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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署2009年义务教育监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9-09-02

各公(民)办中小学校:

按照教育部督导办和义务教育监测项目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从2009年起建立常规监测系统,开展常规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全县公(民)办中小学校(凡有初中、小学的学校均参加;双中实验校、棠外、华兴外国语实验学校、九江新兴学校、华阳益民学校、中和利民学校参加)。

二、监测工作内容

重点监测学校经费情况、办学条件情况、学生变动情况、教师变动情况(详见附件1、2)。

三、监测数据采集时间

  1、教育经费有关数据采集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教育事业有关数据采集时间为2009年秋季开学,部分数据时间跨度为2008年秋季开学至2009年秋季开学。

四、填报工作要求及数据报送办法

1、各学校接到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向校长汇报,由教导主任牵头组织学校负责经费、办学条件、学籍、教师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填表要求与说明,按要求填表。

2、由校长审核数据,对所填数据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92224日将校长审核签字盖章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存档备查,同时领取学校注册码。

4、学校监测员(熟悉计算机操作者)在10925日前直报教育部监测办;直报方式学校通过学校注册码登录直报网站(www.yjjc.org.cn亦可中文实名登录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并查找教育部义务教育监测网),进入直报系统填报数据

3、各学校监测员加入双流教育督导QQ群:86396675,并编缉短信“XX学校已收到”至QQ群或13980860840,上报结束后编缉短信“XX学校已上报”至QQ群或手机。

    5、如有问题请及时通过QQ或电话联系。

附件:

1、常规监测数据表

2、义务教育常规监测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双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0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