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督促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艺术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双流县小学六年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意见》【双教字(2006)198号】和教育局党组决定,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测评内容和标准作了部分修订和完善。
一、指导思想
我县是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区,为了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保障每个学生从小就能接受良好的体育、艺术教育,努力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
二、测评时间:2009年4月24—30日。
三、测评对象
小学六年级学生,凭《双流县小学毕业生测试证》(见附件一)参加测试。
四、测评内容及要求
含必测项目(60分)和选测项目(20分)两部分,总分为80分,测评结果计入学校教育教学综合评估考核范围。
1、必测项目(60分):音乐、体育、美术三科,每科成绩均为20分,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三、四。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评的学生,需提供相关手续,经核实后视情况给予及格分值。
2、选测项目(20分):学生可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音、体、美中的任一学科作为特长参加测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五、六、七。
3、测试项目代码:
音乐:A,声乐A1、器乐A2、舞蹈A3;
体育:B,
美术:C,造型表现C1、设计制作C2、书法C3、篆刻C4;
音乐特长:声乐Da1、器乐Da2、舞蹈Da3
体育特长:
美术特长:造型表现Dc1、设计制作Dc2、书法Dc3、篆刻Dc4
四、考试方式
考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每所学校现场集中测试,测评前由教育局组织考务人员集中培训。
五、纪律要求
此项工作由教育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凡在测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顶替代考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对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并将学校该项检测结果计入全县最末位。
举报单位及电话:双流县教育局纪检组 85830890;双流县教育局初教科 85830519
希各校高度重视,并按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整个检测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地进行,并按附件八(附后)的要求,填写好学生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