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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工资年报的通知
各公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部署,现将2017年工资统计年报表发放给各单位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报人数应与2017年人事年报数一致)。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统计花名册纸质和电子版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朱峰处,联系电话:64009283。 三、乡镇补贴放入“国家统一津贴补贴”栏,涉农补贴不作统计。 四、人员身份要与岗位相符合。 五、只统计在职,退休人员不作统计。 六、电子文档名称为单位名称。 七、相关解释请见填表说明。 特别提示:所有电子表格都不能随意修改格式,带有下拉菜单的,请选择使用下拉菜单中的选项,切勿复制粘贴。 附件:双流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年报统计花名册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1月24日
2018-01-24
关于转发《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末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2018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期末及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将《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末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学校(园)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部署节假日期间有关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贯彻落实减负要求,丰富师生精神文化生活,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切实践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营造节俭文明、健康廉洁的节日氛围,构建风清气正的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区教育局将不定期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末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1月23日
2018-01-23
关于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为做好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报到,2:00准时开会。二、会议地点双流棠湖中学新校区(双流区双江路188号)。三、会议内容安排近期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四、参会人员(一)各公办学校(幼儿园)分管副校长、安全主任和各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二)各镇(街道)教育干事。五、会议要求请各单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参会人员按要求准时到会,不得派人顶替,不得缺席,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请参会人员注意往返交通安全。特此通知。联系人:魏东,电话:85836518,18010694175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1月23日 
2018-01-23
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监控系统配备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监控系统配备情况调查的通知》(〔2018〕-33(发))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区域校园信息化管理,推进数字校园、安全校园建设进程,现将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监控系统配备情况调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公民办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二、统计内容 包括学校基本情况,监控系统设备数量、品牌、类型,安装 地点,监控资料保存时长,是否互联互通,是否接入互联网,学校具体经办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开展统计汇总工作,并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五)前将附件电子表格发送到邮箱 214816030@qq.com。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028-68536208。 特此通知。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监控系统配备情况调查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18年1月23日
2018-01-23
会议通知
各公办学校(含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下午召开人事工作会,会议分两段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次会议一、会议时间: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下午2:00报到,2:10准时开会。二、会议地点:棠湖中学新校区一楼学术报告厅。三、参会人员: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四、会议内容:1.布置2017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2.布置近期其他人事工作。第二次会议一、会议时间: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下午2:50报到,3:00准时开会。二、会议地点:棠湖中学新校区一楼学术报告厅。三、参会人员: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负责人。四、会议内容:1.布置2017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2.布置近期其他人事工作。特此通知。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8年1月19日
2018-01-19
关于做好2018年度爱国卫生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为全面做好新时期我区学校爱国卫生工作,提升学校(幼儿园)卫生工作水平,现根据区爱卫办爱国卫生工作精神,请各学校(幼儿园)申报2018年度创建省级卫生学校、省级无烟学校,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1. 2016、2017年及以前创建成功的单位不再创建。2. 2018年创建工作不限名额。3. 各创建单位按照爱国卫生要求,全面做好相关工作的同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归档。4.截止上报时间2018年1月22日17:00。5.纸质文档上交到区教育局安全管理科,电子文档上传到QQ邮箱:dake183@qq.com。联系人:袁奇   电话:85836518特此通知。附件:1.双流区2016、2017已创卫生无烟单位学校名单          2.成都市双流区创建省级卫生和无烟单位申报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1月17日
2018-01-17
关于召开成都市双流区融合教育工作年会的通知
各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教校,各镇(街道)教育干事、研培中心: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强化政府主体职责,进一步构建区域部门联动、专业整合的融合教育支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区域融合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召开“成都市双流区融合教育工作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题“政府主导 部门联动 教康整合 全面提升区域融合教育质量”二、时间2018年1月18日(星期四)上午8:30—8:50报到,9:00正式开始,会期半天。三、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实验小学多功能厅四、参会单位及人员1.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负责人;2.区残联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全体残疾人专干;3.区教育局领导,督导办、学前科、小教科、中教科、职成科相关负责人;4.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行政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5.区研培中心主任、小学室主任及特教教研员;6.各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园)长、资源教师及融合班学科教师,每校3人;7.各镇(街道)教育干事。五、其他要求1.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安排,按时签到、准时参会,不得缺席;2.参会人员注重会场纪律,做好会议记录;3.各融合教育学校资源教师做好校本二级培训。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8年1月16日
2018-01-16
关于组建第八批名教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名教师队伍建设,有效实施名师倍增计划,充分发挥名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实现全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组建双流区第八届名教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室的性质及组建目的(一)性质工作室是为我区中小学(含幼儿园)和研培机构等的名教师传授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教育管理理念、典型经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创新,培养教育人才所搭建的,由名教师领衔,优秀教师加入的,依托所在学校(单位)的教师发展共同体。(二)组建目的1.梯队建设。按照“名师引领,同伴互助,研训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导师及工作室学员共同探讨、协作、研究、成长。加快优秀教师培养,促进名教师由经验型向教育专家型成长。2.合作攻关。充分发挥导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整合优质资源,建设积极向上、合作共进的学习型、研究型团队。通过项目引领、课题研究、指导带教等形式,破解教育教学难题,引领学科发展、学校发展。3.成果辐射。宣传推广导师及其工作室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扩大导师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提高知名度,为双流名教师走向全省、全国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二、主研方向及组建人数学科课程与教学(包括学前教育)主研导师3名左右。三、组建原则(一)坚持标准、宁缺毋滥、质量第一的原则。(二)坚持专业水平与师德水平并重的原则。(三)坚持自下而上、公开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四)坚持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追求卓越的原则。四、工作室的命名及遴选条件(一)命名工作室以“导师姓名+名教师工作室”命名。(二)遴选条件1.导师原则上由省级学术带头人、省市级特级教师或市学科带头人担任,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师德高尚、知识广博、专业扎实,富有经验和成果,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强,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管理特色。(2)业绩突出,善于开展教育教学实践和管理实践、教育教学及管理研究和课题研究,指导能力强。(3)组织协调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强,富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2.学员以区级以上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为主。五、工作室的组建程序(一)个人申请各学校和相关单位要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采用个人申请的方式,向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提出建立工作室的申请。(二)单位推荐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评价推荐。(三)专家评审由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条件,提出导师人选名单。(四)区教育局审定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研究审定导师并予以公布。(五)挂牌运行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向确定的工作室授予证书和牌匾,正式挂牌运行。六、工作室的人员待遇(一)工作室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主持工作室工作,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二)导师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评先评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参加学术会议、科研活动、外出考察、高端培训中优先安排。(三)导师及学员每年折算教师继续教育规范性培训50学时。(四)导师的工作应计入所在单位一定的工作量并纳入所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五)导师优先享受有关部门规定的待遇。七、组织保障(一)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负责工作室的组建,承担工作室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职责。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负责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建立工作室网页,提供信息资源平台和技术支持。(二)工作室的办公地点设在导师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为工作室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条件,并在时间、场地、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为工作室设立专项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按照基本运转、专项补助划拨经费,专款专用。(四)双流区名教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将按照“目标引领、成果导向、任务驱动、项目管理、团队考核、三方评价”的思路推动我区名教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每年将以项目管理的方式对我区名教师(名校长)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五)导师要建立工作室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室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建立日常工作台账等管理制度。同时,要定期对工作室成员的素质、专业、业绩等状况进行考核。八、有关要求各学校(单位)将《成都市双流区名教师工作室导师申报表》《成都市名教师工作室导师申报汇总表》于2018年1月26日前报双流研培中心(含电子和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发送1150521489@qq.com;纸质文档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交到双流研培中心教师发展室2。联系人:屈老师   联系电话:15884436662.特此通知。附件:1.成都市双流区名教师工作室导师申报表          2.成都市双流区名教师工作室导师申报汇总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8年1月16日
2018-01-16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化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区研培中心)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区研培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新形势下全区研培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双流 “区域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服好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区研培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鼓励竞争、促进发展、提高效益为目的,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甘于奉献、敢于创新的研培队伍,确保研培工作上台阶、见实效。二、公开选聘范围全区教育系统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三、公开选聘岗位高中数学研培员1名,教师发展研培员1名。四、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掌握教育规律和教育法规。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大局意识强,主动工作,积极思考,具有能促进研培事业发展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3.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勤政廉洁,办事公正,无私奉献,联系群众,言行堪为表率。4.在现任职学校工作满3年、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须在获得荣誉称号后在本校工作满3年并培养1-2名骨干教师。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6.报考者须征得现任职单位书面同意。(二)岗位任职资格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具备与申报岗位和层次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龄在45周岁以下,教龄满9年及以上。以上关于年龄、教龄等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3.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3项及以上:①获得区学科带头人(或区优秀青年教师、区优秀教师)及以上称号;②参加各级赛课获得区一等奖及以上;③论文获得区一等奖及以上;④区名师工作室学员或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⑤指导青年教师赛课获区一等奖及以上;⑥熟悉相应层次教育教学、教研、教师培训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4.教师发展研培员还需具备:①普通话二甲及以上;②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写作能力。5.被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的;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聘。五、选聘程序(一)成立区研培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李光纯副组长:王金萍成  员:区研培中心、组织人事科、监察室、中教科、教育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聘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邱刚田同志兼任。(二)发布公告(2018年1月)通过双流区教育信息网、学校公示栏公布区研培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三)报名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1月23日。2.报名地点:区研培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文旭东、陈丽,联系电话:028-85858002。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填写《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和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和800字左右的自荐(学校推荐)材料。(四)资格审查(2018年1月24日至1月25日)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公开选聘人选。(五)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考核应聘者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语言表达、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考核程序为笔试(40分)、面试(50分)、组织考察(10分)。总分按100分计算。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组织专家采用“听课+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组织考察:汇总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公开选聘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列为组织考察对象。对入围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六)聘用区研培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试用工作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调动手续。六、纪律要求(一)为确保公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公开选聘,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监督电话:028—85811009。(二)在公开选聘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任:伪造学历、学位、职称、培训、奖励等证书;以不正当手段拉拢、贿赂或威胁、恐吓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诽谤、诬告其他候选人;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三)公开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命题、制卷、保密等环节,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试题内容。在考试、监考、阅卷、统分、面试、考察、聘任等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违背原则,徇私舞弊。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将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或取消聘任资格。附件: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   2018年1月16日  
2018-01-16
关于开展“暖冬行·爱传递”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将在春节期间广泛开展“暖冬行·爱传递”主题活动,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活动主题以关爱困难群众、留守学生等为重点,在全区开展“暖冬行·爱传递”主题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二、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三、活动内容(一)开展关爱留守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在春节期间,开展关爱留守送温暖活动。针对学校留守学生,开展亲情关爱、心理辅导、作业辅导等关爱活动,并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借助多方力量筹措资金和物资,购买留守学生切实所需的学习用品、文体用品、生活用品等,为贫困留守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实际行动体现对他们的关怀。(二)开展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在重要路口、主要干道和主要公交站点开展文明交通、环保宣传、公共文明的宣传和劝导活动,劝导乱停乱放、乱鸣笛、乱闯红绿灯、乱穿马路、翻阅隔离栏等不文明行为,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三)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在旅游景区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引导游客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主动践行文明旅游公约。倡导游客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爱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低碳旅游、讲究以礼待人、注重消防安全、健康娱乐、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等文明旅游行为,营造浓厚文明旅游氛围。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各学校要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队伍作用。(二)加强宣传。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网络以及新媒体充分宣传暖冬行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报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营造关爱工作良好氛围。请各学校在活动结束后于2018年2月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至团工委QQ群。(三)亮明身份。各学校要在开展活动中高举团旗、队旗,亮明身份,确保教育系统此项工作有效推进。特此通知。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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