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17年教育技术装备基础数据采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公办中小学:根据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工作安排,将于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召开2017 年教育技术装备基础数据采集工作视频会,现将我区学校参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视频会议时间: 2018 年 3 月 23 日(星期五),会期半天。上午9:30 正式开会。二、 参会人员: 双流区公办中小学负责教育技术装备基础数据采集人员三、 参会地址: 各中小学校网络视频会议室四、 视频调试时间: 2018年3月22日(星期四)下午 14:00-17:00。 网络调试联系人:王斌 联系人:袁江荣 13550166999 请各校提前做好安排,派相关人员准时参会,会议期间将做实时巡查和情况通报。 特此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0
2018-03-20
关于做好2018年学校“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以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区学校(幼儿园)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果,有效遏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成都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和区结防办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2018年3月24日是第23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活动主题为:“开展终结结核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旨在倡导广大师生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结核病疫情、消除结核病的危害,为实现健康双流、健康校园而共同奋斗。二、活动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30日。三、活动安排全区学校要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通过课前观看微电影、健康教育课、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向学生和家长发放结核病防治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学生、家长结核病认知水平和自我防控能力(宣传资料请到当地公卫所或卫生院领取)。四、活动要求(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期间的各项工作,保证宣传活动顺利进行。(二)各学校要及时收集本单位宣传活动情况,并于3月28日17时前将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宣传活动简报(含照片)加盖公章后上报区教育局安全管理科。联系人:刘光辉,联系电话:62142257。电子邮件:717262217@qq.com。附件: 1.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 2.成都市双流区各学校“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3月20日
2018-03-20
关于报送区内交流教师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义务段学校:兴国必先强师,教师是振兴教育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我区各级各类学校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为了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实现教育均衡,推动全区教育发展,我区广大学校陆续派出优秀教师,先后在全区各城乡学校交流任教。交流教师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俯身躬耕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以交流学校为家,克服各种困难,努力创新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展现了当代教育人的职业素养和无私大爱。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进一步推动全区教师交流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近期将我区域内各校交流教师的先进事迹和各教育联盟、交流学校所取得的成绩汇编成册。请相关学校及时做好教师交流工作先进经验和交流教师先进事迹材料的报送。为保证上报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各校、各联盟牵头学校提供教师交流工作先进经验材料1份(会议或活动照1张)。二、请各校推荐优秀交流教师1-2名,并提供优秀支教教师先进事迹材料(工作情景照片1-2张、个人生活照1张,文字:个人简介300字内,先进事迹2000字内(以近三年为主)。三、材料要求:1. 抓住瞬间的感动,并由此生发开去。2. 写出长久的坚持,表达出一种精神,一种关爱,一种情怀;善于见微知著,以小见大。3. 学习、工作、生活叙写相互照应,校园教学与家访工作互为补充,自己、家长、学生、教师对比映衬。4. 选准主线,体现个性,独特性与普遍性结合。5. 写出思索、变化、收获。6. 真实,贴切,客观,艺术,正面导向,字里行间不贬低,不拔高,不损伤他人情谊,不伤害接收学校情感。7.可采用交流日志、新闻通讯等形式;个人材料不要写成总结。四、上交材料(电子文档):1.时间:3月28日前。2.收件人:周开金,QQ邮箱:1035758053@qq.com,电话:85832009特此通知。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7年3月20日
2018-03-20
关于组织参加成都市2017年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解读会的通知
公、民办相关中小学校: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2017年度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解读会的通知》(成教督办函〔2018〕4号)要求,请相关单位按照以下安排按时参加会议。一、结果发布会及中小学综合素质报告解读会(一)会议时间2018年3月22日(星期四)全天,上午9:00—9:30报到,9:30正式开会。(二)会议地点新都一中(新校址:新都区蜀龙大道北段555号;联系人:李垚;电话:18980896989)(三)参会人员1.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研培室中心负责人,德育(心理)教研员。2.2017年参加成都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的样本学校校长,学校名单如下:小学(9所)初中(7所)金桥小学公兴小学区实验小学双流区光明学校四川大学西航港实验小学永安小学九江小学蛟龙港五星学校彭镇小学协和中学棠湖中学双流中学实验学校棠湖外国语学校黄龙溪学校西航港第一初级中学蛟龙港五星学校 二、小学科学监测报告解读会(一)会议时间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9:30签到,9:30正式开会。(二)会议地点新都一中(新校址:新都区蜀龙大道北段555号;联系人:李垚;电话:18980896989)(三)参会人员1.小学科学教研员。2.以下学校各选派一名科学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区实验小学、金桥小学、公兴小学、光明学校、四川大学西航港实验小学、永安小学、九江小学、蛟龙港五星学校、彭镇小学、东升小学、迎春小学、西航港小学、协和实小、棠湖小学。三、中学英语监测报告解读会(一)会议时间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下午,13:30—14:00签到,14:00正式开会。(二)会议地点新都一中(新校址:新都区蜀龙大道北段555号;联系人:李垚;电话:18980896989)(三)参会人员1.初中英语教研员。2.以下学校各选派一名英语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协和初中、棠湖中学、双流中学实验学校、棠湖外国语学校、黄龙溪学校、西航港第一初级中学、蛟龙港五星学校、九江初中、东升一中、东升二中、彭镇中学、黄水中学。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会议要求精心组织,准时参会,不得缺席。特此通知。 附件:新都一中新校址路线图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3月20日 附件新都一中新校址路线图
2018-03-20
2018年上半年双流区社区教育工作会通知
各社区教育学校校长: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及《成都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2018年全区教育工作会会议精神,决定召开2018年上半年双流区社区教育工作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报到时间:9:00——9:20,9:30正式开会(会期一天)二、会议地点:双流区社区教育学院底楼会议室三、参会人员:区教育局分管领导、职成科负责人、各镇(街)社区教育干事、各镇(街)社区教育学校校长、区社区教育学院办公室全体人员。注意事项:①准时参会。②注意路途安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9日
2018-03-19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对《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区域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代拟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相关精神,推动双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的需求,区教育局拟制了《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区域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代拟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联系人:邹晓志,85830820、13258381553邮 箱:84956161@qq.com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84号附件: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区域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代拟稿)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9日
2018-03-19
关于召开2018年春季学期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会的通知
各小学(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区研培中心:为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1147”总体工作方略,全面提升教学精细化管理效度,推动我区小学教育事业高位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区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 )下午2:00(1:30—1:50签到,2:00准时开始)二、会议地点双流区迎春小学会议室三、参会人员各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或教务主任)、区研培中心小学研培员、区教育局相关科室人员四、会议内容(一)区实验小学作经验交流发言;(二)区研培中心小学室作2018年春季学期工作安排;(三)区研培中心主任发言;(四)区教育局小教科安排2018年春季学期工作;(五)区教育局领导讲话。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8年3月19日
2018-03-19
成都市双流区档案局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举办教育系统档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为提高各单位档案管理水平和档案人员业务技能,更好地适应档案工作发展的要求,经研究,定于2018年3月28 日举办教育系统档案业务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训人员1、各学校、幼儿园从事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2、拟将进行岗位调整,新进入档案行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二、培训内容《档案法》、《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项目档案)》、《课题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照片档案、光盘档案)》、《档案计算机管理》及相关的编研资料。三、培训时间 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下午13:00—13:20签到,13:30正式培训。四、培训地点双流区档案局(馆)学术报告厅。五、培训要求请各单位自行在QQ群(群号:191325980)下载相关业务文件,并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电子版)报区档案局业务科。联系人:宁宏炜 报名邮箱:49376829@qq.com 联系电话:62153011 附件:1. 教育系统档案业务培训班课程安排 2. 教育系统档案业务培训班报名表成都市双流区档案局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8年3月19日附件1教育系统档案业务培训班课程安排教育系统档案业务培训班课程安排日期时间课程内容主讲人28日13:00—13:20培训班报到13:30—13:45开课,区教育局领导讲话13:45—14:00《档案法》相关内容魏国柱14:00—14:40文书档案(新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成都市中小学档案管理办法》王绍颖 14:40—15:00会计档案(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苏 军15:00—15:30声像档案(照片档案)宁宏炜15:30—16:00科技档案(基建、科研、设备)潘 琳16:00—17:00紫晶文档一体化管理系统操作魏国柱附件2双流区教育系统档案业务培训班报名表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单位 姓名职 务手 机QQ备注说明:在备注栏注明管理档案的门类(文书或会计)
2018-03-19
关于开展2018年成都市等级幼儿园评定及期满复评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教育干事、幼儿园: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创成都市等级幼儿园评定及期满复评工作,扩大等级幼儿园覆盖面,逐步消除无等级园,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成都市等级幼儿园的评定及期满复评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评定范围1、新评:办园满一年且未评定等级的幼儿园2、复评:2015年被评为等级园的幼儿园二、评定时间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止,将等级园评定申请书纸质及电子版(附件1)报送至区教育局学前科张霞老师,QQ邮箱2350839597,联系电话13438284118。2、自查时间:2018年4月——10月,幼儿园对照《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附件2)进行自查,并准备迎检。3、验收时间:2018年11月,专家组实地考察验收。三、工作要求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成都市等级园评定工作,将评定的过程视为提高办园质量和提升教师队伍专业水平的过程,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做到定人、定时间、定分工、定效果。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8年3月19日
2018-03-19
关于做好2018年章程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公、民办中小学校(园):为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办学章程制定和实施要求,提高章程执行效率,按照成都市关于章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现就2018年章程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新建公办学校(园)章程制定工作(一)实施对象(16所):龙池小学、红石小学、东升丰乐幼儿园、东升迎春幼儿园、东升花园幼儿园、九江万家幼儿园、九江蛟龙社区幼儿园、彭镇柑梓幼儿园、金桥红石幼儿园、西航港常乐幼儿园、黄龙溪东岳幼儿园、黄甲幼儿园、永安红花幼儿园、协和三江幼儿园、协和幼儿园(分园)、胜利幼儿园(分园)。(二)工作要求:1.以上2016—2017年新开办或新建制的公办学校(园),要根据《成都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成都市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文本》(详见附件1、2),依法依规制定办学章程。2.将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章程文本和《双流区中小学幼儿园章程核准申请书》(详见附件3),于2018年4月4日前报双流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督导办,电话:85830820,邮箱:84956161@qq.com)。材料均通过电子文档方式报送。3.收到核准意见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按核准意见对章程进行修订完善,并将定稿电子文档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已开通官方网页的学校(园)还须在本单位网页依法进行公开公示。二、做好民办新建学校(园)章程制定工作(一)实施对象(9所):双流区空港阳光幼儿园、双流区禾米爱丁思幼儿园、双流区西航港爱宝贝幼儿园、双流区欧景蓝天幼儿园、双流区叶语幼儿园、双流区空港晶座福幼儿园、双流区瑞吉斯旦福幼儿园、双流区乐雅兰亭幼儿园、双流区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幼儿园。(二)工作要求:总体工作内容及相关环节、时限要求同新建公办学校(园),其中章程文本应重点按照《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社会服务机构(学校) 章程〉(参考样本)的通知》(详见附件4)要求进行编制。三、提高章程制(修)订和组织实施的工作质量(一)实施对象:各公、民办中小学校(园)。(二)工作要求:1.已制定并公开发布办学章程的学校(园)要不断优化章程实施的配套机制,切实通过办学章程统领学校的制度体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2.其中民办学校(园)还应按照《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社会服务机构(学校) 章程〉(参考样本)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修订和备案工作。3.未制定完善办学章程的学校(园)要将章程建设作为落实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的基本内容,积极学习借鉴已发布办学章程的学校经验(双流教育信息业务系统—教育概貌—学校章程),切实按照既定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联系人:邹老师,电话:85830820、13258381553)特此通知。附件:1.成都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 2.成都市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文本 3.双流区中小学幼儿园章程核准申请书 4.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社会服务机构(学校) 章程》(参考样本)的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6日
2018-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