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
为贯彻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县学校保安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保护学校安全的能力,决定开展一次学校专职保安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0年7月27日-7月28日。
二、培训地点:县消防队四楼(双华路黄甲路口)。
三、参加人员:各学校与县保安公司签订了合同的专职保安。
四、培训方法:此次培训由县保安公司具体组织,将全县学校保安分为两批培训。7月27日为第一批,各学校专职保安半数在校值班,半数参加培训;7月28日为第二批,轮换另一半未参加培训的学校保安参加培训。
五、要求:
1、各学校接此通知后,安排好学校值班人员,在确保专职保安人人参加培训的同时,保证学校门卫安全。
2、参加培训的保安队员统一着制式保安服,自带学习用具,于参加培训的当日8点准时到培训地点报到。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