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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质量监测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0-08-03

各中小学校(含民办):

    为了解掌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习质量状况及其影响因素,修订和完善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工具和办法,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教育部决定在我省及天津、浙江等八省(直辖市)部分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年级学生语文、科学学习质量抽样监测。双流作为教育部确定的四川省18个样本县之一,将参加本次监测工作。各公民办中小学(含完职中、特殊教育学校),应填报的年级:初中上学期八年级,小学上学期四年级,特教校下学期四年级、八年级,小学中心校与校区分开填报,需按照教育部监测工作要求(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于2010年8月10日前,将表一或表二发送至邮箱:cdsldds@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表一(小学)

       2、表二(初中)

 

联系人:李勇

电话:85830820  13558751022

 

双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