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了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得到有效落实,根据(成教体[2007]25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将会同市体育局通过明查暗访的形式对我县学校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认真按照(双教办[2007]177号)文件精神,开展自查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二、近期县教育局和文化体育局将组织检查组,通过询问学生、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向各学校进行通报。
四、对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将纳入对学校的目标考核。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