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下发<成都市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规定>的通知》(成教宣〔2008〕11号),我局安排部署了学校建设心理咨询师队伍和心理咨询室相关工作,为确保市局下达的我县在三年内完成建设的工作目标达成,经请示,决定对学校相关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请各学校对照《成都市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规定》认真自查,自查合格的学校请于6月7日前递交检查申请,教育局将在6月中下旬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成都市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规定》
双流县教育局宣传外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