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幼机构消毒隔离工作规范》以及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关于对学校生活饮用水、餐具和幼儿园地、玩具消毒效果监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校每年必须进行了一次生活饮用水检测,并取得合格的饮用水检测报告。
2、各中小学和幼儿园,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餐具和玩具消毒效果监测,并取得监测的合格报告。
3、请各学校接通知后,立即与县疾控中心联系,在本学期放假前把相关的检测工作全部完成。
届时,县教育局将会同县卫生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学校(含幼儿园)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全县通报,其结果纳入年终对学校的目标考核。
双流县教育局
二0一0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