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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职称资格证书的通知
作者: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8-05-08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教校、直属单位:

    请于2008510前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2007年职称评审材料和职称资格证书。并按要求填写职称资格证书后于2008519前交人事科王浩老师处。

 

特此通知

 

附:填写职称资格证书注意事项

 

双流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八年五月六日 

 

 

附件:

 

填写职称资格证书注意事项

 

1、证书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

2、“专业名称”栏只填任教学科,例:语文、政治等。某些学科填写时请注意,例任教计算机应填写“计算机教学”,职业中学某些任教不属于基础教育学科,一律填为“×××教学”。

3、   “资格名称”填写相应职称(要求填写完整职称资格名称),例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等。

4、   照片为一寸(或二寸)彩照(或黑白)。

5、   “编号”栏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一律不填

6、   “审批机关”、“任职资格时间”、“批准时间”、“发证时间”栏初级、中级、高级一律不填。

7、   请用铅笔在“职称资格证”背面注明学校名称。各校上交填写好的职称证时,请按初级、中级、高级分类捆好

8、   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教职工,将无法办理职称证。各学校上交职称证时间截止五月十九日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1360808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