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
现将2009年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时间:
二、报批材料:1、《双流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统计)表》;2、《双流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花名册》(各一式四份)。
三、报批要求:
1、各校根据考核总量,按照考核程序做好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填报相关表册,按规定时间进行报批。
四、其他
1、教育局下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不包括名师专项奖、校区教师补贴、交流教师补贴、支教校长补贴;
2、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考核后发放,各校不进行报批;
3、各校在填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花名册时,要根据表内栏目分类填报“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及“其他”项目(义务段的名师专项奖填写在“其他”栏内一并进行报批,名单在附件内);
4、在2009年度内退休、调出本系统、死亡的教师由各校根据其实际工作时间、业绩统筹考虑后发放相应奖励性绩效工资;系统内调动人员由现工作单位按本单位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后发放相应奖励性绩效工资;
5、填报后由校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
附件:1、《双流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统计)表》;2、《双流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花名册》;3、《2009年享受名师专项奖(义务段)人员花名册》。
双流县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