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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双流县小学规范化教导处进行检查评估暨毕业班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
作者: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9-03-09

各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教导处工作,使其在履行教导处职能、优化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更好的发挥好引领、指导、管理和服务的作用,促进全县小学教育教学的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县小学规范化教导处检查评估暨毕业班专项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申报

各校要对照双教字[2006]197号文件(《双流县小学规范化教导处评估细则》试行)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凡自查得分85分以上和2005年以来教学质量获得教育局一次及以上表彰的学校,于312将自查报告和自评得分表报县教育局;对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学校,要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规范化教导处工作的实施方案,会同自查报告和自评得分表于316日报县教育局。

二、检查评估及授牌

200931620日,县教育局将组织考核组对申报规范化教导处评估验收的学校,通过听汇报、看课堂、查资料、师生访谈等形式,就近三年的教导处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评估合格的学校,由教育局授予“双流县小学规范化教导处”称号;对已评的学校要进行复查验收;对暂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将进行调研和指导,促使其尽快创建成功。

各校要高度重视,并对照《双流县小学规范化教导处评估细则》(试行)要求,强化对教导处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同时,县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的责任目标进行管理和考核。

注:各学校派一名教导主任于316日下午300到县研培中心参加培训。

附:评估日程安排和评估细则

 

                                    双流县教育局〇〇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