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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农村发展局关于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0-05-13

各镇、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全面推进我县执业兽医制度建设,扎实做好我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现将2010年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重要性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对兽医从业人员的一种准入考试,目的是评价兽医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从事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兽医人员应当执业兽医师资格。在我县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聘用的兽医人员应当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但不得对外开展兽医执业活动。

二、加强宣传

各镇(街道办事处)应对本镇范围内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的兽医人员;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兽医人员;生产和销售兽药、兽医生物制品的兽医人员;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兽医教育科研单位兽医人员;兽医院校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等不同的社会群体加强宣传,要做到社会了解、管理相对人清楚。

三、报考条件

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兽医相关学历是指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动物医学、兽医包括动物医学、兽医、兽药、动物卫生检疫、动物疫病防治等专业。畜牧兽医不包括畜牧专业。

四、报名所需材料

 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11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兽医、畜牧兽医或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校证明。

五、报名地点及报名时间

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或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06月—20107月。

六、加强领导

成立以县农发局党组副书记康和蓉同志为组长,县农发局兽医行政管理科、县农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农发局政工人事科、县农发局纪检监察室为双流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双流县农发局兽医行政管理科。咨询电话:(02885773893

 

                                             二OO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