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学校(单位)公用经费用于师资培训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请各学校(单位)先进行自查,整理好相关资料,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填好“学校(单位)公用经费用于师资培训情况调查统计表”(见附件),并以电子表格方式于
请各学校(单位)要按有关文件规定,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5%安排师资培训资金,认真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市、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学校(单位)公用经费用于师资培训情况调查统计表
双流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