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教发高(1999)10号文件,“中小学新教师必须在试用期内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规范性培训60学时,灵活性培训60学时,未完成规定学时及考试不及格者,延期转正”的规定,为使我县中、小学新教师尽快适应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及全面推进课程改革的需要,努力提高我县基础教育质量,县教育局决定对我县2008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举办为期一年的岗位培训。有关培训的安排如下:
一、 培训目的:让新教师初步了解教育教学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理论、技能,使自己的言行符合教师职业特点。
二、 培训方式:
本学年度新教师培训将采用理论培训与实践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分散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三、培训对象:
双流县2008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含特岗教师)。
四、培训地点
教师进修学校
五、第一期培训时间
2008年10月(25日、26日)
11月(1日、2日)共4天
上课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六、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
新教师培训将围绕教师应该具有的基本素质与技能选择培训内容。理论培训将围绕以下专题进行:
第一期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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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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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 |
教师的心理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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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教学设计 |
如何有效组织课堂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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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课堂教学评价 |
如何做好班主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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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中如何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 |
新课程倡导的新理念 |
七、 培训管理与考核
学员修完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由教师进修学校统一发放双流县中、小学新教师培训学时证明和结业证书。
双流县继续教育办公室
双流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