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举办单位:双流县教育局、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二、承办单位:双流县黄龙溪学校
三、竞赛日期:
比赛地点:双流县黄龙溪学校运动场
四、参赛单位:双流县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五、竞赛项目: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系列广播体操
六、参赛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每队参赛人数为42人(男生21人,女生21人),每队报领队一名,教练员两名。
2、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各参赛学校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表(必须为打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3、报名表内容包括:“单位名称”“领队”“教练”“规定动作广播操名称”,运动员不办理参赛证。
八、竞赛办法:
1、规定广播体操为小学组“七彩阳光”,中学组“舞动青春”。
2、各校参赛人数42人,男女各21人(领操员男女各1人)。
3、比赛队形:4×10(横4纵10),在规定区域内完成比赛。
4、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抽签时间为
九、评分标准及名次录取:
1、本次比赛采用100分制。
2、入场和退场10分:组织合理有序,动作整齐。
3、幅度和力度20分:动作协调、自然、和谐,舒展大方。
4、准确度20分:姿态好、动作正确、节拍到位、动作完美。
5、熟练性20分:动作连贯、无停顿、无漏做。
6、一致性20分:全队动作整齐划一,与音乐配合和谐。
7、精神风貌10分:精神振奋,朝气蓬勃,充满喜悦和自信,服装整治,仪表大方。
8、服装及仪容要求:学生着装应统一、整洁大方。
9、比赛名次按得分高低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
十、裁判长、裁判员由双流县教育局调派。
十一、各单位参赛经费自理。
十二、比赛音乐由组委会提供(用有口令的音乐)。
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双流县教育局政保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 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二00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