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迎接成都市“清洁城市”大行动测评,县目督办、县爱卫办、县创文办从明天下午(10月10日)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学校、单位办公区和职工宿舍院落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于近期公布,并将此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学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对照整治标准,认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整治乱丢乱堆、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牵乱挂等现象,净化、美化工作生活环境。
整治标准具体是:
(一)环境卫生好。环境清洁卫生,环卫设施完善,有专人负责日常清扫和对设施的清洁维护;垃圾收集实现袋装化,院内垃圾堆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暴露、积存垃圾;门卫室清洁整齐,室内外周边墙角无乱堆放,门窗墙面无乱张贴;楼道整洁通畅,单元内楼梯过道及拐角无乱堆放,单元内墙面无乱张贴广告、宣传画等;无越出阳台堆放杂物,影响观瞻和行人安全的现象;院内无占用公共空间乱摆摊设点;犬只有序管理,无犬只乱拉粪便、污染环境现象。无家禽、家畜放养。
(二)违建控制好。院内无新增乱搭乱建,历史形成的乱搭乱建逐步进行拆除,无撑伞搭棚占用公共空间现象。
(三)道路维护好。路面平整、无破损、无坑洼、无积水。
(四)车辆停放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区有序停放;车辆停放区域无杂物堆放。
(五)绿化美化好。绿化带、树枝修剪整齐美观,绿化带内无废弃塑料袋、碎纸、烟头、果皮;树上无乱牵乱挂。
(六)标识管理好。各类宣传标识张贴整齐、美观,无破损、无乱张贴、乱涂乱画;各类宣传栏整齐无破损,栏目内容更换及时。
特此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