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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9-04-24

各级各类学校:

双流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于2008年全面启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全县的方方面面和千万百姓切身利益,是一项惠民、便民、利民工程。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会议要求,机关草拟了一份“告家长书”和宣传标语、口号,请各学校根据实际,制作一幅横幅悬挂在学校内,拟制一份告家长书,并印发到每一位学生,作好宣传教育工作。

附:1、告家长书

2、双流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标语口号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告家长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双流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于2008年全面启动,这项工作是全面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建设“一城三基地”,构建和谐双流的重要举措,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有力地优化城市形态、创优城市环境,保障人居环境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全县的方方面面和千万百姓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惠民工程、便民工程、利民工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说到底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人民群众亟待解决的脚下路、门前灯、出行难等一桩桩、一件件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办好,真正实现去民之患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内容包括:市容秩序整治、交通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打造城市建筑园林景观,规范社区和建筑工地管理,开展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在农村开展“清垃圾、清污水、清污泥、清杂物”工作。通过环境整治对影响城乡环境内在和谐与秩序规范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改善城市容貌和生活环境质量。

我们热切期望与家长朋友进一步形成共识,紧紧围绕“创建优良环境,建设美好双流,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以“双流是我家,美化环境靠大家”的主人翁姿态,自觉加入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行列中来,切实做到以下几点:(一)垃圾不乱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要乱扔乱倒垃圾、乱泼污水,要按照“门前五包”的要求,及时清理门前堆放的杂物,打扫好门前卫生。(二)广告不乱贴。自觉实行一店一招,未经允许不要沿街悬挂布联及标语牌,更不能乱贴乱画“野广告”、“牛皮癣”。(三)摊位不乱摆。临街各单位、店铺等不得将物品放置在室外经营,一律进店经营;沿街露天餐饮摊点,夜排档、小摊、小贩等,应停止违规经营活动,并按照规定进入指定地点经营。(四)车辆不乱停。停放车辆要在已划停车泊位的地方,有序整齐停放,不能违章占道乱停乱放,沿街单位要安排专人规范门前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放。(五)工地不乱象。工地施工过程中必须湿法作业、打围作业、硬化场地,做到场地不积水,不在现场焚烧废弃物;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设备,做到车辆不超载、超限、带泥出门;(六)河道不乱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要往河道内乱扔乱倒垃圾、乱排污水,实现河道的干净整洁,河水的洁净清澈。

家长朋友们,双流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打造特色鲜明,景观优美、生态良好、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双流贡献自己的力量!

监督举报电话:028-85814999

                          

 

双流县××××学校

                           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双流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标语﹑口号

1城乡文明谱和谐, 山川秀美引客来

2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促进统筹城乡科学发展

3人人动手,扮靓双流

4整治城乡环境,造福全市人民

5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6共建美丽家园,提升城市品位

7实施净化工程绿化工程美化工程亮化工程,打造魅力成都

8美化城乡,从我做起

9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市民

10手牵手整治城乡大环境,心连心共建和谐新家园

11环卫工作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12公德规范言行,文明美化心灵

13爱护市政设施,彰显城市文明

14城市乡村环境美加美,市民村民生活福添福

15崇尚文明,告别陋习,从我做起

16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和谐乡村

17村容村貌整洁,村民村风文明

18关注农村卫生,改善人居环境

19手牵手心连心共建美丽新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