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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期末、寒假、春节及开学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8-02-02

各单位:
  二OO八年一月十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一月十七日又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寒假和春节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对做好春节及寒假期间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确保教育战线在寒假、春节以及春季开学期间的平安稳定,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寒假期间既是师生员工休息和与家人团聚的时候,也是各类事故易发和高发的时期,在寒假、春节期间切实维护校园平安稳定,具有十分特殊的意义,既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大局,又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及其家庭的和谐幸福。
目前,学校虽然都已放假,但安全意识和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各单位要抓紧学校其他工作相对较少的时机,对前一阶段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对前一阶段没有解决的问题切实抓紧解决,推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深入,为新学期校园平安奠定坚实基础。
  各地各学校要全面分析学校安全工作的现状,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拟采取的有效措施。要把确保寒假、春节以及春季开学期间的安全稳定作为本地本校新一年、新起点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督促,真正做到开门红。
  二、周密安排,突出重点,完善措施,讲求实效,特别
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要返乡回家的学生做好临行前的充分准备。注意与家人保持联系,选择安全可靠的时段、路段和交通工具返乡。对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要做好校车的安全检查工作,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安排跟车教师,确保学生交通安全。要及时帮助和协调解决学生在返乡途中遇到的特殊困难、问题和突发事件。
  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寒假不离校回家的学生,应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备案后方可留校。首先对留校学生进行统计,建立完善的留校学生档案。学校对留校学生的管理要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制订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预案,并及时报送到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对假期留校的学生要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根据实际适当集中住宿,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便于管理。
教育好留校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防盗意识,注意保管好个人用品。要掌握留校学生的活动情况和有效联系方式。特别要严格坚持学生外出前请假和归校后的销假制度,作好登记,保管好假条。随时提醒他们注意活动安全,遇到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以便能得到及时帮助。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对贫困学生更要主动关心。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娱乐,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些丰富多彩春节文娱活动使学生在学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2、加强隐患整改,各学校要按照“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要求,利用假期全面排查校园隐患,切实加以整治。要突出抓好校舍危房的排查、防汛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学校安全无事故、师生安全无伤害。需要加固维修的校舍,要抓紧实施;老化的电路和损坏的门窗等设施设备要及时予以更换和修理,确保新学期能正常使用。
  3、做好日常安全防范。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对应工作。由于我国部分地区近段时间出现大雾、大雪天气,各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大雾、大雪天气的防范对应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低年级的学生要请家长负责接送。要把学校抗灾减灾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力量把抗灾减灾的工作做实作细,全力以赴,落实学校抗灾减灾的办法和措施,把灾害影响减小到最小。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切实解决师生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党和政府采取的各项措施,增强师生战胜灾害的信心,稳定师生情绪,引导师生共同克服困难,共同抗灾减灾,形成团结友爱、积极向上,扶贫济困、共渡难关的良好风尚和氛围。
  加强校园网络监控,及时删除各种煽动信息和言论,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动态。
  寒假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校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特别要加强对校内仍有人使用的房屋建筑的安全排查,发现危房,立即组织转移安置。加强对基础生活设施的安全和事故隐患检查,加强校园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保卫和防护,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一旦出现故障和供应中断,要组织力量抢修,尽快恢复供应。学校在假期中要安排好值班带班人员,严格岗位责任制。加强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严防火灾、盗窃和其他突发事故发生。要坚持对重点部门的值守和巡查,督促门卫认真履行职责,切实防范火灾、盗窃等案件发生。遇有重要事项和情况,及时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时报教育局。
教育师生员工燃放烟花爆竹要根据当地公安部门要求到指定地点燃放,同时要注意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对学校可能造成的影响。
  4、加强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学校组织师生开展校内和校外的集体活动,要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和“小型、就近”的原则。必须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制订好周密的计划和相应安全应急预案,活动中要采取稳妥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凡未经有关教育部门批准,组织开展大型集体活动或在活动中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组织者责任。
  5、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做好中小学生幼儿的安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形式提醒家长在寒假和春节期间加强对孩子的管理。教育学生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不到网吧、尤其是“黑网吧”上网。提醒家长正确对待孩子的考试成绩,并加强同孩子的沟通,对孩子进行积极的心理疏导,营造和睦的家庭氛围,使孩子愉快轻松地度过假期。
  6、假期仍在使用的实验室要认真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及实训中心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严格规范履行岗位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脱岗现象。停用的实验室要认真检查(巡查),加强防火、防盗等工作。
  三、认真做好春季开学前的隐患排查工作。
  春季开学前,学校教职工要提前返校到岗,集中开展安全排查整治,迎接学生返校。排查的内容主要容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的校舍、食品卫生、消防、交通安全设施设备等环节。对其他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如教学、生活等设施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也要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措施,落实专人监控。学校无法解决的,必须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确保开学后迅速进入正常教育教学状态。
  春季是传染性疾病多发季节,学校要请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具体指导,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对容易滋生病菌场所进行清扫和消毒,防范各种疾病传播扩散。坚决做好对非法办校(园)的清理工作,对非法办校(园)要坚决取缔。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禁止使用人力车接送学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要全面进行安全检查,不具备营运资质和安全条件的车辆一律报停。同时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教育学生不能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进入学校。有寄宿生的学校要提前安排好寄宿生的生活,提高寄宿生在校生活质量,确保在校学生的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争取支持,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要配合当地教育、卫生、城管、公安等部门,在开学前对学校附近的饮食摊点、娱乐场所等进行严格认真的检查,凡不符合卫生条件和无证经营的要坚决取缔,以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当地学校春季开学安全工作的指导督促。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指导和帮助学校落实责任,完善措施;要根据掌握的情况确定重点督查对象,尤其要注意对寄宿制学校、人多条件差的学校进行督查,指导这些学校进一步找准问题,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我局将于春季开学前(2月15日——2月20日)对各地各校加强寒假、春节及春季开学期间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各区(市)县教育局在2月22日前将寒假、春节以及开学期间各区(市)县学校安全工作的情况总结报送到市教育局813室。报送传真:86128453;邮箱:
jyj_bgs103@cdedu.gov.cn ;联系电话:86127173 。

 


                          二○○八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 寒假 春节 开学 安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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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办公室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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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