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
现将共青团双流县委员会《关于2008年五四青年节放假的通知》(双团发[2008]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自行安排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附件:共青团双流县委员会关于2008年五四青年节放假的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共青团双流县委员会
关于2008年五四青年节放假的通知
各直属团组织: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五四青年节当天下午,凡年满14周岁至28周岁的青年放假半天。
希望各直属团组织充分利用青年节,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过一个有意义的五四青年节。
共青团双流县委员会
2008年04月25日
主题词:五四青年节 放假 通知
报:县委,团市委;
送: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联系领导;
发:各基层团组织。
双委文准字059号 (共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