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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安工程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9-09-07

各民办学历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全面提升校舍安全质量,提高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尚未对学校校舍进行安全性和抗震性鉴定的学校,请尽快鉴定(鉴定单位必须是省建设厅确定的有资质检测部门),或与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联系,联系方式:王工 13708001537老师 13666260785),鉴定时应准备榔头,钻子,上人梯子等工具,安排1-2名临工配合。鉴定报告或结论,于200991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计财科(4楼)。

二、各民办学历学校及时在公立学校QQ群中下载校安工程软件,下载后填报软件中的一表和二表,填好后导出,也于2009915日用QQ上传计财科(QQ为双流基建)。

接通知后,请各学校高度重视,及时上报以便汇总上报,如不上报,后果自负。相关事宜请联系,联系电话:85810728老师13076068876老师81001827

双流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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