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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防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8-04-18

各学校:

    现将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防汛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望认真落实,并于4月2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县教育局政保科。

 

 

附: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市属高校、市直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我市按照“全域成都”理念,推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关键年。全力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防洪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防汛工作任务的艰巨性,未雨绸缪,增强使命感、危机感和责任感。积极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细化措施,督促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防汛工作,努力提高防汛应急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和国家防总《各级地方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抓紧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单位负责制贯穿到防汛工作的全过程。汛前要公布各学校(单位)防汛责任人名单,便于开展工作,接受师生监督。

二、尽快修订完善防汛预案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成都市防汛应急预案》等的要求,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在对地势较低的学校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级各类防汛预案,重点要督促基层学校制订和完善学校的防汛预案。特别要总结08年初冰雪灾害的经验教训,加强应对极端天气情况的预案编制。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总体预案应在418日前编制完成。在编制预案时,特别要完善出现特大洪涝灾害时,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以及食品、卫生、防疫等保证措施的预案,力求有效、可行。

三、提前做好抗洪抢险各项准备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真做好各项抗洪抢险准备工作,尽力提高防洪应急能力。一是要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二是要加强与水文、气象、大中型水库、水利枢纽工程等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启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救助作用。三是要认真做好抗洪抢险各项准备,有针对性地制定抗洪抢险措施,明确责任,组织好抗洪抢险队伍,备足抢险物资,组织进行抢险救灾实战训练,全力做好抗大洪、抢大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切实做好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作为防御山洪灾害的首要目标,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基层防御组织体系,着力提高基层的防御能力。要强化宣传培训,增强教职员工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五、全力做好校园防洪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全力保证防洪安全,要依法加强防洪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全面提高防洪抗灾能力。一是要成立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责任。一旦出现洪涝灾害,要按自救为主、他救为辅的原则开展抢险工作;二是要尽快修编完成防汛预案,层层落实责任;三是要组织好应急抢险队伍,开展防洪抢险演练;四是要全面落实设备检修维护、补充储备防汛抢险器材,完善应急抢险等各项措施;五是要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指定防汛联络人,加强巡检巡查和信息沟通工作;六是要加强宣传信息报送工作,正确把握宣传工作方针,坚持团结稳定,鼓励正面宣传的原则,信息报送要落实专人负责,报送时做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规范。

请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于420日前将防汛工作准备情况和总体防汛预案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报送邮箱:jyj_bgs103@cdedu.gov.cn

联系电话:86127173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