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
现将《双流县总工会关于印发2009年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宣传月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并于12月1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800字以内)报送县教育工会,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工会邮箱(gh@cdsledu.net)
附件:《双流县总工会关于印发<2009年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宣传月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双工发[2009]66号)
县教育工会
200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