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鉴于今年9月对各段“教育资助”情况进行统计时间较紧,请再次对已上报的“2007—2008帮困助学情况”手工报表与本校在网上“成都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所录入相关信息进行认真核实,务必准确无误。具体核对内容如下:
1、受助项目:网上“学杂费、课本费、信息技术费、作业本费、生活补助费”是否录入完整。
2、受助人数:网上录入人数必须与本校手工所报《2007—2008教育资助情况汇总表》人数(已报县教育基金会)一致。 提示:① 网上填报“特困(优抚)人数”= 手工报表“汇总表”相对应的人数;②如手工所报《汇总表》低保学生人数与网上已核对的低保学生人数不一致,将其低保学生人数调入“特困学生人数”录入;③义务段:除生活补助外,学杂费、课本费、信息技术费、作业本费的人数应一致;④高中段:学杂费、课本费、生活补助人数不一致。⑤网上“实际在校困难学生人数”应与“学杂费”人数一致。
3、各项受助金额:各项金额 = 各项人数 * 各项标准(已发,以一学期标准)。
4、截止
5、“成都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信息平台”网上接受信息截止时间:
双流县教育基金会
200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