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教发高(1999)10号文件精神,“中小学新教师必须在试用期内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规范性培训60学时,灵活性培训60学时,未完成规定学时及考试不及格者,延期转正”的规定,教师进修学校将对我县2007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举办为期一年的岗位培训。在第一期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技能培训为主的基础上,本期培训将以教学实践培训为主。有关培训安排如下:
一、 本期第一次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教师进修学校五楼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2007年参加工作的双流县新教师。
四、培训内容:
五、培训管理与考核:
学员修完本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由教师进修学校统一发放双流县中、小学新教师培训学时证明和结业证书。
双流县继续教育办公室
双流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