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
为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特对各学校和直属单位2007年4月上报的干部电话号码进行再次确认,要求如下:
1、普通高中、职业中学、直属单位上报中层(含中层)以上干部电话号码。
2、其他各类学校上报校级干部和办公室主任电话号码。
3、请认真核实2007年4月上报的干部电话号码,如有更改、学校干部有变动、有新任干部,请按照第1条和第2条要求及时报教育局办公室。如学校未按时报送电话号码,视为无变动。
4、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均需上报值班电话,且不能是门卫室电话,必须24时有人接听。
5、上报的电话号码表请发送至邮箱bgs@mail.cdsledu.net,截止时间:3月6日。
特此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