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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8-06-04

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

根据双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双流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双机编〔200828号)精神,我县教育系统应按要求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将每一个单位经核定的编制分解到人,使每一个在岗的人员对应一名编制,并将编制数额和配备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请各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教职工学习文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编制实名制工作,认真核实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情况后填报《双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名册》。《双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名册》一式四份,各单位填写后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示7天无异议后于62627日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盖章(同时上报Excel电子文档)。

编制实名制是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政策和纪律,如实申报本单位在编人员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凡违反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的,将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关于双流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双机编〔200828号)

 

双流县教育局人事科 

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附、材料填报要求

1、“单位”填写全称,与公章一致;

2、“姓名”、“出生年月”应与身份证一致;

3、“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按1975-10-12格式填写;

4、“个人身份”按干部或工人填写;

5、“编制类型”统一填写“事业编制”;

6、“主要职责”应简明扼要,如“语文教学”等;

7、经批准的离岗待退人员不占单位编制,此次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