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民)办中小学校:
按照教育部督导办和义务教育监测项目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从2009年起建立常规监测系统,开展常规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全县公(民)办中小学校(凡有初中、小学的学校均参加;双中实验校、棠外、华兴外国语实验学校、九江新兴学校、华阳益民学校、中和利民学校参加)。
二、监测工作内容
重点监测学校经费情况、办学条件情况、学生变动情况、教师变动情况(详见附件1、2)。
三、监测数据采集时间
1、教育经费有关数据采集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教育事业有关数据采集时间为2009年秋季开学,部分数据时间跨度为2008年秋季开学至2009年秋季开学。
四、填报工作要求及数据报送办法
1、各学校接到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向校长汇报,由教导主任牵头组织学校负责经费、办学条件、学籍、教师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填表要求与说明,按要求填表。
2、由校长审核数据,对所填数据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
4、学校监测员(熟悉计算机操作者)在
3、各学校监测员加入双流教育督导QQ群:86396675,并编缉短信“XX学校已收到”至QQ群或13980860840,上报结束后编缉短信“XX学校已上报”至QQ群或手机。
5、如有问题请及时通过QQ或电话联系。
附件:
1、常规监测数据表
2、义务教育常规监测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双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0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