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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0-07-05

各初中学校(含高完中初中部、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初中学籍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的管理和发放,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成教普一〔2010〕10号)文件要求,现将2010年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九义完成证的发放数量和编号要求

    成都市教育局根据市招办提供的实际参考人数与初三学籍审核库进行了比对,确定了各学校毕业生信息和应该发放九义完成证书的数量。县教育局依据成都市下发的编号起止数和各校学生毕业人数,对各校完成证书进行连续编排(见附件1)。请各学校依据县教育局分配的完成证书起始号段对本校完成证书进行连续编号。

    编号规则如下:编号共12位数,其编号顺序为:第1、2位为年份,第3、4位为区县代码,第5、6、7位为学校代码,第8-12位为学生序号。如:中和中学:101300300001—101300300432

    二、九义完成证的编号备案

    学校完成编号后,按照《初2010级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备案情况详表》格式(见附件2),将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和excel电子文档于7月6日下午5前上报县教育局存档备案,一并汇总上报。(邮箱:cdsleduwp@163.com

    三、其他事宜

    1、关于回原籍考试学生完成证书补办事宜

    对在我县初中学校就读,回原籍参加中考,要求回就读学校领取九义完成证的,需由原籍地招考办出具中考成绩证明,原籍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由县教育局教育科统一收集,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领取、发放九义完成证。时间:7月8日前。

   2、关于7月2日因身份证等各种原因新增加的领取完成证书学生的印证材料审核事宜

     请各校在上报完成证书备案情况详表的同时,上交新增加学生的有关学籍和中考成绩的证明材料。

    四、九义完成证发放时间安排

    1、7月20日前,学校完成九义完成证发放工作;

    2、7月30日前,开通网上查询;

附件:

1、双流县初2010级学生毕业证核发人数统计表

2、初2010级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备案情况详表

 

双流县教育局教育科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