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打破常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学校教师有自主发展机制,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文化发展内容丰富,在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
4、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努力成为教育专家,在全县、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和辐射力。
5、注重学校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结构合理、作风严谨、敬业爱岗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6、担任正职领导职务连续3年。 7、学校连续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违规办学行为。
(二)“园丁杯感动双流教育的教师”评选标准
认真学习和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师德高尚,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积极投身与教育教学改革,具有比较扎实的学科知识功底,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工作勤奋,各方面积极要求进步、有良好的发展趋势。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4.在教育、教学研究或班主任、德育工作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在较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和借鉴意义。
5.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访,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园丁杯感动双流教育的社会人士”:
热爱双流教育,支持双流教育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美誉度,在对双流教育的持续关注、支持中,其个人行为得到社会、群众的普遍认可并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五、评选组织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设立双流县“园丁杯感动双流教育十佳人物”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群众投票评选、网络投票与专家评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校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基础上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根据初评结果结合群众评选、专家评选进行复评,推选出20名候选人上报县评选活动组委会。候选人先进事迹由《双流报》、双流电视台、双流公众信息网、双流教育信息网统一集中刊登,并面向社会进行群众投票、网络投票。活动组委会根据群众投票、网络投票,结合专家评选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园丁杯感动双流教育人物”10名。
六、评选时间及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推荐候选人、事迹宣传、公众投票、评议审定、公示、表彰奖励六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1、推荐候选人阶段(5月1日—5月30日)
5月1日—30日由各学校、镇(街道)等通过民主推荐和群众投票产生候选人,各镇(街道)学校推荐名额至少1人。同时将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和先进事迹材料、2寸免冠彩色标准近照3张以及本校、镇(街道)活动组织情况等材料,于2010年5月25日前报送县教育局评选活动办公室。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双流县教育局宣传外事科,联系电话:028-85830860联系人:赖老师、李老师。材料报送邮箱地址:109565962@qq.com,179872661@qq.com。
2、事迹宣传阶段(5月30日—6月20日)
评选活动办公室从推荐人中择优推荐20名侯选人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初审,并将其事迹在《双流报》、《双流电视台》集中展示,广为宣传,让公众知晓。
3、公众投票阶段(6月20日—7月15日)
20名候选人先进事迹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泛宣传后,从6月21日起发布投票公告,通过《双流报》、双流教育信息网和双流公众网进行投票。对候选人分类统计得票数量,得票多少作为评选“园丁杯感动双流教育十佳人物”评选活动的重要依据。投票截止时间为7月15日17:00。
4、评议审定阶段(7月15日—7月30日)
综合组织考察、民主推荐以及社会公众投票。网站投票、报纸投票占30%,专家组评分占40%,评选领导小组占30%。
5、公示阶段(7月21日—8月10日)
8月10日—8月25日对评选出的双流县“园丁杯感动双流教育十佳人物”评选结果,在《双流报》、双流电视台、双流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监督电话:85822018、85830860。
6、表彰奖励阶段(9月上旬) 8月底公布评奖结果,9月初举行隆重颁奖仪式。颁奖仪式在庆祝第26个教师节活动中举行。进而在全县教育系统掀起学习先进典型,争当先进典型的高潮。
双流县“园丁杯感动双流教育十佳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2010-05-04
“运动成都”篮球年双流县第四届中小学生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双流县体育局 双流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双流县业余体校 棠中外语实验学校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2010年5月22—23日,棠中外语实验学校篮球场
四、参加单位:全县各中小学
五、竞赛分组:甲组(1996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
乙组(1998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
丙组(2000年1月1日以后)
六、参赛办法:
1.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运动员12人。
2.运动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3.运动员必须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赛。
七、报名办法:
1.学生是成都市户口,学籍在双流,凭二代身份证和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报名。
2.报名时,提供打印的、校长签字的、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单一份。
3.报名时间:2010年5月11日(一天)上午10:00召开领队教练员会。
4.报名地点:双流县体育局(双流中学大门对面、县水务局四楼)体育科,逾期一律不得补报,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联系电话:85775863 联系人:徐云志、张登峰、文佳
八、竞赛办法:
1.参赛队在5队以下(含5队)采用单循环比赛,参赛队在6队以上,先采用分组单循环排出小组名次,第二赛段采取同名次半决赛和决赛。
2.分组办法:按“双流县第三届中小学生篮球联赛”名次蛇形排列分组。
3.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
4.各队必须有统一服装两套,前后均有明显号码,男子使用7号球,女子使用6号球。
5.比赛时运动员必须查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能上场参赛。
九、录取名次:
各组别分男女录取前八名。
十、其它:
1.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2.各代表队所需经费一律自理。
十一、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0-05-04
关于召开全县学校安全工作会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镇(街道)教育干事,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县学校安全工作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5月4日下午1:30-1:50报到, 2:00准时开会。
二、会议地点: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音乐厅。
三、参加人员:
1、各公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2、各镇(街道)教育干事;
3、各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民办学校校园长由各镇、街道教育干事负责通知);
4、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四、要求:
1、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
2、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附:双流县学校安全工作会座次表
双流县教育局
二0一0年五月三日
2010-05-03
关于下发成都市教育局督察学校食堂管理及伙食质量的紧急通知
各学校:
为进一步巩固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学校食堂相关情况调查和对学校、幼儿园食堂餐厨垃圾开展专项调查的成果,成都市教育局拟将在近期对全市中小学食堂经营管理和执行学生伙食标准进行进行明查暗访,请各学校认真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以高标准迎接市上的检查验收。
附: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学校食堂管理检查的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0一0年四月三十日
附:
通 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管理,保证中小学生在校中晚餐伙食质量,巩固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前段检查整改工作成效。近期,成都市教育局将组织联合检查督察组,对全市中小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和执行学生伙食标准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对查找出的问题依据性质适时作出整改和处理。
特此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
二0一0年四月三十日
2010-04-30
关于征集双流县教育艺术团团徽、团歌的启事
各级各类学校:
为了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展示双流教育的精神风貌,创建健康向上、和谐的校园环境,丰富双流教育现代化先进文化的内涵,双流县教育艺术团已正式成立。现向全系统教师公开征集艺术团团徽、团歌。具体要求如下:
一、团徽
1.设计要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内涵丰富,富有艺术感染力。作品既体现双流艺术教育特色,又具现代气息。
2.构图简洁、通俗直观、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制作。
3.应征者可提供1-2套设计方案。手绘、电脑制作皆可,提供彩色稿一份,并附详细文字说明。手绘作品请使用A4纸张;电子作品请提供光盘、闪存盘(优盘)或移动硬盘,分辨率达到普通印刷要求,图片请使用JPG(JPEG)或GIF格式。
二、团歌
1.歌词要体现双流教育者的精神风貌,展现双流教育亮点。歌词隽永优美,意蕴丰富。投稿时要对歌词作简要说明。
2.歌曲要明快、有活力,富于青春朝气。
三、说明
1.作者应保证提供的作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否则,一切责任由作者自负。
2.所有入围作品的版权属双流县教育艺术团所有;
3.所有来稿恕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4.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双流县教育艺术团;
5.投稿方式以邮寄或面交方式为主。邮寄作品请用挂号,并注明“团徽征集”或“团歌征集”字样;来稿注明作者的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详细通信地址或邮箱、联系电话及所需注明的其他事项。
6.稿件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四、投稿时间及联系方法
1.征集活动截止日期:2010年6月8日
2.通信地址:双流县东升镇棠湖北路一段84号双流县教育局宣传外事科收 邮政编码:610200
3.咨询电话:85830860
e-mail:109565962@qq.com
联系人:赖玲 文旭东 谭国庆
双流县教育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0-04-30
关于秸秆禁烧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各位家长:
刚刚送别风和日丽的春天,我们又将迎来丰收的5月。随着5月的临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成为当前全县上下的中心工作之一,意义重大。
首先,秸秆燃烧将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破坏生态环境,也与目前我市正在积极争创的国家级园林县城、国家级生态县、省级文明城市的行动相背离。其次,秸秆燃烧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将直接危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第三,秸秆燃烧产生的浓烟将对进出双流国际机场的航班飞行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甚至影响到高速公路上车辆的行驶安全。因此,禁烧秸秆是保护环境、创建环保城市的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必然要求,是保证航空、公路运输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全体公民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露天燃烧秸秆已属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将受到法律制裁。各级政府也将加强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对违反禁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因此,我们倡导所有学生家长带头响应政府号召:不准露天燃烧秸秆,并按照政府的建议,采用秸秆还田或出售给企业进行工业加工的方式处理秸秆。
禁烧工作人人有责。作为学生家长,我们要以积极的行动给孩子作出遵纪守法、保护环境的表率。积极行动起来,做好乡邻的宣传工作,让全县人民都树立起遵守禁烧要求、维护全县大局的意识,为创造环境一流、景色宜人的新双流作出自已应有的贡献。
双流县教育局
说明:要求各学校班主任在班上就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宣传;农村中小学学生做到每人一份公开信,拿回家供父母阅读。
2010-04-28
关于2010年四川省骨干教师培训的通知
县研培中心、棠湖中学、中和中学、华阳中学、万安初中、华阳实小、县实验幼儿园、华阳幼儿园: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2010年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师继字〔2010〕第02号)要求,请相关学科的省级骨干教师按规定参加培训,不得缺席。培训人员名单和川师继字〔2010〕第02号见附件(1、2)。
如有教师调动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情况,骨干教师所在学校(单位)应及时报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联系电话:85816996。
附件:
1、双流县2010年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人员名单
2、川师继字〔2010〕第02号
双流县教育局
2010年4月27日
2010-04-27
双流县教育局关于召开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
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县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现将为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4月28日下午13:30报到,14:00准时开会。
二、会议地点:棠湖中学实验学校
三、参加会议人员: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分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镇教育干事。(民办学校由教育干事负责通知)
四、要求:所有与会人员按时报到,并注意途中安全。
特此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