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
接县防空办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定于二○○八年九月十八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至十五时三十分在全市行政区域内试鸣三种防空警报演练信号。十四时三十分“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持续三分钟)。十四时四十分“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持续三分钟)。十五时“解除警报”:一长声,(持续六分钟)。望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注意识别。
特此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