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含民办):
为了解掌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习质量状况及其影响因素,修订和完善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工具和办法,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教育部决定在我省及天津、浙江等八省(直辖市)部分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年级学生语文、科学学习质量抽样监测。双流作为教育部确定的四川省18个样本县之一,将参加本次监测工作。各公民办中小学(含完职中、特殊教育学校),应填报的年级:初中上学期八年级,小学上学期四年级,特教校下学期四年级、八年级,小学中心校与校区分开填报,需按照教育部监测工作要求(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于2010年8月10日前,将表一或表二发送至邮箱:cdsldds@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表一(小学)
2、表二(初中)
联系人:李勇
电话:85830820 13558751022
双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