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推荐<成都市教育志>(1990-2005年)入志教育人物的通知》精神,请各学校、直属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推荐原则和收录标准,推荐《成都市教育志》(1990-2005年)入志教育人物,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审定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
附:《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推荐<成都市教育志>(1990-2005年)入志教育人物的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推荐《成都市教育志》(1990-2005年)入志教育人物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市属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各市管民办学校,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
“人物志”是《成都市教育志》(1990-2005年)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第一届编修《成都市志·教育志》时,未编撰“人物志”,因此本次编修“人物志”,将包括古代、民国、解放后各时期的成都教育人物。为增强“人物志”编撰的群众基础,提高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众手成志“的原则,特请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属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和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推荐《成都市教育志》(1990-2005年)入志教育人物,并请于
本次推荐入志人物的原则及时限范围如下:
一、“生不立传”,本次推荐已逝世的教育人物。
二、凡属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入志标准的教师、职工、校长、教育科学研究者,不论其原籍何地。
三、本次推荐的时限范围是:清末办新学起至
本次推荐入志人物的收录标准如下:
一、 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影响,有重大成就、社会知名度高的人士。
二、 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
三、 享受国务院津贴的教育界人士。
四、 博士生导师、特级教师、学术带头人、其学术成果有重要国际影响的专家、学者,园丁奖获得者,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民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科学型教师称号获得者,霍英东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国家认定的有突出
五、 获得省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者。
六、 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七、 中共中央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
八、 全国妇联表彰的“三八红旗手”以及“四川省十大女杰”。
九、 革命烈士。
十、 获得省以上其他综合表彰的人士。
本次推荐入志人物注意事项如下:
一、 请考证准确被推荐入志人物的姓名。
二、 请注明被推荐入志人物的生卒年月。
三、 请撰写被推荐入志人物的传记或简介。
四、 《成都市教育志》(1990-2005年)入志教育人物推荐名单和人物简介必须经本单位党委或领导班子签署审定意见和印鉴。
二00九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