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成教体[2009]17号)转发你们,望结合学校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于6月2前将学校开展情况通过安全邮箱(JYJANQUAN@163.COM)上报到教育局政保科。
附:1、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2、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补充通知的函
3、双流县《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宣传标语
双流县教育局政保科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