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语委《关于以传统节日为主题开展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活动的通知》(国语〔2008〕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等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厅〔2008〕1号)精神,按照国家语委、省、市语委安排部署,为推动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县参加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一)我县将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比赛活动,并将优秀作品上报市语委参加全市决赛,通过全市决赛推出优秀作品上报省语委参加全国决赛(全国评奖方式见附件1)。
(二)县级比赛设小学生组、中学生组、成人组,按照参赛人报名实际身份编组。
(三)比赛分预赛和决赛,预赛由各校自行组织,并推出1个节目(另外县级以上九义示范校或地方名校必须有1个成人组节目),填写《双流县中华经典诵读报名表》(见附件3),参加全县决赛。
各校预赛时间:2008年8月—
县级决赛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填写《双流县中华经典诵读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slyw111@126.com,联系人:章秋菊,电话:86505035或85772935.
县级决赛抽签时间:
县级决赛时间为:
(四)大赛要求
参赛选手的诵读篇目应与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四大传统节日相关,规定篇目诵读时可配乐、助演等,可一人诵读也可几人齐诵,规定篇目诵读和才艺展示时间各不少于3分钟,不超过5分钟(评分标准见附件4,诵读篇目可参照附件5)。
(五)评奖
县语委将组成评审专家组评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六)组委会
组长:谢仁根 双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华翠 双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傅云昌 双流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廖冬梅 丁凯 邱刚田 杨独鸣 付建勇 赵剑云 程琢玉 谭国庆 章秋菊
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活动
按照省语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不组织开展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县级比赛活动,请有意参加的学校自行组织参加全国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2)。
附件:
1、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方案
2、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活动方案
3、双流县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报名表
4、双流县中华经典诵读大赛评分标准
5、“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推荐篇目
双流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