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卫生局
成教体〔2008〕5号
关于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管理预防春季传染病流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卫生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近一个时期以来,在香港等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了春季流行性感冒等传染病,香港自流感爆发以来,已有4名儿童死亡,目前情况仍未见缓解。春季是传染病流行的高发期,为了切实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春季预防传染病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学校是人群比较密集的场所,学生是传染病易感人群,稍有疏忽,容易造成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建立传染病防控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纳入常规管理,常抓不懈。卫生部门要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给予指导。
二、学校要加强教学、生活场所通风与换气的管理,以保证学生学习、生活场所空气流通。要加强学校饮用水管理工作,特别是使用自备水供水的学校,应建立健全学校水源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并请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水质检测,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以消除因饮用水不洁造成的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发生。
三、要加强和改善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食堂、饮用水设施、厕所等卫生设施与条件,为学生创建整洁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自律,加强日常管理,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学校应根据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近期,要结合春季传染病预防对学生进行一次卫生防病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如:打喷嚏、咳嗽时应使用纸巾、手帕并掩着口鼻,不要直接面对他人打喷嚏、咳嗽;接触病人及呼吸道分泌物后要立即洗手,看护患者要带口罩;不要喝生水,生吃瓜果要洗净等;减少和避免到人群集中、空气流通不好的场所活动;有病要及时就医并居家休息;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充足的休息,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御疾病的能力。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明确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以确保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有效控制传染病在学校蔓延。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时进行清理,对食品从业人员要及时询问健康状况,如患病(有皮肤化脓、腹泻等传染病)必须离岗休息,直至痊愈才能上岗。
七、教育、卫生部门要对所属学校日常卫生管理、食品卫生安全、预防传染病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学校要加强自律,开展经常性的自查。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要按照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传染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
八、各学校要按照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的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学生麻疹疫苗的注射工作。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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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育 卫生 工作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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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